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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关于租房

我们租了一整套房子,房租每月3200,然后签了2年,押金是6400,因为是留学生可以住一年后走人(可以拿回押金,今年1月底满一年),然后在2012年底的时候HDB来找到我们说我们的房东23月没有交房贷,要我们在1月底搬走,现在房东来催我们1月的房租.我们现在怀疑房东到时候会没有钱在还我们的押金所以想用押金抵租金,我们是应该交还是不交啊.在合约里确实有写说不可以用押金抵租金…我个人还担心如果我们不交,房东会以这个作为理由不还我们的押金
求解答不还房贷?个人觉得屋主有没有还房贷是屋主的事情 和你们没有关系 你租人家的房子租金是要给的 你是租他的房子 不是HDB那边租的  至于押金拿不拿的回看屋主的  不还你可以告他上法庭  对了你租几房的房子啊 3200 这么贵啊 是哪里的啊真的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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