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SC+PR+SC child(即将出生) 申请 BTO/SBF 可以放SC as owner, PR spouse as occupier吗?
如果可以,occupier 是不是买公寓没有限制,且不用交 ABSD?
谢谢大神指点。
BTO是强制JOINT TENANCY 或者Tenancy-in-common的。 没有你说的一个人可以放OCCUPIER这回事。
除非你买的时候是你和孩子是公民,配偶是外国人,那就只能配偶放居住者。
稍后配偶变成PR就不受限制。
请问 SC+PR+SC child(即将出生) 申请 BTO/SBF 可以放SC as owner, PR spouse as occupier吗?
如果可以,occupier 是不是买公寓没有限制,且不用交 ABSD?
谢谢大神指点。
BTO是强制JOINT TENANCY 或者Tenancy-in-common的。 没有你说的一个人可以放OCCUPIER这回事。
除非你买的时候是你和孩子是公民,配偶是外国人,那就只能配偶放居住者。
稍后配偶变成PR就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