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的情况如下:
男方-citizen刚刚AIP,还没做完三部曲,预计最慢这个月底拿到小纸条
女方-EP holder,PR申请中,还没有ROM登记
我们现在着急买房子,查到EP+SC买房必须先登记,不像PR+SC/PR+PR那样可以先买好房子再领证。
但是因为还没有注册结婚,不知道在买房的过程中是哪一个步骤会用到结婚证?是在拿到OTP之前就要证明已婚,还是要在第一次HDB appointment的时候呢?
希望知道的朋友可以帮忙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不胜感激!
既然这么急,ROM要排期的话,去中国大使馆分分钟搞定。大使馆出具的结婚证,在新加坡和中国都承认。ROM的,以后要在中国用,还要做公证认证啥的。
大使馆现在只接受双方都为中国国籍and新加坡PR的人士办理结婚登记,楼主的明显不符合要求。。。
楼主,你们就算再急,3个月也弄不好房子啊,ROM来得及啊。。。
新系统下,没有first appointment一说了
对,大使馆还得双方都是pr,我现在还没拿到pr
3个月时间其实看到心仪的房子的可能性还挺大的,不是指拿到钥匙哈,是指看到合适的然后要OTP。
如果不领证的话是不是没法让卖家开OTP?
拿证之前,OTP可以。
excise OTP后,向hdb提交申请时,就需要所有的正式文件了,包括结婚证。hdb根据这些文件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谢谢!exe OTP是有21天时间对吗?
一个公民的话要35岁以上才可以买2手HDB, 你有35岁吗
楼主结婚可以和外国人联名买2手HDB是随便几岁都可以买的。
我旧家卖家就是公民87年的,带中国太太买。太太是外国人身份。EP可能。
公民不到35, 可以跟外国媳妇 或 外国父母 买房子, 但只能买2手的。不能买新的, 而且福利按单个公民的算。
对,21天,你算好时间搞定证件。祝好运。
ROM其实也挺快,只要你不是非要在ROM里面办宣誓之类的。
你可以自己找好证婚人(一定要ROM指定的),找好外面的一个地方或酒店,或教堂,选个日子,就可以注册结婚了。
你们买hdb是NCF sheme, 注意,公民是一方是唯一的屋主,银行贷款或HDB贷款只看其一个人的收入,另一方只能现金资助了。
谢谢您详细的回复~我们的确是只能一个人贷款,owner也是只能放sc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回头pr买第二套房,比如第二套是condo的情况下,印花税是按pr的第一套房子收,还是按sc的第二套房子收呢
第二套如果是共同买,印花税按高的算。3%BSD+7%ABSD.
PR一个人买:3%BSD+5%ABSD
按现在政策,超过100万的部分,再收1%BSD
即使SC+PR已经结婚了,第二套也是可以PR单独买按3%+5%算的对吗?有人告诉我说如果是夫妻两个人,第一套房子即便只有一个人名字,第二套房子也要按7%的ABSD收,不能按pr的第一套5%……
我弄错了,因为你们第一套是HDB,另一方必须为occupier, 所以第二套公寓无论谁单独买,都算两个人的第二套了。
如果第一套是公寓且一个人的名字,第二套公寓如果另一方单独买就可以算另一方的第一套。
原来是这样哈,还想说第一套只放一个owner,多年后第二套省点税,看起来是行不通了……
查了一下说是不算第二套
是的,后来这个问题我们问了hdb和IRAS,说是不算第二套,所以这样买可以省第二套的AB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