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
一朋友的亲戚,来新打工,逾期逗留了四个月。回国后,又想来,发现自己进黑名单。这种该怎么处理?有期限吗,还是永久的?
他要是还想来,应该怎么办呢?谢谢!!
至少十年不用想…旅游签都拿不到
有明文条例可以查吗?还是可以找移民局解释一下?
别想了吧,怎么老想赚便宜,逾期逗留自找的,当初放回去已经便宜了
理是这个理,我也同样不爽这些人搞坏国人形象。
情归情,受人托总要尽力吧。
不用查了,这种官方是不会给你一个说法。但是像楼上说的,10年你都不用想了。除非你现在能证明你很有钱,只是想来玩玩,或是有什么非来不可的理由。
以前很多人跳飞机,没见到又回来的。
最起码的是非观还是要有的 这样的亲戚远离吧 成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当初没坐牢就不错了还不知足 很多事情不是你想就可以 你想尽力就应该直接去问移民厅 他们才管出入境 不过不要有什么期望 希望你不要被所谓亲戚所累 如果楼主不喜欢听就算了 没有针对楼主的意思 只是觉得做错事还理直气壮很无耻
解释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
当初逾期逗留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个结果。
以前有人磨指纹改姓名,还是被抓。
滞留一两天还可以说记错了,四个月说不过去的。解释恐怕当时放出去的时候已经解释过了,否则是出不去的。
这辈子就断了新加坡这个念想吧。
坐牢了吗?如果是男的还要打鞭子吧?
那不就完了,哪怕你是在中国坐牢的,基本上也别想到其他国家了,特别是新加坡
了解,谢谢各位!
了解了,谢谢各位!我也是受人所托,非我亲戚,所托人是高中室友,关系不错,否则我也不会上心即浪费自己时间,还破坏大家心情。来新务工多是少文化做苦力的,虽可恨却也可怜,有小利就没有原则。帮忙了解清楚,回他一个明白。谢谢大家!
7. The ICA takes a serious view of attempts by foreigners to overstay, enter or depart Singapore illegally. Under the Immigration Act, the penalties for overstaying more than 90 days or illegal entry are a jail term of up to six months and a minimum of three strokes of the cane. In lieu of caning, the offenders shall be sentenced to a fine not exceeding $6,000.
超过四个月,那就是超了120天,逾期逗留90天以上,从上面的规定来看,有可能入狱高达6个月加上至少打三鞭子,也可以用罚款代替鞭子。如果已经在新加坡入狱过,那再想来做工是不可能的。
谢谢千股涨停兄!祝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