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ding1年多后,刚收到ICA的信件要求补缴材料,但其中有个item要求state in writing personal religion。请问这个该如何应对?是另外写份材料说明个人的宗教信仰?还是在补缴材料的表格中简单说明即可。我和我老婆都是无信仰人士,但偶尔参加过基督教朋友组织的教会活动。那我们回复freethinker,还是写Christian followers?求指导!
参加教会朋友组织的活动和有宗教信仰是两回事。写freethinker就好了。
有人一贯胆小,当然要如实交待
安啦,无所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