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护照要到期了,对于中国大使馆的做派一直没什么好印象,思考再三,还是决定一起前往。
特此记录下这次经历,希望对之后的人有所帮助。
首先分享两个网址:
1. 办理护照须知: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hzqz/t585182.htm
2. 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http://ppt.mfa.gov.cn/appo/
须知里面这三点,我觉得大使馆的人是挺有趣的:
(一)如实逐项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张。(表格可在本网站下载) (二)6个月内纸质近照2张及同版数字照片(目前只接受使馆现场拍取的照片及光盘)。 (三)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资料页、延期及加注页(无内容则不需复印)]。请注意,申办护照期间,旧照需留在使馆,不能继续使用。
第一点,如实填写这个什么表格,在网站下载什么的,还有一个帖子还给出了表格的下载地址。这些纯属误导!
到大使馆就会知道,他们只需要你在线预约时填好资料,并且把之后生成的文件打印出来就行。除了长得丑,表格内容是一样的。
关键是他们只收这个长得丑的表格。如果你没有,他们会叫你下次再来。
第二点,(目前只接受使馆现场拍取的照片及光盘),没有见过比这个更扯的,稍后再细细吐槽。
第三点,(无内容则不需复印)这里那些出入境时的盖章,和一些他国的签证也不需要。
==================== 具 体 经 过 ======================
首先完成在线预约,没有预约大使馆不会受理,会很不客气地叫你下次再来。
预约过程中,需要上传照片,于是我想到这句话:“(目前只接受使馆现场拍取的照片及光盘)”。这群人的智商真的堪忧。
还好,按照网友的建议,留空,保存,然后继续。这样就可以了。
当时选了4月5号早上9点到9点半的时段。这里也很有趣。因为时间段没什么意义,办理的时候没人在意你预约了几点。就是说,只要你在那天预约到了,无论几点,那天都是可以办理的。大使馆其实没有这么大方,主要是因为:“(目前只接受使馆现场拍取的照片及光盘)”。他们自己都把握不好时间了。
早上九点不到,我们来到大使馆。(顺便提一下,女皇镇地铁站坐111号,红山坐132号,看到大使馆之后的巴士站下车比较近,我们要去的“大使馆”其实在真正大使馆的旁边)
拍照的队伍已经排到厕所门口了。站我前面那哥们据说8点半就来了。如果只拿半天假的朋友,估计8点不到就要在这守候了。
看着每个人走到拐角,看到排队直通厕所的表情,也算是一点点娱乐。就这样,我们排了半个多小时,才拍好照片。
拍好后要等待30-40分钟,照片和光盘才会好。我们就在大厅里等着,会有人出来找照片的主人,然后给你。
然后要去咨询台拿号码,如果照片和光盘没到手,就不要去找骂了,他们会像看着白痴一样看着你。我就当了这样的白痴。
这点真的是很不能理解,流程你也没说清楚,做个流程图,放在显眼的地方,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这群人的智商,哎。
10点多,新鲜出炉的照片来了。赶紧去拿号码。该准备的复印件请参考前面的“办理护照须知”,免得他们像看着白痴一样看着你。
1113,前面还有60个人,好了,慢慢等吧。平均一分钟一个人,有的人只是取证,所以还算比较快。
一个小时后,我们终于得到一个把护照还给他们的机会了。交材料,按指纹,签字。签字这里要写全名,正楷。
一般是10个工作日取证,不用取号码,1号窗台付钱。时间是上午9点到12点,下午3点到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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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大使馆也好几次了,有个最大的心得。如果你是PR,并且在考虑是否要申请公民,犹豫不决。你可以多跑几次大使馆,他们会让你下定决心。
======== 4月18号 取护照 补充更新 =========
10点不到再次来到大使馆,复印和咨询的依旧排长队,照相的人少了很多。
取护照只需直接到1号窗口,付钱,取回新护照和旧护照,完事,离开。5分钟完成。
新护照不会接着旧护照的有效日期。10年有效。
介于有人特意“点评”我的帖子,我觉得还是在此说明一下:
1. 所有内容均是本人亲身经历,不存在杜撰 2. 此经历仅发生在当天,我不会闲的没事天天去体验,所以如果经历有所不同,可以阐明,可以保留,勿喷 3. 发帖只为给其他人一些分享,请爱国主义强烈,自尊心脆弱的人绕行。 4. 针对骂我们 (我以及跟我有相同观点的人)SB的“人”,如果你口臭,建议你使用别的语言。 5. 声明:未经本人允许,可以转载,请勿“点评”。
哈哈哈,楼主写的真好,看完竟然开心的笑了
谢谢分享
咦,为啥转版呢?
……你让我想到一句话:说点不开心的事让我开心一下。
换护照也要转?
看的时候在水库,回复了竟然跑去pr版……
谢谢你帮我换到这里。
我发帖子的时候也是在犹豫,不知道放哪里。
别,真不是这个意思,后面的还在犹豫的人们,多去几次使馆…….
太有意思了……
别认真,我开玩笑的。^_^
这帖我给转来了
哈哈这样的好帖子咋能淹没在水水中
大使馆人员态度确实差评
大使馆这就是既要做那个啥,又要立那个啥。
目的就是想赚照片的钱,但是又不好意思直接讲出来。就搞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这比直接垄断更加恶心。
哈哈哈。写的太好了,护照要过期,犹豫不决,回国换,还是这里换。谢谢楼主,还在想哪里照的好看一点,不浪费钱了。那个地方真的是能不去,尽量不去,咱不给国家添麻烦。。。。。
像看傻瓜一样看着你,不要问我咋知道的。。。。。笑得我肚子痛。
都什么年代了,照片还要放在光盘里面。稍微动点脑子就能极大的提高效率。要么就是不管啥地方照的照片,只要上传上去合格即可,有电子版的就可以用在护照上了,没必要要纸版的。或者预约的时候就生成一个条码,去使馆现场照相先扫描条码,然后照片对应这个条码自动保存到后台给护照用,没必要让人在外面还要等半个多小时取照片。
归根结底,就是没有竞争,想要办护照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搞得再烂你也没别的选择。
请问,我都填写好了,最后预约时间,只有显示哪天有空缺,点击,没有下一步?
护照上的签名要求写正楷吗,我上次的签名龙飞凤舞,差点连我自己都看不出来了,护照一样办出来了
有空缺的那天,点进去,应该可以选时段,如果没有,那就等等吧,估计大使馆的网页不好使
他们的窗口上有说明的,可能你的龙飞凤舞,还是能看得清楚是你的名字,所以没有说什么。
其实每个人预约之后都有一个二维码的,只是他们想不想用罢了。
谢谢点进去,没反应,换了浏览器也不行,只能等了
我当时的签名就是那种艺术签名,完全看不来是我的名字,在柜台电子签名的,使馆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提醒说不可以.
感谢分享!约好了,呵呵,省了好多时间。
谢谢分享。那天亲戚去那里办事,提早叫他们拍好照片了,不然又要等长队了。
可以外面拍吗?
当然可以
谢谢你!
如果你预约的时候没有上传照片 是不能在外面照的
他们只接受预约上传或者使馆拍摄的照片
感谢提醒!还是老实的去那里拍吧!
请问楼主填写父母现住址是是现在居住的地址还是要身份证上的,我填写的现在的住址,如果不可以怎么办?
当时我们填写的是户口本上的住址。这个我觉得应该都可以,关键你现在也改不了。
谢谢回复,看来我只能取消了再重新预约了,我怕填写错误护照办不下来旧的又销毁了
我在新加坡眼看到有写可以现场填表是真的吗?那样我就可以去现场重新填写一份了
一只对大使馆印象不好,看你这么说,明天要去换护照,心惊胆战的!不知道会是什么遭遇!
应该是不可以现场填表,现在都是预约填表了
新加坡眼那个帖子里有些信息已经不对了。
这个一定要预约的。
也不用太担心,需要注意的注意了,就没什么事情。
两星期后再去大使馆,体验有所改观。
那护照必须按照指定日期去拿吗,可不可以提前几天去拿?
外面相馆拍的照片能用,总共12元加光碟,光碟要带去!刚办好
下午大使馆打来电话,通知因为一些原因,原定下周一取护照时间改为周三,本人对大使馆服务还是挺满意的。
提前不可以。过后可以,当场问过。但不要太久取。
态度确实有改善。本论坛应该还是有影响力的。
表扬 1.大使馆里设立的饮水机,那个杯子是我见过免费水最大杯的。
2. 尊老爱幼,我前面有一对老夫妻,照片出来就给号码,不用排队。
再次感谢楼主,一切顺利。
今天顺利取回护照,感谢楼主的信息,价值很大。
总体来说,护照就是严格按照排队拍照,30分钟等照片,咨询台拿号码,排队窗口办理,流程就很顺利。
本人,提交材料去大使馆一次,8点半去,10点半回,很顺利。取护照,8点半去,9点15分回,也蛮顺利。
任何地方,我觉得都是尊重他们的流程,就是给自己省事。也给他们省事。
谢谢提供有用的信息 ^_^
如果论坛真的有效,我估计已经进他们的黑名单了
对了楼主,请问一下现在换的护照都是E开头的吧,有效期是5年还是10年?谢谢。
E开头的现在应该已经用完了
不知道目前开头是什么字母。。。
是 E 开头的。有效期 10 年。
之前也看过一些评论和楼主类似说服务很差很心塞啥的。不过我上个月去办的时候还挺顺利的,感觉工作人员也算是尽职尽责,热情谈不上,但肯定没有冷漠,也是正常的状态,体验不比坡国政府工作人员哪里差。运气不错啊。
拿护照时,12点关门,11点45去取,神一样快!
不要小看狼头,影响力杠杠的。
再次感谢你的帖子,护照拿到了。
那些好,希望他们可以一直这样
狼头 是指 狮城论坛 ?
别客气 ^_^
你们新护照的名字拼音那里有逗号吗?就是姓后面
新护照,名字的拼音那里有逗号吗?就是姓的后面
有。这个逗号总觉得有什么隐患。
换了护照,就要去 ICA 更新。对于 PR,可以直接网上做。
它会问你,名字是否和旧证件一致。这就让我很犹豫。
因为看到有网友说,致电 ICA 后,被告知,多了逗号后就是名字改变了,所有相关证件都要改。
心塞。好好的为何加个逗号。
它会问你,名字是否和旧证件一致 -> 放心选是,没有问题的。。。
那个逗号只是姓和名之间的分隔符,是ICAO规定一定要放的。这个分隔符并不影响你名字是否一致
https://www.icao.int/publications/Documents/9303_p3_cons_en.pdf
ICAO Doc 9303 – Machine Readable Travel Document (Seventh Edition, 2015)
3.4 Convention for Writing the Name of the Holder
The name of the holder is generally represented in two parts; the primary identifier and the secondary identifier.
The issuing State or organization shall establish which part of the name is the primary identifier. This may be the family
name, the maiden name or the married name, the main name, the surname, and in some cases, the entire name where
the holder’s name cannot be divided into two parts. This shall be entered in the field for the primary identifier in the VIZ.
It is recommended that upper-case characters be used, except in the case of a prefix, e.g. “von,” “Mc” or “de la,” in which
case a mixture of upper and lower case is appropriate.
The remaining parts of the name are the secondary identifier. These may be the forenames, familiar names, given
names, initials, or any other secondary names. These names shall be written in the field for the secondary identifier in
the VIZ. It is recommended that upper-case characters be used throughout.
If a single field is used for the name, then the secondary identifier should be separated from the primary identifier by a
single comma (,). A comma is not needed if multiple fields are used.
Prefixes and suffixes including titles, professional and academic qualifications, honours, awards, and hereditary status,
should not be included in the VIZ. However, if an issuing State or organization considers such a prefix or suffix to be
legally part of the name, the prefix or suffix can appear in the VIZ. Numeric characters should not be written in the name
fields of the VIZ; however, where the use of numeric characters is a legal naming convention in the issuing State, these
should be represented in Roman numerals. Any prefixes, suffixes or Roman numerals shall be entered in the secondary
identifier field.
National characters may be used in the VIZ. If the national characters are not Latin-based, a transliteration into Latin
characters shall be provi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