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之前申请PR时没有要求翻译件公证,现在需要交公民材料,那结婚证,出生证需不需要重新翻译公证呢?有没有知道的前辈指导一下?
另外材料中有包含Foreign Citizenship Certificate(s) and foreign Identity Card(s), if any; 这是说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资料吗?也需要公证翻译吗?谢谢!
1.以前公证过就用以前的 2.不需要
谢谢啊,所有我以前申请PR用的资料时高院翻译的,应该不需要再去公证。
关于2点,你是说户口本和身份证不需要翻译公证还是不需要提供呢? 谢谢你啊
1.翻译是翻译,公证是公证,两者不一样,如果你只有翻译成的英文件,当然要拿去公证(找新加坡的律师)
2.户口本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如果有就需要翻译加公证,不客气
谢谢你。不过上午问到一个刚交材料的朋友说之前高院翻译件就可以,不需要另外做公证。身份证看原件,不需要翻译公证。 我先交试试,不行再补吧。然后分享给后面和我有一样疑问的人
对的,你先交吧,我说的只是我个人的情况,不可能适合每个人
昨天去交件了,过来更新一下,分享给之后需要的朋友们。
身份证和户口本都不需要翻译和公证,我只是复印了身份证和户口本,ICA有收这些复印件,但是只看了身份证正本没有看户口本正本。
之前的文件只是申请PR时候在高院翻译过,并没有公证,交材料时并没有任何concerns。简而言之,就是全部是之前PR申请时的资料,只是加了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不需要翻译公证。
反而是结婚证需要复印多份,我们一家三口一起申请,需要3份。每个人申请资料里放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