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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2】新加坡的廉政是谁留下的?

这两天,新加坡被议论最多的新闻,大概就是去年刚以73%的得票率,高票当选的一名国会议员,因婚外情被揭发而辞职的事。对于他辞职空出的国会议席,将举行补选。这是新加坡近五年来的第三次补选。而凑巧的是,这三次补选的起因,都是因为有议员的个人行为“不检点”,也就是涉及婚外情。

第一起相关绯闻,是发生在原工人党议员饶欣龙与该党已婚女党员之间。工人党是新加坡最大的反对党。由于饶欣龙在婚外情被揭发后,拒不出面澄清,而且还不辞而别,离开了新加坡,工人党被迫开除其党籍,饶欣龙随即失去议员资格。之后,执政的行动党议员、原国会议长柏默也闹出婚外情绯闻。而他则选择主动辞职。

这次辞职的王金发,原本也是口碑不错的行动党议员。从大选的得票率来看,他比柏默和饶欣龙都高出很多。与他发生婚外情的,是在他的选区相当活跃的一名行动党女党员,她是一家物流企业的高层,以前是空姐出身。她也是王金发选区的一名基层领袖。她与王金发的婚外情,相信已持续六个月,最后是被她丈夫揭发的。事发后,两人不约而同删除了各自在脸书上与对方在公共场所的合影。

这些国会议员因婚外情辞职的事件,被一些网友视为新加坡对政治人物有高标准、严要求,以及新加坡在廉政方面表现优越的又一证据。可是在网上议论中,有网民把新加坡的廉政和透明,归功于前英国殖民者,说是英国人给新加坡和香港留下了法制和廉政。这个观点,倒是有点令我哭笑不得了。

说香港的廉政是英国人留下的,多少还有些道理。毕竟香港是廉政在前,回归在后。可是就新加坡而言,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独立前的新加坡,与当年的香港一样,警察的贪污与腐败早已是司空见惯、积重难返,已成为体制内、系统化的一大顽疾。

为打击严重的贪污现象,英殖民当局曾于1952年在新加坡成立东南亚首个贪污调查机构。最早这个机构是设在警署的刑事侦查局内,被命名为“反贪处”。可是这个隶属于警察系统,层级又不高的“反贪处”,其反贪的实际效果和作为并不大。

好在新加坡很快自治,并走向独立。在这期间,新加坡不断立法加强反贪机构的职权。当时的建国总理李光耀,对贪污现象深恶痛绝。为了进一步强化反贪机构的职权,他甚至在1970年,也就是新加坡独立后的第五年,将原隶属于警察部队的贪污调查局,划归总理公署。贪污调查局局长由总统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命,工作由总理直接领导,对总理负责。

于是,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成为独立于警察部队之外,拥有独立调查权和执法权的部门。这意味着其在反贪过程中,不再受制于警察,更不必借助警察等其他执法机关的力量,而是能够独立对贪腐案件进行立案和侦查。此举从根本上解决了反贪机制上存在的难题,大大提高了贪污调查局的效率和能力。

在香港,被人津津乐道的“廉政公署”,其独立于警察系统之外的机构设置,与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极为相似。而香港廉政公署,成立时间明显晚于新加坡,是在1974年成立的。香港总督在设立廉政公署时,有没有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我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新加坡的廉政,显然不是英国人留下的。恰恰相反,英国人留下的是积重难返、大面积的腐败。新加坡如今的廉洁,以及对政治人物的高标准、严要求,那是不得不归功于李光耀。

本文源自:随笔南洋网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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