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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

现在这年轻人咋都这样

上个月走了俩房客,一个是不辞而别,把同屋甩了。过两天另一个也走了,这个倒是跟我说了。可是没想到,这两天连着来两封律师信。一人一封,据其他屋房客讲,都是走之前签了新手机。你们说说,这么干是不是缺点德?


报警呗


报啥警,又不是告我。


:哎,为了二部手机值得么


没毛病


还都是白领,真是


律师信不用烦,我想知道房客离开时有没有按合同走?


一个有一个没有


就算签了手机跑路,电信公司没有收到话费,也不至于一个月就发律师信吧,我记得是先发信来催,再不还才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你咋知道他们临走才签,提前两月就签了呗。再说,电信公司可不是根据话费寄律师信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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