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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

工作和约的问题

有个问题想要问问大家的意见。所在的公司最近搞合并。过后又把其中一部分的员工(人数很少)分出来成立一个很小的子公司,卖给中国的一个企业。如果不想签约这个小公司,公司会逼其自动请辞。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合法的吗?有没有什么办法应对呢?本来的公司是个跨国的大公司。也为其服务了差不多10年了。


这种case好像MOM帮不了什么。大概只能找劳动仲裁吧,对方改变employment contract,你完全有理由提自己的要求,想清楚自己的要求是啥,提劳动仲裁吧。


我觉得你们这一部分人可以共同出资,去咨询一下律师。


没办法,要么留要么走。这一部分人,是母公司甩出去的包袱,不可能还要照顾。


lz是工程师吧? 工程师还是早点计划回国找工作吧。国内起码还能找个专业工作。一线觉得压力大, 还能去二三线。总算是学有所用。还能弄个车开着。
搁这找不到合适工作手艺就废了。二三线就是服务业四大。


劳动仲裁是wp,或者ep对吗?是公民了。工程师。不知道还适用吗?想要走的。只是十年的工作这样走觉得不公平。就算裁员也有的赔啊。


谁说裁员必须有赔付?合约上可没这一条,只是新加坡一个默契的约定。。心黑的完全不会考虑这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就会走人,想马上叫你走,最多给你一个月工资罢了。。


别伤心了,赶紧骑驴找马。。行动起来比什么都重要。


正规的公司不能这么黑吧,就算真想黑,最多也只能个别黑。真要是想裁掉一批人,难道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我表示怀疑。
我们公司去年裁掉一批operator,都是给了补偿的。


看你要的是什么,我觉得如果你不想这份工作了,就直接和公司说,要求公司给相应的补偿


的确想走,但是公司说已经给你提供了新的工作了。如果不想要,就自己走。而且新公司估计就1,2年的寿命,本部什么的都在中国。这里的几十个人可有可无,估计到时候遣散也没什么赔的。现在在更新resume了。虽然生气,但是好像只能认了。


不是裁员,是被卖了。美曰其名帮你们保住饭碗了。比裁员更黑。连谴散费都省了。


这么看来,情况的确不妙,赶紧找工作先,然后再慢慢和公司扯皮。


是啊。谢谢建议。忍口气做我的简历。找到新工作是正道。


适用。但条件是双方同意仲裁。估计你公司不会同意。新加坡对受薪层的保护不给力,特别是专业经理执行人员。这么做得到的好处是吸引外资引进更多工作机会。

MOM的指导原则在这里:http://www.mom.gov.sg/employment-practices/transfer-of-employment

看来没有好办法。楼主离开现公司后请公布其名字。


什么公司,公开一下吧,走路避开。


非常谢谢你给的网页 。看来政府真的是亲雇主的 。所谓的pmet没有工会的保护,让转就转啊。


公布不公布公司名字,没有意义,这是大势所趋,没办法避免的。。。只要东南亚治安环境好了,小新只会彻底完蛋,好多大公司总部都向马来西亚或泰国转移呢。。。人工费在那摆着了,市场潜力也在那摆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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