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走了俩房客,一个是不辞而别,把同屋甩了。过两天另一个也走了,这个倒是跟我说了。可是没想到,这两天连着来两封律师信。一人一封,据其他屋房客讲,都是走之前签了新手机。你们说说,这么干是不是缺点德?
报警呗
报啥警,又不是告我。
:哎,为了二部手机值得么
没毛病
还都是白领,真是
律师信不用烦,我想知道房客离开时有没有按合同走?
一个有一个没有
就算签了手机跑路,电信公司没有收到话费,也不至于一个月就发律师信吧,我记得是先发信来催,再不还才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你咋知道他们临走才签,提前两月就签了呗。再说,电信公司可不是根据话费寄律师信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