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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1】新加坡有20万女佣,她们都在哪儿(和谁)睡觉?

“女佣”一直是新加坡的热门话题、关注话题、点击话题、围观话题、等等话题,关键的关键在于——女佣数量过于庞大,数量达到了惊人的20多万人,一个20万人的特大群体,有何公众日常的生活息息相关,又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怎么会没有问题呢?这些问题也就慢慢成为焦点,被人们所熟知。

上个月印尼政府单方面宣布,印尼明年起将规定以帮佣出国工作者须入住宿舍,不得与雇主同住,并且也享有固定工作时间、公共假期与休息日。而印尼女佣在坡的人数达到了12万多,一时间掀起了轩然大波,矛盾的结合点主要有三个:
1、佣金增加。女佣要在外面住交通费、住宿费等开销将加大,将导致直接聘用印尼女佣变得非常昂贵。
2、女佣安全。女佣外住后,行为不轨或擅离职守的概率也可能提高,毕竟是远离故土,谁都不敢担保不出任何问题,如果出现了怀孕等问题,雇主5000元保证金估计就不保了。
3、生活不便。很多雇主找女佣都是为了帮助照顾小孩或者残疾重病的老人,如果女佣下班,不和雇主生活在一起,很多雇主会有不小额意见,毕竟没有人分担日常的家务了。

印尼这项政策看似非常不尽人意,甚至很可能导致大批的女佣失业。但接下来的事更让人无法想象。最近一个公益组织,对472名女佣进行调查,询问老人超过90%的女佣的住宿情况,有171名女佣需要和其他人共用一房,其中的22名女佣,要和男性一起住!一半的人是和12-19岁男生住;其他需要和别人同屋的女佣,有114名是和一位或多位的女性合住,另外35名则是和一位或多位11岁以下的男生同住。如果放大这个调查结果,就是有三分一的女佣需要和其他人一块共住,这其中又有将近15%的女佣需要和男性,甚至成年男性共处一室。在荣获第50届金马奖最佳剧情奖的新加坡电影《爸妈不在家》中,写实反映了女佣不但得和男孩同居一屋,还要帮他冲凉的状况。

这则消息发布以后,女佣换来了更多的同情!在新加坡的法令中,要求女佣必须住在雇主家中,但也明确表示“为了保护女佣的尊严,男性是不能和女佣同住一室的!未成年也不行!”如果有雇主非要挑战一下这个条例,除非和女佣同屋的男性是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这类需要格外照顾的,而且必须经女佣本人同意,否则将最高罚款1万元,或进监狱1年,或两者兼施!
在政策上坡国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1、雇佣女佣的费用。
女佣,在新加坡称之为FDW(Foreign domestic worker),雇主雇佣时,通常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支付给本地中介的服务费;一是我们通常说的安置费(Placement Fee)。而安置费又包括两部分:海外中介向女佣收取的中介费;本地中介向女佣收取的中介费。注意!安置费是由雇主预先为女佣垫付的,后期可以从女佣工资中逐月扣除,至于扣除额度,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当然,你交费的具体项目,新加坡中介需要给你一份详细清单。
2、关于女佣的休假
根据人力部的相关规定,女佣每月有四天的法定假日,这四天雇主不能以任何缘由扣除工资。如果经过女佣本人同意,雇主可以与其约定,每月减少多少天休假,而女佣在休息日加班,雇主需要额外支付工资,按照月工资/26的标准给予补贴。注意!补贴的钱是不能算在中介费收取的月薪标准中的。举个例子,一个女佣,每月薪水是520新币,如果跟雇主约定好每月只休息两天,其他时间做工,那么雇主需要支付给她520新币+40新币=560新币的月薪。
3、关于女佣的安置
新加坡人力部规定,劳务中介需要给人力部提供女佣的安置地址,需要告知雇主他们的相关法律责任,同时需要和雇主签订一份满足要求的服务协议,并且需要协助雇主和女佣之间签订一份安全协议,言明女佣工作中所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

可事实是很多政策都变了味,就比如女佣和男性混居的事件,屡见不鲜,女佣的生活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通过对网友评论的收集,议论也是冰火两重天,基本上都是各执一词,口水仗打的不亦乐乎。

先说说“火”,也就是同情声。
同情声一——尊重。
让女佣同成年男子睡在一起,是对人权的践踏,更是对妇女的不尊重。建议晚上让女佣住集体宿舍,除非雇主需要女佣住家,这样可以保证女佣最基本的人权得到最起码的尊重。
同情声二——可怜。
让女佣睡在客厅或其他地方也行啊….干嘛和男性住一起,疯了。女佣待遇真的是可怜!此外,一些好色的男雇主,花八九百新币找年轻的女佣,偶尔还需要女佣陪睡不然就辞退或者以加钱为诱饵,女佣生活何其难!
同情声三——换位。
换位思考一下就行:假如你自己是女佣,你愿不愿意和男生同住一室?假如女佣是您的女儿,你愿不愿意让她和男生共居一室?这中反问非常一针见血,如何回答?这就叫一句话掐死人!
同情声四——大尾巴狼。
大尾巴狼的意思就是装、很装!很多网友认为,连一间房都不能提供给员工,你还请什么佣人啊!房子都小得找不出一个地方来给女佣住的家庭还是不要请女佣了吧,女佣是佣人,不是奴隶,还真当是你们家的附属品啊!
同情声五——平等。
很多网友非常还念“妈姐”时代!“妈姐”时代主要指1930到1960年代,雇女佣一般是新加坡有钱的本地人及外国人为主。那时的女佣,大多来自中国广东,标准打扮是白褂黑裤、留着长辫子,称为“妈姐”。那时候的女佣一般会被主人当作家庭的一员,很受尊重。很多家庭把孩子交给女佣照顾,并让女佣严加管教。所以,女佣的角色有点像孩子的另一个父母。也就是说,当一个女佣可以被当作一个管家备受尊重,相比乱克扣工钱和冤枉债务的方式把工人变奴隶,还可以看作是人类历史的小小进步。

先说说“冰”,也就是反对声。
反对声一——组屋。
在反对质疑声中非常高亢的声音就是针对政府政策,认为“政府修的组屋就那么点大,还鼓励多生小孩….到底小孩和女佣谁更重要?…所以意思是女佣必须有自己的房间???大多数新加坡人都住组屋….以后,组屋必须要设计一个女佣房了??? 还有,总是保护外国人多过新加坡自己人。…如果我们房子够大,我们绝对会给女佣单独的房间!我们没有选择。”难道真的是政府的政策不够好吗?难道他们不知道很多地方连廉价的组屋都没有,没了房子当房奴,为了房子背了一辈子的债,一辈子只为了房子。
反对声二——纵容。
“所以呢?必须给这些“公主”准备一个大房间啊?我们同意他们跟我们合住很好了,我们有些连自己的房间还没有呢!政府太纵容这些女的了。”言外之言,应该更多的关心雇主,关心新加坡本地人,而不是外来人口,外国人。
反对声三——独善其身。
有句这样的名言“穷则独善其身,富则通达天下”。这个网友是这样说的“很多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当你有小孩需要照顾,夫妻双方都要上班挣钱,父母无法提供帮助的时候,谁去帮人照顾孩子呢?幼儿园只能cover7-7,很多夫妇还要加班,这个时候女佣是最好的选择(另一个选择是一方辞职)。若是家里有俩娃,其中一个跟着女佣睡又咋了?我刚来坡县还是跟别人合租呢……”。所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反对声四——多事。
有些网友也是矛头指向政府,认为“又是政府管太多的一例。本是雇佣关系,你情我愿的事,没必要横插一腿”。

因为女佣的问题,更是曝出新加坡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由于女佣和男主睡觉的问题,一张2011年的老照片又被扒了出来,更被P的体无全肤,看到这些照片,真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先看一下原图:

之后的画风是这样的:

其实,雇主、女佣该如何相处,取决与两者,因为一些女佣很懒,还什么都不会干,甚至虐童,使很多本地人对女佣没有什么好感,时刻提防着;也由于一些变态的雇主,虐待女佣,性侵女佣,导致女佣成为一个弱势群体。之后,法律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来规范雇主和女佣双方关系,现在看来这更像一场马拉松,不到终点永远不会完善。但令人欣慰的是,现在新加坡很多女佣都经过了非常严格的岗前培训,掌握很多雇佣技能,当技能的提升肯定能够带来服务的提升,这会帮助雇主更好的处理家里的琐事。当女佣不再成为女佣,当女佣真正成为一个专业性很高的持证上岗的职业的时候,很多事情应该可以迎刃而解。


男雇主的胆子太大了,这要是女佣翻脸不认人控告强奸,这男雇主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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