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晚报新闻)24岁醋夫深夜回家惊见妻子赤裸上身只穿一条内裤与男子“同床”,盛怒之下就挥拳痛打男子,导致他两颗门牙被打断,右眼窝骨裂。后来妻子澄清男子只是送醉酒的她回家。
被告李宏兴(24岁)是新加坡武装部队的正规军人,军阶是一级上士,他今早面对蓄意伤人罪状,被判坐牢五周。
本案第一目击者是被告妻子黄凯燕(23岁),而受害者郭汉永(25岁)是她的朋友。
根据案情,去年7月10日凌晨1时,受害者与被告妻子在酒吧和朋友喝酒。由于被告妻子已喝醉,受害者就搭德士送她回她义顺的住家。
被告不久后刚好到家,怎料一走进睡房,却惊见妻子裸着上身躺在床上,而受害者也坐在床边。
代表律师今早庭上揭露,被告妻当时全身只穿一件底裤。
据控方说,被告妻子回返住家途中醉酒呕吐,衣服被弄脏,所以上衣才被脱掉。
被告认为受害者要占妻子便宜,激动地拳打受害者的脸部数次,直到妻子阻止才停止,受害者则没还手。
军人干得好,这种贱货要果断踢走
再有事也不能出手伤人 楼上两人 是人还是畜生?
这样的人渣被判坐牢五周是太轻了
那你会怎么做呢?
骂完了把人赶走 隔天再问妻子
如果你觉得妻子的错 离婚了事 没必要动粗
你肯定妻子不会骗你?
打人不可以,骂人可以吗?
呵呵 你不信任她 你娶她干嘛
至少伤害减少很多
既然你不想伤害他,为啥还要骂他呢?
那以后你生气时 打人就好 千万别骂人 无论对方是谁
大郎消消气,喝完药再说
这事情涉及到丈夫妻子和这位朋友三方,我觉得三方都是输家。过错是妻子最大,朋友次之,丈夫最小。
作为妻子,老公不陪同的情况下,出去和朋友喝酒能把自己喝到神志不清需要送回来的地步,行为十分的不检点。至于后面脱衣服,其实就是准备打炮,不要以为大家都是傻子。
作为朋友,竟敢在人家卧室试图干别人的老婆,这胆子这智商也是无敌了。
作为丈夫,这种情况下暴怒出手,的确也是人之常情,突然遇到这种情况,和我们在这里第三方时候评判有天壤之别。牙打掉眼眶骨裂,这种伤已经很重了,之所以只判了五周,法官可能也是考虑到被打的人有过错的情况。
总之,这三个人中,我最同情的就是这位军人,其余两个,就是罪魁祸首。
我最同情这妻子 嫁给这等暴力丈夫 发生这事 反而让她看清他的真面目
说不定那一天这妻子无缘无故就被丈夫在睡梦中打死
这事其实也是突如其来,这位军人没有反应过来。否则先不说通奸,直接说陌生人窜进自己房子正在侵犯自己的妻子,有了这个理由往死里打,然后主动报警,后面的事情可能就是另外一种结果了。
不是无缘无故吧,是你会在你的男同事面前脱光上衣吗
喝醉了送回家。。。
不要做老好人,没有原则的人没有灵魂。你这辈子从来没有动怒过?从来没有激动过?是唐僧吗?如果你第一眼看到有人要伤害你的家人,不论是何种形式的,你是放人家走还是把别人留下来讲通了道理再放走呢?
看起来这么善良的人,在论坛里就把被戴绿帽子的丈夫判定成了杀人犯。
不管怎么样,打人就是犯法。。。新加坡通奸好像不犯法。。。
被绿的比被打伤的伤更深啊。。。。
我怎么决得他们在床上是谈工作呢?
妻子能说清楚就是没喝醉,对,一定是在谈工作。
我觉得打人固然不对, 但是如果是人,那种情况通常都会出手的。我们这些人有何立场去批评那个打人的老公。
脱光了谈工作,哪一门的工作?性工作者?
如果是人 根本就不会不问清楚了再打人 这人根本就是畜生
你不用回复我, 就那情况没奸情是不可能的
用一用脑。一个好男人不会在人家家里和别人的妻子赤裸共处一室。一个好女人不会和别的男人喝得烂醉再让别的男人和她没穿衣服共处一室。这个不是信任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应该发生。所以我也是认为没有奸情是不可能的。
畜生是那个donovan and shawnald’s wife 不是shawnald.
Shawnald只是一个鲁莽的家伙。
理智上说,这是一个选择。。。。出手打人,是维护一个男人最基本的尊严,当然,这个要代价。 另一个就是,放弃这种雄性的尊严,问清楚了才处理,没有风险,但这男人心里素质也过硬,得窝囊到一定程度,还得有大肿脸,充胖子的心理。
为了这种女人赔上你尊严太没意义了。。
有一个人的发言好像是奸夫的立场
呵呵 那我宁愿当个人 也不当那畜生
打了人就跟那奸夫没差别了
大郎不戴个绿帽子都不好意思来论坛。。。
新移民克制多了,这种新闻要是在POST 在 STOMP 或者 HWZ 那种本地论坛里,不出2楼就开始乱飙 带 Singlish 口音的各种污言秽语。本地网民的素质可见一斑。Sun814 显然在那里更有用武之地,随时随地可以维护次序。
应该送到自己家或是开个房什么的,实在不行,东海岸也可以啊。怎么能送到那个女人家里呢?偷吃也要有点技术含量嘛。
大哥莫怕,有武二在!大不了你头上再添点绿!
听过新禽兽不如吧!
戴帽这种事还是要少做些。色子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