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想请教下论坛里的老司机们
SC和LTVP的父母联名买二手HDB, 由于薪水受到MSR 30%的限制, 只能向银行贷款300千新币左右。 请问有什么建议可以增加银行的贷款额度. 谢谢
贷款额度可以通过show cash或者定存来提高。可是,和父母联名的事情你可要想好。购买hdb的时候不能有任何的海外房产,一个人名下只能有一套hdb,你以后如果结婚了,这套hdb不卖掉的话,你是没办法和配偶联名去bto或者resale的,买公寓也算是二套。但是如果你父母也满足无海外房产的条件,这套hdb卖掉,他们住哪里呢?
如果现在政策下这条路可行, LTVP也只是OCCUPIER吧. 贷款额度只跟你自己的薪金挂钩吧?
有个办法就是找个有工作的老婆, PR或公民
如果我数学没算错的话, LZ应该是35岁以下, 高薪一族. 找个老婆那很容易的哦.
假设楼主和父母联名买了房,父母在这里住了几年习惯了,不想回去了,我不知道hdb的政策,如果occupier不同意卖,owner是不是可以卖,即使是可以,那也等于是和父母翻脸了。如果楼主准备结婚,要么配偶住进现有的房子和老人一起住,要么出去按第二套买公寓。第二种情况只要有钱就可以,第一种情况,现在愿意和配偶方父母一起长期居住的人可不多。
谢谢回复-请问show cash 什么意思。那种大额现金定存4年,或者超大额现金定存3个月,就不考虑了,不值得,也没那么多现金。
-父母目前确实国内没房产。
-未来五年没打算买BTO或公寓,所以想本次买resale HDB 多贷点款,买个称心的房子。
-因为亲戚朋友都在国内,父母没打算未来在新加坡每年住满12个月。
-家乡是小城市,4万新币可以买到舒适的房子。父母想回国长住,可以随时租房或以亲戚名义买套房子自住。
对,LTVP是OCCUPIER, 只有以我名义从银行贷款。
不想为了去找而找,随缘。
你说找老婆容易,等我忙完买房的事,回头请教你。
千股涨停想的很周到啊!
-父母很开明,不会出现你上面提到翻脸的情况-父母未来长住在新加坡或国内,主要看他们自己的意愿。但是父亲每次过来没多久就念叨着要回去,说抽烟喝酒不自由,还贵,邻居也不爱聊天
-第二种情况是最理想的,也是我的努力方向。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双方父母都健康。我觉得尽量不要和双方父母住一起。
将来住哪里主要看父母的意愿,要是就想住新加坡呢,你不结婚还好,一旦结婚,这就是大问题。
我问一下,如果把国内房子过户到爸爸名下,在新加坡以楼主和妈妈的名义购买resale,到时候新加坡和国内都有房子,这样是不是可以解决你所说的问题。
其实挑明了说吧,子女结婚后就不应该和父母长期一起住。男方和自己的父母联名买了房,结婚后除非父母非常开明,主动离开,否则事情就不好办了。如果父母不愿意离开,至少可以有两个理由,一个理由是名字都在房本上,不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吧,另外一个理由是国内已经没有房子了,回去睡大街吗。
你这个做法,只是解决了一部分问题。
我同意你的想法,可是现实条件不允许。
如果在国内,有两套房以上,又和父母在同一个城市,当然分开住会比较舒服,也会减少摩擦。但是在新加坡,如果不是超有钱能买两套公寓以上的人,父母要是过来照顾小孩必定是需要长期和自己住的。如果不要父母来照顾小孩,要么夫妻一人全职照顾,要么请菲佣,我想还是与父母同住这一选择比较实际吧
其实,本地人很多都是菲佣带大的孩子,本地老人可没有给子女看孩子的习惯。
就算带孩子是理由,但是从结婚到有孩子这段时间怎么办?孩子带到几岁算是不用带了?
更重要的是,既然是带孩子,如果女方父母来带,常住在这个房子里面行不行?这个时候男方父母何去何从?
一旦联名,一大堆的问题。
但是,楼主既然想着和父母联名,估计离单独购买hdb还差着点岁数,结婚可能还八字没有一撇,提前想这么多,一来买不成房子,二来错失和父母一起居住的天伦之乐。
只有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父母开明,双方达成一个协议。先顾当下,联名先把房子买了,如果以后结婚,父母就要无条件搬走,以后短住欢迎,常住不可以。
还有几个问题就需要专业中介的意见了:
1. 如果和老人联名,以后结婚,老人的名字是否可以拿掉?
2. 如果老人不同意,owner是否可以强行拿掉名字或者卖掉这套房产?
3. 如果问题2是否,那么以后夫妻双方是否可以bto?我们知道bto拿新房要卖掉旧房,而旧房有人不同意卖,这可咋整?
1. occupier 无权阻止买卖。
2. 除名似乎要先加名字进来才能除去。
3. 不建议买HDB
“一个人名下只能有一套hdb,你以后如果结婚了,这套hdb不卖掉的话,你是没办法和配偶联名去bto或者resale的,买公寓也算是二套。”
这个说法准确吗,有没有依据?婚前单身跟父母买的HDB,婚后如果配偶(新公民/PR)想买公寓,应该算他或她的第一套房产吧?
赶快帮LZ想办法啊
husjing
HDB 要求必须父母双方名字都要写进Occupier.
除非父母已经离婚,并且父母都有协助你买房的意愿,你上面所说的情况才能实现, 且不触犯HDB的规定。
如果我说的有误,请通晓情况的坛友指正。
感觉我发这个帖子
已经从最初的技术问题,引申出了社会问题。
各位在畅所欲言的同时, 也请多帮帮忙,了解贷款行业的坛友,出谋划策一下我的贷款额度问题啊
假设你年龄不超过40岁,
1. Show cash/investment – 每1新币可以增加大概0.37新币的贷款额度
2. 锁定4年定期存款 – 每1新币可以增加大概1.24新币的贷款额度
说实话其上两种方式基本都是not practical, 因为兑换比太低,如果真那么有钱,首付多给点就是了
建议多申请几间银行,不同银行对薪水的算法会有出入,所以贷款额度也会有一些不一样
那按照这么说,是不是父母任何一方在国内有房产的话,就算子女已经拿到公民也不能联名买组屋
我看hdb官网的说明,减去名字是可行的,但是需要剩下的人满足继续拥有组屋的条件。所以,不到35岁,把老人的名字撤走,你也不能单独拥有组屋的。
我建议楼主还是先结婚,找个有收入的妻子。
我个人实例,我买房子的时候是29岁,是 SC 和 外国媳妇。妻子没有收入,所以根根楼主一样, MSR 是448K, 如果借到满,每个月要1600多月供。 如果贷款是80%, 这个价钱买不到EA, EC. 当然我家供给了我部分现金,房子还是满意的。
楼主的情况,300K, 如果是80%。 加上律师,印花税,中介等费用。 楼主可能只能买一个3房,或偏远4房。楼主其实可以住更好的房子,毕竟还年轻。 日后换房子,费时费力费钱。 请三思。
再次借贴问买公寓的问题:
单身公民和外国人父母买转售HDB,户主只有1人,然后结婚,婚后配偶(公民)如想买公寓,应该算配偶的第一套房还是第二套?谢谢!
可是找老婆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双方还要相处,相互了解,否则为了结婚而结婚,以后恐怕有麻烦。
现在先买房,可以立竿见影提高生活品质,节约金钱,共享天伦之乐。唯一的顾虑就是以后要是结婚,需要父母非常开明。
算第一套,
:之前也是有这个打算,可想想父母都在国内,而且限制无房产,就放弃了,在新有自己的房子真难啊
回复第11楼husjing的帖子:
那父母要离婚,不让国内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请问贷款首付怎么计算?我女儿拿到SC也这样买房,省的租房了,有个安稳的家。
你确实考虑的很细,狮城有你这样的人才是个福气啊
如果新加坡公民超过35岁不是可以自己买租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