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大:
PR申请递交后,如更换工作,如何像ICA更新信息呢?
1、有说法说必须整个重新申请
2、有说法说只需提交新公司入职证明材料,并直接walkin ICA
3、有说法说只需提交新公司入职证明材料,并要重新预约时间
4、有说法说只需提交新公司入职证明材料,且只需Email ICA即可
请教各位大大,哪一种是正确的方法?
感谢
2或4随你
我选四
谢谢各位大大
LZ 我老公刚好经历了换工作, 实际上你换工作EP就发生变化了,ICA 自己就知道了, 他会打电话给你让你提供新的公司的表格什么的。要签字的。 要送过去。
具体到我家,ICA 是打电话给我们,但是我们没听到后来就收到邮件,是要提供这些,并且送过去给移民局。都需要原件。
我觉得新加坡这么小地方,走一趟很方便,有专门的补交材料的窗口,人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