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这个姓真是绝了,够刁的;现在认定假结婚,那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巴掌拍不响啊。假结婚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男的去世了就不必负刑事责任
假结婚应该是为了身份和居留吧,那个男的生前无业,就是个底层穷人,有啥财产呢。假结婚就为了那十几万cpf的一半?不值得吧。
蛇吞象。你为了身份,得到了就要知足,就要知道适可而止。这下子好了,身份肯定没了,还要坐牢吧。今后也永远别想回来了。偷鸡不成蚀把米
不是蛇吞象,而是骑虎难下。得到了身份,法律意义上就是妻子了,妻子继承老公的财产天经地义,如果放弃,岂不是就是变相承认是假结婚了。
那这个案子还有值得推敲的的地方, 包括以前坡人娶风尘女子, 然后离婚时判决男方每月付赡养费100元, 理由是卖肉可以维生.
看新闻里面那个男的,生前无业,酗酒抽烟,负债,不愿意找工作还会被大耳窿追债,这样的人cpf竟然还有20w,难道真的是复利的神话?
这个好像是男方的姐妹给举报的,因为她要分割男方公积金,继承其中的一部分。
假如她主动提出,不继承遗产,搬出去。有没有可能男方家庭会做出不同的决定呢?谁也不好说。
她的贪婪,让她一无所有。
有钱的男人,哪里会跟人做假结婚这种事情啊?都是各取所需。
一步错,步步错。主动提出,等于自己承认是假结婚,这同样是犯法的,男方的亲属照样可以去举报的。
总之,这事一开始就错了,最后只能是一塌糊涂。
我不这么认为。假结婚可能男方家庭已经知道,而且是默许,因为假结婚能给男方带来收益。
如果这女的不去窥视男方的公积金,男方家庭有可能还继续装傻。女方主动提出放弃继承,或者和男方家庭达成协议,在律师那里继承了,然后又转赠给男方家庭。也许会留一条活路给她。
贪婪害死她。
我相信新加坡有不只这一宗假结婚的
都是自己选的路 含着泪也要跪着走下去
胡建有的整个村子里的都玩这种假结婚。
福南有没有?
一群人风升水起的, 这个“认定”,是谁认定的? 法院宣判?
你是说这是认定? 这是接受案件把,也就是说司法部分,接了这个案子。 也就是说官司才刚开始 。。。。。文中的sister 应该是丈夫的姐姐,以原告身份状告。 不过你们想的也太过,这案子男方死了,只要女方咬定, 男方的姐姐没啥用。 基本上是个无头案。 并不是女方是中国人就一定输的。
输了官司,而且要付对方的堂费4000块。
主要是无法回答出男方的基本信息,例如服兵役与否,基本的家庭状况等等。法官认为这就是假结婚。
有判决了? 我不知道这个新闻,你贴给我的那段话,是9月6号受理的。 是2015年么? 如果是今年9月,现在还没开庭呢。 是原告要求赔偿堂费4000?
judgment。
弄错了,是要付堂费,是多少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