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妈妈的多次入境旅游签证即将到期(11月中),到期前预计去趟民单,然后在回来可以停留1个月(预计到12月3日),那么中间有段时期(11月中到12月3日)可以在新加坡这边给父母申请新的旅游签证么?
还是说可以快递护照回国,在重新送签?人不离开新家坡可以么?等到新签证做出来,12月3日前我们一起去个马来西亚什么的, 在用新的签证入境可以么?还是必须人离境才可以申请签证。
万分感谢!
楼主想说什么没太看懂,不过好像把visa和visit pass搞混了
这个法子不错,最好申请pr, 不批准就一直上诉,可以不离开新加坡,永久居留。。。
1.如果是dp,和你ep的时限是一样的,不存在再拿签证。
2.不存在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每一次入境签证都是有各自时限的各自申请的,有了多次入境旅游签证许可,不代表不需要办签证,ica在每次申请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每次时限也不是一定一个月,也可能不被批准。
3.只要拿到合法的入境签证,就可以呆在新加坡,和你所谓的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没有一点关系。
4.人留新加坡,还能办理一个新加坡签证倒是件奇闻。
5.你把两个根本不是一回事的东西拉到一起了。前者是许可,不是事实。后者是事实。
不是的,可能没说清楚。
我是给我妈妈申请。
我妈妈是用旅游签证入境的。
就是这时候我妈妈如果飞回去在办签证需要1个礼拜,在回来新加坡。这段日子,家里没老人怕HOLD不住,
所以想可以在新加坡给我妈妈申请签证么
等于我妈妈还在新加坡,但是他的签证有效期到期了, 但是他还属于合法停留期内 。这个期间可以在這变申请么?
如果不可以也只能回北京在申请了
楼主是什么身份?PR或者公民,直接给老太太申请LTVP,
如果拿准证,就看够不够资格拿DP。
如果都不行,你家老太太在新加坡应该最多3个月(入境给30天,之后要延期签证,中间不能出坡县。)
不好意思,我可能没表达清楚。
就是我妈妈是用旅游签证来往新加坡的。
他的签证是两年内有效的,到11月中旬,这个签证页就到期了。 我们计划在到期前在去趟民丹岛之类的,这样在有效期之内再入境不是可以停留30天么一般。
正常来讲肯定是要回北京办签证再入境,只是这回特殊情况,奶奶没法过来接替,所以想是不是可以这样申请。
我的PR 刚批准。
还没去办手续。
估计没法申请吧。
重要是 我妈妈的签证页本来也是11月中到期了。 这点我比较困惑
理论上是成立的,签证到期之前去印尼再回坡县,可能拿到30天,当然也可能不让入境。
拿到的话,就可以在坡县住到12月头。不用再办其他签证
千万别这么干,俺们家之前给岳父母这样做了一次,虽然成功了,但是后来他们每次进新加坡都被请进小黑屋问之前为啥30天出境后又入境。。。。
还会拒绝入境么?
那还不如直接回北京。
主要是现在是10月底,我妈妈的签证页11月16日前后到期具体我的忘了。 要是这次停留日到期就回去,回去还得等半个月才能重新申请签证。
那我们这边没人的时间就更长了。
您意思说印尼比较论,那不如我们申请个马来西亚电子签,然后带我妈妈去趟马来西亚,这样是不是比较好入境呢。
我们上次去马来西亚玩,也是这么干的。好像没影响下次入境啊。
去印尼还是马国都一样,只要你这个多次往返的签证到期之前再次入境,就可以,一般情况下都会批准入境,一般也会给30天。
入境还是被拒,是否给30天,完全看入境时ICA的人。其他人没办法给你准确的答案。
只能说如果顺利入境,给30天的话,你妈妈就可以住到这次签证到期的时间,跟你多次签证到期时间无关。
让你说的我好害怕。[cry][cry]
好的 理解了
看来就是最多到30天就回去申请签证吧。
多谢您了!
应该可以申请。
进来有可能有说头。自己准备好应该可以过关
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