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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2】深度解密┃新加坡是怎样做到种族和谐的?

      

图为新加坡建国前的旧港口
       历史上,新加坡只是一个非常小的港口,虽然时常因贸易而导致人口聚集,但一直不是一个定居地。1819年成为新加坡历史的转折点。这一年,英属东印度公司代表莱佛士(Stamford Raffles)来到此地,利用马来半岛的政治矛盾,从廖内柔佛(Riau-Johor)苏丹手中购得这个被称为“淡马锡”的小。购买手段虽受到争议,但马来人却因此丧失了对该岛的所有权。新加坡开埠后,移民大量涌入,人口由1819年的150多人(120名马来人,30几名华人)增长到1871年的97,000人,华人也成为主体(56%),并在1921年达到75%。从此以后,新加坡的四个种族——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其他人,人口比例基本稳定在75:13:9:2。这些人都是移民,在英帝国开埠之前也没有一个政体,甚至没有固定人口,其殖民化并非武力征服,而是商业开埠。因此,虽然新加坡地处“马来世界”(Nusantara),虽然华人占据四分之三强,但马、华两族都称不上对新加坡拥有特权,更不用说其他种族了。
       独立的偶然性也给国家认同带来巨大困难。首先,新加坡一直属于大英帝国,并一度属于马来西亚联邦,本土民族主义从来不是选项。其次,新加坡的三个主体民族来自三个强大文明,且都已经获得独立,民族主义强烈。更为头疼的是种族之间的冲突。英国殖民者分类管理的做法,使新加坡形成了各种族聚居区,如华人的牛车水、马来人的芽龙、印度人的小印度等。日本占领的历史和新加坡随后的合并、独立,导致种族冲突加剧。             但是建国后的新加坡却呈现出一片种族和谐欣欣向荣的景象,面对如此严重的民族和种族问题遗留,新加坡政府到底是怎样做到的呢?

多元种族主义

       为处理棘手的种族问题,新加坡建国之初就将“多元种族主义”确定为宪法原则。不仅宪法规定种族在权力、义务、教育、工作等方面一律平等,而且专门成立的“宪法委员会”、“少数民族权利总统理事会(PCMR)”和“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PCRH)确保各项法律和政策必须维护“种族和谐”。45年以来,“种族和谐”在社会政策和公共舆论中无孔不入,总理和政府官员、议员在国会辩论、施政演讲、国庆集会、社区视察等几乎所有场合,都不忘连篇累牍地强调“种族和谐”,强调和谐来之不易,使得新加坡成为世界上最强调种族和谐的国家之一。实际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为何新加坡如此不遗余力地突出它的“多元种族”特性,并在公共政策中如此彻底地贯彻多元种族主义原则呢?答案就在于,多元种族主义不仅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更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国家治理术。用蔡明发的话说,多元种族主义被塑造成一种“公共的善”。
       新加坡对各种族的治理采取了不同的手段,对华人和马来人尤其如此。
        对于华人,政府致力于消除其内部亚族群组织和泛华人组织,边缘化其语言,力图将华人分解为一个个公民,直接面对国家。华人自开埠以来,以迁出地或姓氏为单位,自行组织了各种祠堂、宗乡会、商会,提供大量的社会服务,尤其是形成了一套华文教育体系,课本也直接从台湾或者香港运来。辛亥革命以来,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都在华人中间有巨大影响,秘密会社的活动在不同职业中十分活跃,中国国家认同较强。上至行商巨贾,下至贩夫走卒,很多华人终其一生只说华语。全岛最大的华人组织“新加坡中华总商会”(SCCC)更于1955年创建了以华语为教学语言的南洋大学(Nanyang University),并聘请林语堂为首任校长。人民行动党执政后,认为如果强化国家认同,就必须拆解华人组织。政府于是以国家的医疗、教育、住房等福利逐渐取代这些组织的功能,并以“华人沙文主义”为名关闭大量华文报纸,还以普及英文教学的方式排挤华文学校。最终,政府以中文文凭不具备竞争力为由,关闭了南洋大学,使很多华人至今对此仍耿耿于怀。但这些举措,使华人不再具有完整的自我更新体系,不得不通过“公民”身份直接面对政府。
         政府对马来人则采取了完全相反的策略,将其组织起来,以共同体身份与国家产生关系。在法律上,全体马来人属于一套特别的法律体系管辖,即《施行回教法法令》(AMLA)。根据这一法律,马来人的最高权力归“回教事务部长”(Minister for Muslim Affairs),下设“新加坡回教理事会”(the Islamic Religious Council of Singapore,马来语称Majlis Ugama Islam Singapoura),其中包括“回教法庭”(Shariah Court)的“回教宗教司”(Mufti),负责与伊斯兰法律有关的事务。这一机构管理包括清真寺和伊斯兰婚姻在内的宗教和家庭事务。作为具有土著地位的马来族,马来语教学对全体国民免费,但马来人传统上受教育程度不高,经济地位上也处于弱势(Lai 1995)。政府拨款通过马来议员建立机构,提高马来儿童的学习成绩,也曾一度负责解决吸毒问题。(后来由于新加坡动用重刑禁毒,使毒品在新加坡基本绝迹。)

潜移默化的公民教育

新加坡独立不久后,1966年由信那谈比·拉惹勒南起草的《国家信约》。拉惹勒南深信“一个国民、一个新加坡”的愿景,以这个愿景草拟了信约,成为新加坡的国民身份认同和国家精神的象征。他深信不分种族、言语、宗教,共同向目标迈进。他把草似的信约交由当时的总理李光耀,李光耀修饰了信约再呈上内阁。在学校举行集会时,新加坡武装部队日当天,国庆庆典的时候,以及在国庆日纪念仪式的时候都会宣读国家信约。宣读信约的个别公民应握紧右拳,放在胸前左侧,象征着对国家的忠诚。
《国家信约》灌输“新加坡人”的单一认同感,强调国家团结对于一个危机环伺的小国的重要性。但在新加坡的教育理念下,种族/宗教认同永远排在国家认同之后。
《国家信约》华语原文:
我们是新加坡公民,誓言不分种族,语言,宗教,
建立公正,平等的民主社会
并为实现国家的幸福,繁荣与进步,共同努力。
英文原文:
We,the citizens of Singapore
Pledge ourselves as one united people,
Regardless of race,language or religion
To build a democtatic society
So as to achieve happiness, prosperity and progress for our nation

强制的民族混居

       这新加坡闻名遐迩的“政府组屋”计划。新加坡从60年代开始,就成立了建屋发展局(Housing and Development Board,简称HDB),负责拆除村落和贫民窟,大规模建造廉价公寓楼(新加坡称“政府组屋”),并以99年为限出售给家庭。这一计划获得极大成功,既避免了政府承受巨大财政负担,也让民众有了自己的家。今天,高达85%的新加坡人住在“政府组屋”中,新加坡也因此成了少数几个成功解决住房问题、消灭贫民窟的城市,成为很多国家效仿的对象。但政府开发组屋,包含了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打散传统的种族聚居模式。从1989年3月起,政府更为严格地实施打散方针,规定组屋必须按固定的种族比例出售。其中,华族在每个社区比例不得超过84%,每一栋组屋公寓楼内不得超过87%;马来族分别为22%和25%;印度族和其他族一起,不得超过10%和13%。
        政府组屋计划旨在拆解传统社区,让各族比邻而居,增加了解,打破社区封闭性。但这一举措主要受到影响的是马来人。穆斯林习惯上在清真寺周围聚居,并在局部成为多数。实行组屋计划后,马来人和印度人在任何地方都成为永久少数,而华人则在任何地方也成为永久多数。这一计划的一个负面效果,就是组屋转手的时候,经常因种族配额已满而无法卖出好价钱。而且,十分重视邻里关系的马来人和印度人,经常无法在组屋附近找到可以分享宗教和传统知识的同族家庭。

义务兵役制度

       据小编了解,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基于宗教理由的免除政策。——一方面让18,19岁的毛头小伙子在最容易冲动的年纪被管束了起来,二来也是提供了一个强制性族群融合的机会:那些精英学校的华裔在人生中的第一批马来/印度朋友可能就是军营里的伙伴,在那之前他们在名校里根本没有太多接触少数族裔的机会。
       新加坡从1968年开始实行全民义务兵役制度,中学毕业的男子一律服役两年,但马来人直到70年代才允许服兵役。政府的理由是,一旦与邻国开战,马来族军人将处于两难境地:是向新加坡国民开枪,还是将枪口指向邻国的穆斯林兄弟。可以说,通过独立法律体系和专门阁员的方式,马来人和新加坡国家之间植入了一个中介。这与处理国家与华人关系的做法相反。

“双语制度”作为基本国策

       新加坡在建国之初就将英语设为通用语言,又将华语、马来语、泰米尔语、英语设为官方语言。逐渐形成了用英语交流的模式,很多家庭都以英语作生活语言。政府将殖民者的语言普及化,是因为英语的“中性”,可以避免华语或者马来语造成的、其他种族或周边国家的反对。
       英文为教学语言,各族裔母语为学生必修的一门课(对,仅仅是一门课),而且毕业要求非常低——好学校的学生会修所谓“高级马来文”,“高级华文”之类,然而即使这些“高级”的语文课程,其要求也比真正的母语使用者水平低很多。至于毕业所需的“普通级别”更是简单到不忍直视,所以客观上淡化了族群认同感,并增加了强烈的种族/宗教情绪的传播难度

《共享价值白皮书》

      为了寻找新的国家认同资源,政府于1991年推出了《共享价值白皮书》,并获得国会通过。《白皮书》为国人确立了五大共享价值观:(1)国家高于共同体、社会高于个人;(2)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3)共同体支持并尊重个人;(4)以协商取代冲突;(5) 种族与宗教和谐。这些内容,延续了李光耀在1979年提出的“亚洲价值”(Asian Values)概念被宣传为并非某一具体亚洲民族的价值,而是亚洲各民族的共享价值。这一说法,显然是为了回避“儒家伦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新加坡政府将亚洲价值与所谓西方价值对立起来,突出“西方文化”的缺点和“亚洲文化”的优点。“亚洲”也逐渐成为新加坡的关键词,很多博物馆、文化娱乐设施、公司企业、研究机构等都以“亚洲”为名。这个面积只有710平方公里的小国,却将国家认同建立在世界最大的地理概念上。

       另外,新加坡并非不重视西方国家那些“民主、自由、人权”等至高无上的原则,但在政策施行的过程中,却非常务实,在敏感问题上毫不马虎,力图防患于未然。新加坡并没有像欧美多数国家那样,通过不同族群之间的充分互动、讨论甚至一定程度的对抗,来获得一种民族间和睦相处的理性。新加坡高度控制这种互动,严厉禁止对抗,不利于种族和谐的言论很容易遭到追究。
       令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新加坡有着完善的落实法律条文的制度,如组屋制度、就业制度等,更有专门的总统理事会审查各项法律和规范是否体现了种族平等原则。最值得借鉴的,是新加坡从固化的种族身份走向了灵活的种族身份,允许族际通婚的后代将父母双方的种族联合使用。实际上,4个种族之一的欧亚人就是一个混合种族。

       啰啰嗦嗦这么多,其实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其中的大部分了: 世俗的威权政府,通过强大的行政能力和基层组织能力,强行(非贬义)塑造新的“民族国家”认同,并将这种新认同凌驾于原有的种族和宗教认同之上,同时(在暗地里)大力引进华裔移民以保持华裔主体地位,对冲少数族裔的高生育率。这也是新加坡能够保持种族和谐的主要原因。


参考一下反例,天朝的两少一宽,就知道怎么才能种族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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