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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工作不到2个月,被老板无理辞退,中介不管,2000… 

我是怎么被老板以无理理由辞退的?
   我是5月10号上的班,7.3号被老板割掉了准证。在新加坡工作还不到两个月。   事情是这样的,7.1号我在义安城上班,当时觉得头有些晕,让义安城药房的人给我量了一下血压。药房的人说血压有点低,低血压没有什么药可以吃,需要多喝水,需要按时吃饭,不要压力太大。低血压也不是什么大事。晚上回去我就跟我们经理讲了一下,因为第二天7.2正好是我休息。再加上之前开斋节我上班了,经理也说这周补给我。我就向她申请2号3号一起休。经理就同意了,她说,OK,but for this time only.也就是说只有这一次机会,以后不可以这样连休了。我也没说什么。朋友知道我有两天休息时间后,就约我去印尼玩。想到以后没有连休了,想着看完医生还有时间,不如就去吧,也放松一下心情。朋友帮我报完团之后,我才想起来我的护照在老板那里压着呢。7.2一大早我就去公司要我的护照。我跟经理讲了我要去看一下医生,然后下午还想去趟印尼,需要用下护照。经理一听,说她决定不了,要跟老板讲。几分钟后,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开始冲我发脾气,说我骗他自己生病了,骗假期去印尼玩,(这两天休息时间并不是我像他申请的病假。而是我自己正常的休息日和开斋节的补休日)他说这样不诚实的员工他不喜欢,不愿意要我,说要辞退我。我跟他解释我没有骗他,他可以去屈臣氏问药房的人。他拒绝听我解释。他还骂我,说你一个小姑娘这样会骗人,难道你跟一个男人睡了一夜以后,你告诉他,我是骗你的。那个男人会忍受吗?要是我女朋友敢骗我哦,我一脚踹死她。妈妈的。他骂骂咧咧,大发雷霆,我只好忍着。我问他,为什么公司要压着我的护照?他说公司所有wp的的护照都在他那里压着呢。然后他给财务打电话,问是不是所有人的护照都在那压着呢?财务说是的。老板挂了电话,对我说护照,你做满两年,我才会给你。要护照,立马滚蛋。想想我还得留在新加坡赚我的中介费,我还是屈服了,我跟老板讲,护照我不拿了,印尼我不去了。老板说,没有用了,他做好的决定是不会变的。“妈妈的,我在新加坡黑白两道通吃,你听话,我就对你好好,你不听话,(然后他就做了一个扒衣服的动作)。我在新加坡有60个员工,我在香港有那么大的公司,有哪个员工敢不听话。我立马叫他滚蛋。他接着给人事打电话就要给我买机票。问我哪里的,查好了机票1500人民币,他对我说机票钱要让我自己拿出来,我当时身上没有钱。我问他可以刷卡吗?老板说不可以。我说哪里可以取钱,我得去取钱。老板说地铁站有ATM机。我就从公司出来去地铁站取钱。


中介费2000?什么工作的中介费这么便宜?
话说,WP被扣护照不算错,毕竟wp每人有5K按柜金在政府那里呢,公司都不想冒险。。。
唉,你老板有点跟痞子混混一样的口气啊,你们到底是做什么的公司?老板说话竟然跟黑涩会一样。。。


啥公司


中介费是20000人民币。因为字数限制,少了一个零。


去人力部投诉,顺便在报纸上曝光。这种黑老大一样的人物太嚣张了。


1.去求老板,放你一马。
2.到哪里告都没有,新加坡老板的说话决定你的命运。
3.请问老板非法在哪里?不喜欢员工,需要理由或找不到理由吗?
4.没有pr之前,把尾巴夹着,害怕不小心没夹紧,露了馅。你倒好,摇着尾巴在老板面前转。
5.吸取一下人生教训吧,中介想法问中介拿,这里老板没拿哦


太幼稚了吧 请问贵庚?


能透露是哪一家公司吗?


哪间公司不重要,大多数新加坡公司都可能这么做,老板不喜欢你,需要理由或找不到理由?杀个鸡给猴看,是惯用的管理手法。


就算你去投诉,顶多只能让老板帮你出机票钱。中介费跟老板没有一毛钱关系


你可以去MOM了。。。。。


请不要乱出主意,可以肯定的说,去Mom没有一点用处。


去MOM反倒有害处
前不久有个去MOM投诉的例子,在案子调查清楚之前MOM不让你离境,也没有工作。
一连几个月甚至一年都没有结果,这期间的损失远不止20000RMB


我比你大就是了。员工有合同的,解雇工人也要有正当理由。
现在有很多本地雇主,全靠从中介拿回扣黑钱。比如说客工付两万介绍费,中介可能给雇主五千,作为接受客工和申请准证的酬劳。过两个月,雇主就会找茬说客工表现不好,割掉准证。然后再跟中介宰下一个客工。
如果MOM频频接到同一雇主的投诉,他们就会调查,雇主再申请新WP就没那么容易。这就是投诉的意义。


投诉完就回国不会有什么意义。
如果老板真的有前科,MOM会留楼主在新加坡协助调查。
真的要调查一年多的话,这期间楼主在新加坡的吃住问题你来解决吗?

老板解雇工人的理由很好找。
除非楼主有证据证明雇主从中介拿回扣了,否则单纯因为被解雇而投诉的话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


投诉有没有意义,这很难说。孤立来看可能没有效果。如果这不是第一起针对同一雇主的投诉,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还有,至少要从中介那拿回一半的中介费。六个月内解除劳工合同,中介应该退50%中介费。如果中介拒绝退还,可以向MOM投诉。
我个人是没有过投诉的经历。但MOM确实是这么说的。至于你说的在这圈上一年不管吃住,那纯粹是扯淡。她又没犯法,哪来的理由禁止她回国?


你这个退一半中介费就更没指望了。
楼主的中介费交的是人民币,我相信是中国的中介公司,MOM管不着的。
所谓退一半中介费只能管到新加坡的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


你的意思是新加坡中介没收着钱?


新加坡中介 找 中国中介收钱是两个公司之间的财务问题,跟楼主没有关系。
而楼主只跟中国的中介公司有关系

MOM只负责协助工人讨还新加坡中介收取的费用,没义务让新加坡中介公司退钱给中国中介


换个角度想一下,假如雇主看家里的女佣不爽,买张机票当天就可以送她回国,你觉得有任何人会觉得雇主有错吗?
大多数女佣被解雇的理由可比楼主苛刻多了,不勤快,吃得多,睡下午觉,偷懒,给家里打电话,交男朋友。。。统统都是合理的解雇理由

雇主解雇工人不需要任何理由。
只要雇主没有拖欠工资,并且做到提前通知,你怎么投诉MOM都不会搭理你的。


这只是你的理解,MOM的网站可没有把中介费分两半。
关键是看楼主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中国中介作为新加坡中介的国内代理,那么新加坡中介就要负全责。中间过了几道手,跟她没关系。


你说的没错,雇主看女佣不爽可以随时买机票送她回国,那这个雇主让楼主自己买机票回国咋解释?


楼主应该小看了这边的公司,私人公司,就我来说,我试用期没有过我都不拿假期不拿病假的,我公民。
如果你想留,两个建议吧
1.去跟老板下个话,这种人素质不高,一般喜欢别人对他说好话,说直接点,求他,看有没有回旋余地。
2.托个本地人邮件或者直接打电话去MOM,自己不要出面,看有没有什么帮助。


所以我前面说过了,楼主去投诉最多就是讨回机票钱。
其他的中介费什么的想都不用想,MOM根本管不到中国的中介公司。


所以说去投诉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你同意吗?至于你前面说的调查一年不让离境不管吃住,有根据吗?


在双方力量不对等情况下站对立面扳腕子我个人认为没有好处。太多办法整治你了。有多少时候人为了一个理字而失去太多时间机会钱财了,电影说的嘛,大人的世界不讲对错只看利弊。


是楼主自己说的现在的局面。
工作没了,准证割了,中介费要不回来,机票还得自己买。她还能损失什么? 还能有什么更糟吗?


如果是因为什么误会或纠纷,那退一步,说个软话也不是不行。可你看楼主说的情况,软话也说了,假也不要了,还能干啥?
这摆明了就是个套。老板拿了回扣,白使唤人。看日子差不多了把人赶走完事。


1.狮城没见过比晓林大的。
2.对新加坡的认识幼稚到不如小孩子。
3.要求当然是啥得不到,中介费等等,机票需要看合约,相信合约是这么写的,机票自付,老板不会在最后关头给别人抓把柄。会被押解出境,自己心情闹得一沓糊涂。如果还闹,会进拘留所关一天,再遣送。
4.第一时间晓林就说了,求老板求老板,和老板板手腕,幼稚得可以。


嗯,确实不乐观了,投诉了别人管不管什么时候受理都是问题,就算受理了也是渣渣案例不可能限制老板什么,老板随便出个国这个就拖死你了,楼主最大问题是准证没了时间拖不起。如果真要走了倒是可以实名投诉了,争取给他留个案底吧。还有,要是投诉了,要有以后不再来的打算。


很大可能已被送去机场了,小孩子强颈,第一时间是求情求情,不是辩解辩解,不过人生都是这么磨练慢慢强大的。。。


行,你最大。你说的求老板,看看好使不。


小孩子看事物太过激。
1.有这样的老板,但不多。现在mom关注这类事件,已经很少了。
2.从她的表述看,公司业务是乌节路卖东西,不小,业务正常进行。没有老板给自己找麻烦,以为在国内,拿这种小钱,抓到不合算。
3.小孩子张狂了,平时可能评估也不好,老板杀一个警吓其他的,也不奇怪。
4.想要怎样的平等,护照很敏感,以后不会有人再去要了。


根据在这里:Swifter justice for abused foreign workers
Who’s required to stay for cases: MOM
Can I work if I am required to remain in Singapore to assist in MOM investigations?

这种投诉雇主被MOM要求协助调查的情况很普遍,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在一年多时间就处理了244起这样的案件
这种协助调查周期都很长,这244起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是356天
协助调查期间MOM会给一个两年期的特别准证,理论上可以在新加坡工作。但是一个举目无亲外国人,还是投诉雇主,很难再有新加坡雇主要他们


求老板,好使不好使,不知道,但这是唯一损失最小的路。哪怕对老板说,撤销回国,留用察看,拿半薪或8成薪。


投诉雇主被MOM要求协助调查的案子非常多,2015年就有244期,平均结案时间是356天。
上一条回复还在被审核。


被MOM留下协助调查一年,做吃山空难道不是更糟?


当时或许求得不到位吧,什么做一个星期无薪啊都可以试试,人在屋檐下有什么办法看在自己2W中介费上啊。买机票买上就去ATM提钱了也是太快,还有病了接印尼也是神操作,心有些大了。


wp要交五千押金这个属于政府不作为,拍脑袋解决问题,把风险转嫁到企业,企业就只好用非法手段来扣押员工护照。


这是小事,不会留她调查的,通常直接送机场。
调查是投诉上面说的,中了中介和业主圈套。这些是有迹象的,如几个月内连续雇佣连续遣送5,6人或更多人回国。这个孩子的公司不像这种情况。


我不是说那样有多糟,我是问你有没有人因为合同纠纷被留下来协助调查一年这种案例?


依着你,半薪再干上半年,然后老板再找个茬把她赶走?


有,不是合同纠纷,是Mom要调查合同欺诈


首先,楼主自己不醒目,你的假是特殊允许的,不是正常申请正常批准的,有了假就去报团旅行,这种情况下,哪个老板会相信你?

虽然这样,责任还是要分的,如果你已签订为这个公司的合约工人,这机票就是老板出,如你不是合约工人,一般三个月后成正式员工,你还属于 中介管理,你可以找中介再找一份工作,或者中介偿还一些中介费,至少机票帮你出。你跟中介之间应该还有签一些协议吧,拿出来看一下。

这双方都拒绝帮你出飞机票,你可以去mom说明情况。

护照按条例是不可以扣押的,但一般老板都押着,毕竟人家押着5千的押金,帮你保管也是一个理由。但要扯理起来,扣押护照也是可以拿出来说的。

老板说的黑白两道有人,也是有可能,有个警曹还曾经是黑社会呢,认识他一个就黑白两道了。但是有理说理,他再流氓也得守法。


协助调查的案例很多呀,海峡时报几年前就报道过。
当然像小林说的,通常都是雇主勾结骗中介费那种。一年结案都算快的,调查两年也不是不可能。

上一贴在审核,你自己搜索“Swifter justice for abused foreign workers”


1、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老板解雇员工不需要理由。就算投诉MOM也不会搭理
2、投诉雇主勾结中介骗中介费的话,做好至少一年在新加坡坐吃山空的心里准备。


损失最小的是求老板,如果说老板就是要贪你的工资,可以说来新加坡就错了,正好止损,马上回去找中介。小孩子的情况和老板似乎不是这样,制度满完善的。从假期管理方面看。
其次,要求中介延缓回国,介绍第二份工作。自己承担这段时间生活费。
不了解新加坡的小孩子别乱插嘴,晓林都不知道你们是在害这个女孩还是在帮她。。。


你算了吧,概括点说,涉及违法行为案件 才需要当事人协助调查。比如假合同,假文凭等等。
这个事件楼主投诉的是劳资纠纷,根本是两回事。吓唬谁呢。


新加坡闹事没出路,说合同纠纷也要按路数慢慢来,撒泼放赖没出路。。。
有个陪读妈妈被一个学校骗了几万,拿汽油在总统府前要自焚,可怜不可怜? 可惜她还是被判坐牢后在遣送回国。
记住记住记住,在新加坡别闹事别闹事


赞同晓林


晓林不太明白啥劳资纠纷,又不差工钱,中介费小孩子在国内交给国内中介的,跟新加坡何干??凭这个闹事,会吃亏的。


她又没有告雇主中介串通欺诈,她只是投诉无故遭裁退。咋会扣下她协助调查? 至于投诉多了,当局要调查雇主和中介,那也是当局的事,跟她投不投诉有啥关系?走夜路扮鬼,自己吓唬自己。


虽然你有读小学的孩子的,但真心不懂事,社会经验太少。


你活了偌大年纪,不会连劳资纠纷都不懂吧?楼主质疑的是雇主能不能无故裁退员工。从她说的理由看,雇主拿她欺骗做理由,确实有点牵强。而MOM也说,如果外劳无法跟雇主达成一致,可以联系MOM协助。
再说了,不是还有大使馆呢吗?


你咋知道我有读小学的孩子?


楼主这个补假拿得有些urgent,多半是以低血压头晕要休息下为理由,上司也勉强同意了。在试用期这么做,不是很适当,老板心有不爽,但又说不出什么。无事。
跟团出游,什么梗?你朋友不靠谱,自己的想法呢?没看出上司已经是很勉强了,还去要护照,还质询老板为嘛扣护照。不知有无振振有词地说自己为了松弛下,因为压力才血压低。作为老板,你觉得他会什么反应?


投诉,首当其冲受害者是她。。以后想回来新加坡工作或许会有影响 。。


当然是不打算再来才投诉了。可能不能解决啥问题,但也给老板留个记录。


说实话,小孩子很可能已在被送去机场的路上了。 这是劳资纠纷吗?你这样去工作很危险。。。裁员是最简单的公司管理了,纠纷啥?差钱?被打了?
啥无故啊,老板说无故了?你需要怎样的证据啊?小孩子的班长的报告还是同事的投诉,这些都没问题,一周内mom要多少这样的报告都会有的。新加坡没有人拿病假还要出国游玩的,再抓个平时工作态度不难吧。
如果这样的事也要mom来管,新加坡一半人都有工作了,200万劳工呢。。。
别说小孩子有没有机会去大使馆,去了大使馆也是劝你守法先回家,莫不成大使馆准备管住宿管饭?


这是你想的,可以说是一种无赖的想法。
但请问对新加坡来说,是一个老板重要,还是一个劳工重要。
不要想或做那些没意义的事,人生很有限的


我是这么看的,出门在外,没事不能惹事,有事不能怕事。楼主现在有啥可怕的? 最糟就是人送回去,钱拿不回来呗。投诉也是给后来人提个醒。


你才是无赖,怎么说着就下道了?


楼主在懊恼的是,中介费打水漂了,就这么回去了!!!怎么交代啊?
别的,应该没心思。


雇主辞退员工不需要理由,就像员工辞职不需要理由一样。只要提前通知对方就好

在没有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去投诉“无故遭裁退”只能被当作无理取闹。这种案子MOM管不过来也根本不会管。


你好像啥都明白,那就应该把话说完整。新加坡雇佣法令赋予劳资双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单方面提前解约,要赔偿对方通知期内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通知期是一个月,那么雇主要无理由裁退员工,需要赔偿一个月的薪水。但是,雇佣法令还有一条,如果员工有过错,那么雇主无需付这个赔偿。
在这件事情上,楼主请的是正常休假和轮休,雇主原本无权干涉她去哪里。但是因为她事前先以身体不舒服做理由,要求破例连休,这也给了老板发飙的借口。究竟楼主有无过错,这才是问题的焦点。双方各执一词,就需要有人裁决。这就是MOM所说的,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联系MOM求助。要是MOM认为楼主有错,那她自认倒霉,要是没有,老板应该多付她一个月的薪水。
你说什么雇主可以随便开除员工,不用理由,还有去MOM要个说法,要扣一年,有这么邪乎吗?我所说的,你可以自己去查一查雇佣法令。至于你说的那些,能亮个出处吗?


新加坡雇佣法令问答,自己去看。


“可能不能解决啥问题,但也给老板留个记录。”
到底年轻,无赖在华文并非一定指人,也可以指一些行为做法。
有这种想法,就是无赖作为啊,类似:我死了,你也别想好过。。。我过不好,也给你抹点脏。。或我是完了,也要给你带点麻烦。。。前面晓林说了,这类国内思维在新加坡不太好用的,一个劳工和一个老板,老板还没有啥过失,一切law by law,别害人更别想多了。。


还是这么幼稚,都准备送人回家的,老板会做违反雇佣合约上的事?试用期没啥补偿,而且一定是通知日就可以是解雇日。
太小看新加坡人了,大家都是从小培训守法出来的,只要是正规公司。


问题焦点应该是如何最大程度减少伤害和损失,对错很多时候没有意义。还是那句话,成人只看利弊,小孩子才分对错。原搬电影说的,我没有攻击你。为了挣一个对错陷入泥潭的例子多了去了,不值,利弊,利弊,利弊。


不是我啥都明白,而是你啥都一知半解就瞎出主意呀。
你知道可以要回一半中介费,却不知道MOM不管中国中介。现在你不提要回中介费的事了吧。你知道可以投诉,却不知道可能被要求留下协助调查。现在你也不建议投诉雇主勾结中介了吧。你知道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却不知道这个通知期有多长,想当然地认为雇主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看下面那行红字,工作不满26周的只需要提前一天通知就可以解除合同。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What rights do employees have when their employment contract is terminated?

The Employment Act sets out very basic rights relating to termination, for employees covered under the Employment Act (see Question 2).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may and typically does set out other rights relating to termination.

Notice periods
An employer and its employee are free to agree on a notice period. However, if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does not provide for a notice period, and the employee is covered under the Employment Act, the employer must adhere to the minimum notice periods stipulated in the Employment Act. The minimum notice periods depend on the employee’s length of service:

Employed for less than 26 weeks: one day.Employed for 26 weeks or more but less than two years: one week.Employed for two years or more but less than five years: two weeks.Employed for five years or more: four weeks.
If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does not provide for a notice period, and if the employee is not covered under the Employment Act, the employer must provide reasonable notice of termination.


你才幼稚呢,你凭哪条说她的通知日就是解雇日? 她请假事先也没告诉老板,老板就算定今天要开除她?她老板是妖精吗?


老板通知她解约的通知日就是解约日,明白了?


没过试用期,可以当场当日解约,你在新加坡的,可以试试的


如果这个老板确实做得过分,而楼主又无力反抗,那么去申辩一下,给MOM一个参考,给后面的人一个警示,有什么不可以?
至于自己过不好,也不让别人好,你是这么理解,说明你就是这类人。别跟我扯什么本地华文,你这样的还不配玩文字。


所以雇主提前一天通知楼主就可以合法地辞退她,或者多付一天的薪水也可以。

楼上的朋友说的好,对错并不等同于得失。
讨回公道并不会减小损失,相反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哎呦,华文不行又玩上英文了?你就知道她合同里没给通知期?


你又在误导别人,没有文化你就谦虚点,看看我上边发的图。


我没见过哪份合同里有不利于雇主的条款。
要么合同里不具体规定通知期限,要么就是在合同里写明雇主保留随时解雇员工的权力。

总之,多数劳工能在合同里得到的权益不会比雇佣法令里规定的更多。


不要激动,他说的是真的,我之前一个公司同事下午5点被老板叫去办公室,第二天就没有见过他了。


这你又是从哪里知道的? 你不是刚才还说他她都被送去机场了吗?


我只能说,东北李大姐成功解套


“那么去申辩一下,给MOM一个参考,给后面的人一个警示”
还是幼稚了,华文理解能力也差了一点。  前面晓林都说了,mom参考啥,不喜欢一个员工并开除了她? 怎样的后来人能看到你的申辩?去闹自杀搞一个新闻吗?否则谁看到你所谓警示啊?


我也奇怪大姐还没有撕扯你们这群没人性的。


我也遇到过,那就是两种情况,第一,员工有过错,老板劝他主动辞职,或者直接开除。第二,员工没有错,但职位敏感,需要他立即离开。那样公司就会照付赔偿。我公司的DBA就是这样走的。


雇佣法令写劳工有7天年假,很少有雇主会发善心多给你一天年假。
雇佣法令里规定工作不满26周的提前一天通知就可以辞退员工,我没见过哪个雇主会设一个更长的通知期来难为自己。就算合同里有有解约的通知期限,往往也是单方面要求员工的。


人家说的是试用期內辞退。
试用期内赔偿什么?你搞笑的吧。


呵呵,你们在这议论得失,好像还能改变结局。可是你们看没看完整故事,楼主已经忍气吞声说软话,不休假,老板也不要她了。还要跪下来磕头吗?


哈哈哈哈,大姐觉得我们太没人性,所以不敢来撕扯


老板不喜欢你,让你马上滚蛋,丢几个小钱给你,新加坡再正常不过了。
试用期通常是当天。你这样的愤青晓林希望你是装出来,否则你真的在新加坡难生存。
我说小孩子可能被送去机场了,或被保安公司监管着,这在新加坡也很正常。防潜逃防意外。


你错了, 楼主不是”无故” 遭辞退, 是她 申请当天MC的 明后2天紧接着 要去印尼。老板觉得她MC有欺骗性质, 在SG, 信用很重要的。


参考历史,这个老板至少有玩假合同的嫌疑,而不是直接去告他。你明白了吧?


我看你就是这么滚蛋的吧?


又来个看书不认真的。楼主7.1正常上班,只不过中间去药房量血压。7.2/7.3想休息。哪来的MC?


你跟他一样老眼昏花,看看我前面发的图。在新加坡雇佣法令下,试用期跟正式雇佣没有区别,一样要赔偿。
顺便回答你前面的那大段英文,你说26周一天的前提是,她的合同没有给通知期。你又咋知道没有的?


回去好好看看自己的图吧
明确写着试用期內老板可以解雇员工。

想要赔偿只能等老板发善心


还敢提骗中介费的事,打定主意留下协助调查了吗?
单纯因为被解雇而投诉的话连立案都不会。

换句话说,雇主直接送你去机场的话,你连投诉的机会都没有。赖着不走雇主可以报警送你上飞机。
除非雇主有拖欠工资,警察才会交给MOM的人来处理。问题是楼主也没被欠工资。

总之,在新加坡打工就不能得罪老板,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在拿到PR之前忍气吞声是必备的求生技能。


嗯,晓林无话可说了,你赢了,谢谢


第34条,难道是我看错了,试用期跟正式雇佣期不一样? 还是咱俩读的中文不是一种?


承让了。


总之,你假设老板在合同里明确写着“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员工必须赔偿”
然后楼主就可以拿着合同去MOM投诉让老板赔钱了。

如果真有这样脑残的老板的话,好吧,你赢了。


用着楼主自己提吗? 如果类似的投诉多了,官方自有判断。


合同里要这么写,那就是违法了。合同里通常都会写,若员工或雇主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给对方 xx日通知。剩下的照法律办就是了。


好吧,你们读的中文都一样。不一样在于中文水准和社会经验。
试用期是不存在所谓合约通知日的,因为合约还没有签。只有通过试用,才会签正式合约。


赔偿按34执行,你是真看不懂吗?


不觉得老板有错。。。在试用期内,快刀斩乱麻,把他个人认为不适合的员工尽早送走。。按新加坡中介法,中介必须退50%的中介费


不要在这讲输赢,楼主去不去投诉,拿没拿到赔偿,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我是说,既然老板做的过分,总得做点什么。不打不闹,找个地方说理总可以吧? 不然的话,屁都不敢放一个。后来的中国人就要一直这样被欺负下去。
事实上,绝大部分本地老板,特别是生意成功的老板没那么嚣张,毕竟他要依靠员工为他赚钱。有官方的介入,和解的机会不是没有。


你太天真了,不要以为劳工的合同跟你们公司的一样。
绝大多数劳工的合同里关于福利的规定是:享受新加坡法律规定的假期
关于解约的规定就是:依照新加坡法律的规定

善良的同胞们会相信新加坡的法律,会幻想发达的新加坡有着比中国更多的福利。过来之后才发现法律规定的年假只有7天,依照法律雇主提前一天通知就可以辞退你

还是那句话,你假设楼主的合同里有着比雇佣法令要求的更长的通知期,还规定了优厚的辞退赔偿金。
如果老板真这么好人给了劳工这么多超越雇佣法令规定的待遇,那又怎么可能会一言不合就开除他呢?


楼主的悲剧在于国内收取的巨额中介费,如果没有那20k的中介费,被辞退了又如何,大不了换个地方打工。

你跟楼主一样,都找错出气对象了。要声讨的是国内的那些无良中介。
而国内的中介是不归MOM管的。


咱就事论事好吗?顶烦你这种倚老卖老的。动不动什么不理智,不成熟,没经验啊,说的就跟你七老八十,行将就木一样。
我好赖在新加坡混了26年,这巴掌大的地方,耗子放个屁都能听见,啥社会经验我比你少? 你的见识经验传给你儿子孙子当秘籍多好,非得拿出来逛街。


好吧,没通过试用期,哪来的通知期,合约中通知期分一周几周一个月三个月不等,职位越高通知期越长,双向的。
所谓补偿就是指用钱补偿不够通知期限的差额,也是双向的。雇员想提早走,付老板差额,老板要雇员早走,也付差额。
试用期,时间也有不同,有当天的,也有三天的。这个老板不会犯错,晓林倒觉得他满正规的,除了说话直了些。其实这样的新加坡老板满容易相处的,想法简单,没有太多弯弯


好好休息先,低血压会晕倒挺危险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天真的是你。我可没有你说的那种怨气。每个人选择了他的生活,那就好好过,既来之则安之。说实话,这26年来,还真没什么人欺负过我。

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楼主这个事处理得有欠缺,但是老板借题发挥,就显得不厚道了。大家有主意的出出主意,没主意的关注一下。互相这么掐,有意思吗?


你又来了,你都活这么大了,咋就连个法都不懂? 法律上不分试用期还是正式雇佣。只要你雇了人家,他就是你员工,要解雇人家都要提前告诉。提前多久按合同,合同没写的,法律上有标准。
你老人家还是戴上老花镜,好好研究一下新加坡雇佣法令吧,别动不动就想给别人上一课。


如果合同里规定了老板出机票钱的话,可以试着要回来。
如果合同里规定老板必须辞退员工提前x月通知的话,可以去MOM投诉。
当然看他老板的做法,合同里有这些规定的可能性基本为0

看楼主的描述老板确实是个直性子,当时奉承老板几句,说几句软化。这种人只要你让他有面子,他未必会难为你。
相反,你越证明是老板错了,他就越没面子。他越丢面子就越要证明自己独一无二的权威,当然会辞退你立威。

心平气和,就事论事,我认为楼主的情况发展到这一步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去投诉不会有任何好处。


这才是一语中的。


多说一句,楼主可以要求中介另找工作。如果找不到要退一半的中介费。当天,过程不容易。本地中介和中国中介一定会互相推诿扯皮。楼主最好能找个人帮助把合同研究一下。


说实在的,老板还真的提前通知了,昨天通知,今天离新。
如果合约上写三天,老板也会让她三天后,没啥问题。
只是你煽动的对抗情绪和行为,其实不适合新加坡,如果真的在新26年,真的可惜了。这不是帮助她的言行,晓林首先提了她最好和其次的方案,都不是对抗,力量不对等,更没意义。


我觉得你可能没有理解你所帖的条例,33,34是指试用期过后,确认聘用的情况下才适用。35条已经明确了,试用期内可以解雇,《雇佣法令》并不包含任何“试用期”和确认聘用的条规,雇员应当确认自己所签的合同中关于试用期和确认聘用的相关条例。
言下之意就是说,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以双方签下的合同为准。

现实里,我们公司试用期间,无需提前,当天通知,马上走人,不需要任何理由。


我扇动她对抗了?你倒不如说我扇动跟你对抗了。我适不适合在新加坡,你有啥权利评论?有争议,协商不成,找MOM解决,这是外劳的权利。这是对抗? 你思维方式有问题吧?


不争了,再争下去又是混战。


这个并不矛盾,当然是以合同为准。以我们公司为例,通常三到六个月试用期,视职位而定。若提前结束合同,一般HR是一周前通知。正式聘用后,所有岗位通知期都是一个月,这些都在最初的合同中写明。
通知期对双方都是约束,不然雇员也可以拔腿就走,公司也会面临损失。可能这方面每个行业不一样,我们的部门通常需要比较长时间交接。有的时候合同结束,交接还没完成,公司会跟员工商量晚几天离开。当然,工资照算。


问题是小孩子是销售,和你的公司一样,她自己也说了没过试用期,没有一周通知是违法吗?违背哪一条你所贴的条例,晓林到现在还没搞清楚。。。
晓林一再说了,作为弱势,争取自己最大利益,不是胡闹,要有目的和策略的。
嗯,对了,你不是晓林的员工。但你在网上,自然逃不过别人的评论,就你的这一点质问,还是说明太幼稚,即或你不算年轻。


幼稚的的是你自己,空活了一把年纪,好为人师,自以为是的毛病始终没改。这十年来被群殴到声称隐退几次? 咋又出来走两步了?


论坛和微博上都有这样的案例,去mom举报,然后护照被mom收住 ,不允许工作,吃住都是自己的,有长的待了一年等待结果,短的有6个多月求助的,说是不告雇主了,宁可回国,但是mom不放人。。。理由,很简单啊,需要你留下配合调查。就这一句,你不留还不行,熬不住要撤诉,不行,case到了mom那里了就不是你想撤就撤的。。。


案与案不同吧?这个案子事情很简单,要是也调查一年那就是摆明了欺负人了。


其中一个案例只涉及了半个月薪水,五百多块钱,拖了半年多,那姑娘后来没更新微博,不知道最后的情况了。。。
从哪开出这个案子简单了?mom如果受理了,让楼主在本地协助调查半年,吃住自己的,最终的好处是什么?拿回钱?说白了,那简直做梦。。。让雇主上黑名单?如果有一天你成为了雇主就会知道,所谓的黑名单不是谁都有资格上的。。。
其他的人只是想劝你,不要怂恿楼主因小失大。你就算不知道后果又何必咬牙死犟坚持让楼主去堵枪眼呢。。。
楼主的利益不是比自己敲键盘那点骨气重要多了么。。。


真是小事的话,MOM会让你自己跟雇主协商就解决。会受理的案件就不能算小事了。

海峡时报2012年就报道过MOM扣住外国劳工协助调查的情况,当年这种投诉的平均结案时间是两年多。
报纸上、论坛上一直有这样的报道。几年之后MOM努力把平均结案时间缩短到了350多天。能半年结案的已经算是非常快了。

MOM的说法是协助调查期间并不限制外劳找工作。
而现实是这种敢去MOM投诉雇主的不安定分子,没哪个雇主愿意冒险雇佣他们。

以上数字来自新加坡总检察署


好吧,你赢。


哈哈,人在江湖哪里会不湿鞋。。。群殴倒是没有,原因a.晓林不参与,b.像你这样的愤青到底是少数,也有一些人当时不理解,冷静后或过段时间,事实也会让他们明白。
隐退?说重了,夸奖了,晓林非大贤,说不上隐退,有停过一段时间。其实网站很浪费时间的,拿这个时间挖矿,说不定都有几个比特币,晓林其实蛮忙的,还有两个网络游戏角色玩了7年多,这些参与也就当玩第三个游戏吧


行啊,你玩你的吧,今天忙,没工夫理你。


今天忙的都是房屋中介。。。


奉劝楼主,赶紧找中介讨回一些中介费,然后回国。若有可能,断不要再来。若是再来,难免还会有此遭遇。

黑心的新加坡雇主有的是,这个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新加坡政府的办事效率低的一屁也是不大不小的事实,外国人在新加坡受了欺压,新加坡政府部门是不会理睬的。谁叫人家是新加坡人的政府呢,自己人再垃圾,也是自己人啊。这就像有些人做了乖儿,遇到新爹做事不力,该吐槽的时候,就只能扯着脖子为新爹辩解,有的人甚至缩头也不出来,断不像当时不遗余力的吐槽甚至污蔑旧爹的样子。


不能同意楼上的。
1.系加坡有不少坏人,还有不少笨人。但大多数来新工作的外国人相信并不会后悔来新加坡。也不是都会遇到坏人。楼上在新工作两年,除了没拿到pr,其他应该都还过得不错,否则也不会去申请或想申请pr.
2.楼主的缺陷在于还有着主人公的想法,外国人来新加坡工作,别人的地头,不必张扬,平时不注意言行,两个月就要去印尼玩,说实话,当初晓林来新,三个月也没上街玩过。现在年轻人豁达也可以,但工作上一定遭到不少诟病,她的老板还真的不能算坏人。虽然粗鲁了点。
3.楼上现在愤青,多年后你还是会觉得新加坡工作更轻松,更简单的。人界关系远比国内容易。


不知楼上说的楼上是谁?
从你的发言来看,你讲话一厢情愿。


说不舒服,又要护照去旅游,这样给谁都会感觉你在骗人吧


闷闷好,好久不见,以为你离开新加坡了


不知道回去作什么只好呆着了哈哈


是不知道不能做什么吧,闷闷是万能的


哇这小嘴太甜了呀


这个事情也确实有点凑巧,身体不舒服要请假休息没问题,要护照出去玩也没问题,可是两者凑在一次就有问题了。病假和正常休假连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联想这病假的真假。黄泥巴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你还在试用期,老板不高兴的确是可以随时炒你的。
你想想看,如果你是老板,新来一个员工不让你满意,你是不是也会选择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呢。
楼主的问题,主要是相对大额的中介费,否则,这就根本不是个事,换一家公司就行了。


我尽然把全部评论看完了,撕的好精彩,没见楼主更新。


你在这边有点久了吧。真羡慕你们,我们这些花几万过来还要被坑,工作不好找!


楼主根本就没请病假,她只是因为不舒服把两天轮休凑一起了。


我是花几十万块来读书被坑的!


首先是楼主做事可能不到位,应该死首先跟经理讲自己低血压,需要联休才同意。自己又向公司说要拿护照去印尼度假,很自然而然地让人想到身体不舒服还要去度假,让人感到骗人。


MOM介入调查后,可能会没收你的护照,你就不可以回国了,给你一张定期要更新的Special Pass,配合调查,调查时间可长可短,看案件进展情况而定。


你当时花几十万在北京买套房,然后也别读书,在国内啥都别干整天在家待着


那你先让我穿越回去吧


娃都有了咋穿越啊


呸你才有娃呢


哇,闷闷还是保持了原有的战斗力!


哪有那么严重,那些是罪案调查,这个是劳资纠纷。


[sweat][sweat]你是谁呀


楼主应该被送回国了。无法更新了。


又看了一下原帖,你说的对。那问题就来了,既然并没有请病假,那么连续休息两天也没啥问题,休的是自己的假期呀。


都是一群钻牛角尖的孩子。。。
老板不喜欢你,需要理由吗?习大大不喜欢你,你能开心吗?
没能力翘尾巴的时候,你需要夹紧一点再紧一点。。。


不能苟同晓林的意见。楼主并没有翘尾巴,自己的假期,愿意去哪里,是自己的自由。来这里是打工的,不是来当囚犯的。如果雇主出于wp押金打水漂的顾虑,那就应该直接提出来,而不是员工一提要护照就立马暴走要开除员工。
之前还以为是病假连休假造成的误会,现在看来,应该是老板对楼主不满意,找个借口赶人而已,这种情况下,无论尾巴怎么夹,想找岔子还是能找到的。


我不赞同楼上意见,楼主明显是以不舒服为由才要求连休的,试用期间内,公司本来不喜欢连休的人,你以生病为由连休公司勉强同意了是情分,在家休养是本分,结果不休养还要护照出去玩,这个说给任何老板上司听,都会认为是欺骗同情心的行为。涉及到个人诚信问题了,就不是弱者有理了。
参与游戏就得遵从游戏规则。。。


这也不是什么诚信的问题,充其量就是个误会。楼主是先请准了假,才盘算怎么好好利用这两天。年轻贪玩,初来乍到,又不知道这些臭规矩。老板一味作威作福,不听解释,显得不近情理。


又来了,谁是孩子?人家没能力,你又有啥能力?把尾巴翘那么老高? 你要当人大辈,光白活那么些年没用,你得有那个范儿。就你这倒八辈子霉的熊样,就算你亲儿子都不认你。更何况你还养不了儿子。


问题来了,那么试用期到底是否允许请假?是否允许请两天假?

我们公司是不能请年假,但是遇到了事情需要请,可以请无薪假,连续请肯定不太好,但是两天肯定没问题。

这事情大家就别自己反思过错了,连不诚信这种帽子都冒出来了,自己给自己加太多的戏。正规的公司,需要指出楼主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司的哪条规定,对应什么处罚,而不是老板一拍桌子。这公司就不是一个有正规制度的公司,就是老板仗势欺人的一言堂。


说白了,新加坡就是没有一个独立的工会组织,才让老板牛掰到没边。


新加坡的法律本来就是偏向于资方的,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新加坡地方小资源少,如果有欧洲那种强势工会,动不动就罢工的话,那经济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一句话就是玩不起那种模式,太昂贵。


连起码的劳资平等都谈不上,也就别扯什么发达国家。华人社会无论怎么折腾,到头来还是封建家长制那一套。


1.小孩子义正言辞地谈所谓平等正义有点可笑。社会还远没有到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好恶影响行为看样子还会持续很久,在座有生之年是没希望看到了。毛主席不喜欢彭,不喜欢刘,不是一句话拿下。公司是自己钱开的,需要和员工平等平等,连自己不喜欢,在自己面前张狂的员工都必须忍受,恐怕在坐的口不对心吧。你自己做老板不喜欢一个员工,也会想法踢走的,会找不到开除缘由。
2.上面对晓林妄加猜测都错了。这么多负面情绪和垃圾,也真需要找地方清空一下,对人生身体没啥好处。现在很多社会现象也告诉我们要远离垃圾人,不能正确地疏导情绪和社会负面影响,行为言语偏激,不能控制情绪行为,都可视为垃圾人吧。。。


劳资纠纷也是案件,要调查的,只要是MOM受理了。


老板和员工不平等那是肯定的,再过一百年也是这样。
员工的替代性越强,不平等就越厉害,原因很简单,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所以楼主的老板一言不合就能让楼主滚蛋,而白领阶层的公司就很少有人这么干。要是上升到世界级水平的足球教练,老板炒人没问题,把合同期剩下的工资全付了就行。
所以,试着煲一碗鸡汤,想平等,你必须变得更加优秀。


你可能没有经历过九十年代新加坡人才短缺的年景,那时候新加坡全民就业,依然人手不足。尤其是IT业,每到年底跳槽高峰期,老板绝对是提心吊胆的。劳动力也是商品,现在经济不景气,是买方市场,所以老板牛叉。风水轮流转,到了经济红火的时候,员工选择多了,老板也就牛不起来了。


我看你就是垃圾堆,正适合倾倒负面情绪。首先纠正你一个常识错误,并非只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才追求劳资平等。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即使是美国这种资本市场发展到极致的国家,也有强大的工会来制约资方。
资本家创立公司,其目的是生财,而不是出人头地。员工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只有善待员工,才能让员工努力为老板创造价值。
真正有作为的企业家,应该有原则有气量,对员工尊重,对问题较真,且有容人之量。如果动不动耍威风,摆架子,靠惩治员工立威,只能让员工唇亡齿寒,离心离德。楼主的这位老板,明显见识短浅,注定成不了大气候。
以上这些浅显的道理,在管理课程或管理岗位培训的时候都会涉及。你要是当过老板就该知道,你要是没当过,就别在这班门弄斧。


1.原来到最后是需要让老板学些管理知识,好让他的公司能够做好做大,这跟楼主的投诉八竿子打不到阿。你终于还是明白了,晓林说的:不要和老板抗争,老板也没有违反啥雇佣法律,就是管理过于粗暴。
2.特郎普也是有博士学位,还是在你最崇尚的美国,哪有如何他手下还不是一个一个被他踢走,只要不违法,有强大工会又如何。
3.回到本话题,晓林几乎可以肯定,她的老板不认可她的表现,也不认为她不可替代,更不会认为她能够给公司带来啥不一样的收益。这才导致了悲剧,从你认可的这一点来说,这个老板真的不是你以为的笨人。


什么叫八竿子打不着啊?我认同楼主的说法,这个老板做事不仁不义而且蛮横愚蠢。
敢情你还认识个特朗普。特朗普踢的是那些他认为不中用的高层。对底层,也就是受工会保护的普通人,他向来都是客客气气,还经常慷慨地帮助他们。特朗普是如何上的台? 他的选票恰恰就是来自那些社会底层的人士。
你一再说,不要跟老板抗争,似乎楼主被开掉是她抗争的结果。楼主抗争什么了?她只是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要休假了,那也不行。如果老板像你说的那样,觉得楼主工作能力有问题,随便找个理由开掉她,那就更low了。她是新人无关紧要,但其他员工会怎么看?这样的老板,谁会为他卖命?
楼主不过是在这找人说说这事,诉诉委屈罢了,这都不行啊?你一遍一遍地说什么没实力就应该夹着尾巴。你自己咋尾巴翘着,这个孩子,那个幼稚的,你有个屁实力啊?


low或不low,不重要,也不由几个人说了算,对员工最重要的是饭碗饭碗还是饭碗。
楼主或其他人要吸取教训,抗争永远不是员工的救命稻草,重要的是要成为别人眼里有用的人。老板不是在办慈善,不会善待他认为无用或不喜欢的人,这是楼上也能理解的人性吧。。


要举工会强大的例子,美国绝对不是一个好的例子。事实上,当天通知当天滚蛋的做法,在美国公司是很常见的。真正强大的工会在欧洲。新加坡的劳资体系很明显是学美国的。

这个例子中,楼主根本没有翘尾巴,自己的假期自己决定怎么休,天经地义,公司如果觉得不妥,可以沟通,直接拍桌子让人滚蛋,这种老板其实就是个小作坊的土鳖而已。


Low或不low,或土鳖洋鳖,一点都不重要,对员工来说还是饭碗饭碗饭碗。
只是给楼主或其他人一个教训,人在屋檐下,所谓抗争所谓志气没用,先吧自己做成有用的人再想其他吧。。


这事就相当于被疯狗咬了一口,连经验教训都算不上,遇到这种疯狗老板,根本是防不胜防。难道以后请假的时候都附上一句,老板我想请个假,如果不允许就算了,不要炒我啊。


当对方有能力压制你的时候,打个比方,在美国一个人拿了一支枪在街上走,神经病一样到处问你瞅啥的时候,你会去瞅他么?就算他再Low再土鳖,正常人都不会去惹吧,当然也不排除有想去讲道理感化他的,不过去就爆头了,18年后摆二盘。


不觉得是请假的问题,是请假时候太敏感,在表示生病的时候连起来休息。


当然是教训,没拿到pr之前,做任何事要有迅速换一份工作的能力和担当。别提还在试用期,这里的天不是解放区的天,公司业绩上不去,几个新人培训不上来还不听话,新人不思提高语言,还要请假和朋友出去外国玩,老板杀鸡儆猴或不认为楼主这是美玉其中,开除一个试用生,真的无可厚非。为什么老板不可以有这样的权利呢,想不出Low和土鳖的地方。。。


按楼主说的他在义安城上班,周末还要工作,有很大可能干得是售货员一类的工作。
这种工作本来对休假要求就苛刻,跟办公室工作没法比。你想休假就要找别人来替,正常情况下想要在周末休假或者连休都不容易。

楼上几位发言的估计都是在大公司里工作的,很难接触到小公司里那种一言九鼎的”老板”。
就像我们公司,经理想开除一个人别提多费劲了。别说只是连休了,我们部门里有位年年绩效垫底的都没辞退呢。


不能认同美国工会不如欧洲强大。工会是否强大,主要看它的影响力,而不是看它与政府的对立程度。
从历史上看,美国是工运的发源地,对全世界工运的发生与发展都有着重大的影响。五一劳动节来就是源自于十九世纪末的美国。工会作为工运的产物,其使命是平衡资本与劳力的关系,保障工人不受过度的剥削。美国工会开创了先河,这是从历史上说。
1932年美国的经济大萧条,马克思断言的共产革命似乎即将到来。这迫使美国政客放低身段,开始与工会合作,从法律上确立了工会的话语权,同时也提高了工人的待遇。极大地缓和了代表资本统治的政府与社会底层的矛盾,这就是所谓的软美国政策。
也正是因为美国工会的强大助力,使得美国熬过经济萧条,二战和冷战时期,马克思设想的资本主义革命才迟迟没有到来。所以当时的共产阵营对本应是阶级兄弟的美国工会恨之入骨。
时至今日,美国工会的地位就好比旧中国的青洪帮,亦正亦邪。在保护工人利益的方面依然强大,但是也造成高福利高成本的压力,使得美国很多行业失去了竞争优势,杨白劳逼死黄世仁的事情时有发生,底特律汽车工业破产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至于欧洲工运,因为没有走合作的路子,始终站在资本的对立面。所以欧洲的罢工才那么频繁。给人的感觉是欧洲工会更活跃。
新加坡工会在跟政府合作方面像美国,但是影响力差太远了,应该说更像中国的工会。


如果仅仅是工作时间安排的考虑,那楼主都不休息了,还有什么问题? 楼主都解释了,明知是个误会,还是执意要开除。就因为老板说了一句,我做出的决定是从来不会改变的? 这只是粗鲁吗?这TM就是个皇帝,出口成诏,落笔成旨。
本地很多狂妄自大的井底之蛙,总把外劳当下人,高高在上。在这种人手下讨生活,楼主只能说运气太差。
楼主把你的店贴出来,也让我们去见识见识这位土鳖皇帝。


你的饭碗就是这么low过来的吧?你继续舔吧。


依着你,没拿到pr就装孙子,拿到pr就牛叉? 挺大一把年纪,你让我说你啥好?
20年前有个上海人,来不久就让公司帮忙申请PR,那时候见到谁都点头哈腰的。结果呢,特意选了发薪日请假去ICA。拿到PR当天就不见人了。来个电话,说辞职信在抽屉里。气的老板说以后一律不再support。过河拆桥,恩将仇报。我看你就是这路人。


上面错了错了,有能力的从不用装孙子,自然有人会来装孙子求你。。。。。如果自度没这份本事,的确装孙子,逃过一关是一关。


我觉得有一种可能是楼主之前就已经得罪了老板,这次只不过老板借题发挥而已。很难想象仅仅为了请假这种事情就开人,要知道楼主请的是自己的假,并没有请病假。


这倒不至于,晓林和以前所有的老板都还是朋友,也不是没机会做老板,现在马上去做也可以。。。
问题是晓林知道自己的性格弱点,不适合做老板,心软了,特别是看到女孩子哭得梨花带雨的,一定下不了手,那还管理啥阿,老板没有点心狠心硬,还是算了吧


所以啊,老板如果看员工不满意,大可以名正言顺地解雇,好聚好散呗。借题发挥不算,还恶心人家人品问题,真是太过分了。
按说在这件事情上,中介应该出面交涉,或为楼主另找工作,但是中介好像什么都没有做。所以我前面才提起,确实有本地老板与黑中介合作坑外劳。弄一个人过来,干不多久,就说不合格,把人赶走完事。中介得钱,老板拿回扣。这种事调查取证比较难,有人就专干这缺德事。


这种人自己以为很屌,其实很low。人在职场这个江湖,事情不能做绝,山不转水转,自己给自己挖坑埋雷,也没有得到啥好处,关键是还把后面的人给害了。


关键问题,遇到这种变态的老板,装孙子都不能解决问题。你说我从来不请假总行了吧,可是老板嫌你说话声音大怎么办?你说我说话小心注意点,那老板觉得你这人没能力不自信连话都不敢大声说一句。。。。


所以要自强啊,还抗争投诉,老板眼角都不撩你一下,试用工资都给了,政府要求我保证员工不会黑下来,还交了5000块押金,如果政府说送去机场不对,以后政府能或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吗?


我看你不用装,你根本就是孙子,见了老板腿肚子都抽筋,咋自强啊? 楼主反正啥都没有,都要被送回去了,中介费拿不回来,还得自己买机票,都欺负人到这份上了,还怕他个毛啊?


小孩子到底幼稚。。。。啥叫自强阿?和你一样,挺着脖子和老板嚷,跳着脚骂是自强??
非也非也,一是不雅,君子不为。二是无谓无用之举,徒耗精气。
自强是要让老板笑着和你说话,知道你的分量。要让他真的知道,你的愤怒将会是他的损失,这才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策。
骂街谁不会,小人之举也。。。。


你又来了,你爷爷才是小毛孩子。懒得搭理你这种阿Q加孔乙己。


嗯,你说的可能有点来由。那时金光大道和艳阳天太乏味,毛主席选集太深奥,晓林倒真的是把鲁迅全集翻过来倒过去看了十几遍,没办法找不到书读阿。。


说明你大字不识几个,鲁迅全集好几十本,慢慢找,一定有你爷爷。


其实咱们都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楼主想要的是挽回损失,而不是代价昂贵的是非对错。
分谁对谁错有什么用,你们有谁会凑两万块钱给楼主吗?还是打算免费请律师帮楼主伸张正义?
如果当初楼主知道请假的后果是丢掉工作的话,我相信他不会请这个假。

对于穷苦人来说,对错不能当饭吃;
为了索赔一块钱而去旷日持久地打官司,那是有钱人的消遣。


道理都在前面几页说的很清楚了,后面很多都是上面两位的交流。


上面说的极是阿。。。。晓林第一时间给了上中下三策,并没有一策是做啥投诉抗争,有理或没理都耗不起,纨绔子弟玩的。。。。不过纨绔子弟绝不是上面满腹牢骚的那类,那类凤凰男居多。
上策:求放一马,减薪都可先同意。中策:找中介换份工。下策:千万记住这个教训,对未来人生亦有好处。  别不学好的,自己没几份斤两,就觉得满世界欠他的,牢骚一肚,倒出来都是污言秽语的负能量


很多小孩子不懂事,也许就是因为年轻,人生很多时候不是强颈一定能过的,有些地方稍稍低低头才能过门槛,下一个门户才有更多的精彩。韩信也有过胯下之辱,这里有人谁比得了他?   如果遇到无赖之徒,就不理他,晓林悟心不高,有时也参不透,惭愧惭愧


你一张口就是求老板,还减薪。你那叫上策吗?你知道她一个月挣多少钱?一个普通销售第一年撑死了两千块钱,扣掉吃喝拉撒住,还有多少?就这条件还要减薪? 减少了没用,减多了,干两年等于白干,那干它作甚? 你才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求老板还是上策?去低三下四请求这么不讲理的老板,那是自取其辱!
这事情,上策是去找中介再给介绍一份工作。


马上就能解救她的只有老板,中介能否这么短时间给她找到工作50%可能。只要老板答应,马上困境解除,所谓减薪,相信好好干听话,转正或一个月后就恢复了。这样的结局最多损失几百块。所以是上策。 中介都是吃人不吐牙,中介费这么好拿回?中介介绍新工作只有50%或更少可能,回国后寻死寻活拿回一点中介费。是中策。 最后啥没拿到,但能吃这个教训,还算下策。  最怕昏头,到处纷争抗诉,最后得不到啥,还精神受刺激,未来生活工作受影响,那就不是策了,是下下道了。


小女孩一哭,梨花带雨,晓林最怕这种场合,这些你们说low的老板,表面粗俗,其实也满感性,内心柔软,求一求会放一码,除非公司真的经营不下去了,否则一个女孩一个月薪水在挂花场里一个晚上都不到,何必做事太绝,他们也相信冤冤相报的。。。。


你说减就减,你说恢复就恢复。你咋那么牛掰呢?能帮老板做主? WP的薪水是有底限的,要是楼主是踩着底限,咋减? 把你能的。你以为是中国,还能弄个留用查看啥的,将来立功赎罪,还能撤销处分?
看你这种屁嘛不懂,还自以为是的样子,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以前在水库有这么一位,吹嘘半天自己多么有本事,让全新加坡中国人都发财。
办法是大家集资买两百平方米土地,盖一个一百层的高楼,每户都啊两百平方,除了住房,每家都有院子,还能种花养鱼,再出去卖。那个主就跟你一样天真,连土地容积率都不知道,以为自己买了地就能盖个几百米的炮楼。
这个人是不是你啊?你俩咋那么像呢?


你还能再恶心点吗?老板蛮横无礼,无端欺负中国女孩,在你嘴里成了外表粗俗却感性柔情。咱中国的女孩不但要认错,自求减薪,还要哭个梨花带雨,乞求老板心软。这就是你的上策? 咱中国女孩的人格尊严,在你眼里不值一晚挂花的钱。要是你女儿的老板这么干,你是让她去哭求?还是让她去夜店挂花? 你这辈子真的是白活了。


1.你说的水库这个年轻人不错啊,很有抱负有理想啊,更难得还能够想到别人,不光为自己,虽然幼稚了,还是年轻人中难得的闪光。。。
2.每个人的资源和能力有限,在楼主这样的境地,这也是她能做的损失最小的方案。你没有认真读晓林前面的跟贴,建议回头读读,或者20年后来读读,你会有新体会的。


你写的垃圾我根本不想看第二遍,我就想知道如果你妈你老婆你女儿你孙女遇到这种事,你是不是也让她们这么处理?


别老是年轻人年轻人的了,他都70了,年轻吗?当你大爷合适不?


真是没脑子。。。。帮别人解决问题,一定要站在对方的状况条件下,站在你自己的条件环境对别人毫无借鉴。这是回答别人问题的最基本的道理,你一开始就错了。太从自我出发,意气用事了。
再说下去,别人又要说晓林自夸了,晓林家里的人绝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形,两个原因:生存环境不同,涵养不同


自古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不屑做的事让人家去做。你觉得你混得好,就比人家高贵,不用低声下气,人家境遇差,就应该出卖人格? 你这种人就是二皮脸一个,狗眼看人低,枉活了这么大岁数,一辈子注定是下三滥。
从你的逻辑推论,你要是混得惨点,早把你老婆孩子都批发了。


你又错了又错了。。前面晓林说了啊,如有大志,韩信也曾有胯下之辱。。。受辱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些人不吃教训,不听老人言,才更糟。
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垣之下。   如信老人言,何有今日之事? 人都是要再磨练中成长的,低一次头过这个门槛,不算耻辱。为此一蹶不振或习惯性低头不知进取,才是真的失败。


在论坛上没必要说自己混得好还是混得不好,第一,没人关心这个,第二,真正混得好的人没时间也没心思来侃这些


你也这么教育你女儿吗?实在不行就去卖,不过就是受胯下之辱呗。谁让你是晓林的女儿,有大志呢?


真心觉得晓林混得不好,如混得好游艇躺着呢


你卖女儿换游艇呗。不够的话还有老婆孙女,实在不行你也上。你不是韩信吗?你有大志,有涵养,这点小小胯下之辱算什么。


歪个楼,啥是挂花?


韩信的情况不一样,恶少当街找事,避无可避,只能暂且忍辱负重,为的就是不影响以后的大事。
而晓林给楼主出的馊主意,那是自取其辱。在雇员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都能发脾气解雇人的老板,跑去低三下四的请求留下,只能是给自己增添更多的耻辱。


为了不打断楼上二位的酣战,我尝试解答下,类似中国的音乐吧、演艺吧,每晚有歌手在唱歌,有的客人给歌手挂花编的项链,每个项链有标价,多的甚至上万相当于给小费,唱完歌要给挂花的客人打招呼,敬酒。


就是夜总会的歌女,有捧场的男人来打赏。一串花少则几百,多则上万。换句话说,他就是把人家比风尘女。


知道了,楼上俩大爷请继续……


来,吃把瓜子


恩恩,知道了,你们继续……


我要原味的,另外再来把炒花生。。


我只吃原味的哈……


给你了,把时间还给2位大侠


给你了,现在我们把时间还给2位大侠


挂花就是国内直播打赏的线下版本,纯属有毛病的人干的蠢事而已。


自古就有,就是捧戏子下的本。形式不同罢了。


人老了,饭后小憩是必须的,来晚了。。。
1.小孩子说的对,晓林的确以为社会是有阶层的,怎样的阶层必须她所在的阶层行为准则行事,不低头,就是头破血流。
2.游艇晓林如果真想早就下海了,有些事不能为不愿为,这也是晓林这个阶层的准则和性格驱使吧,不似上面小孩子不知天高地厚,什么话都说得出口,离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差得不远了。君子自有方圆也。


1.楼主工作还未满3个月,还属于试用期内,哪里还需要赔偿违约金,除非合约上有约定。
2.如果MOM受理这个案件,如果认为楼主有必要留下协助调查,视案件处理情况需要停留多长时间,但个人认为,这个案件估计MOM不会受理。


大爷,快来,那个老头又出来了,给揍回去^0^……


坏女孩。。。快去跑8圈


那个大爷是对的,你就会欺负女孩,坏老头儿……


有所为有所不为,是君子。不为五斗米折腰,是君子。宁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是君子。而你,连伪君子都算不上。

按你的说法,人有阶级,下层的人行为准则就是要俯首帖耳,任人欺侮。还要赔笑脸,装可怜,哄欺负她的人开心,求得一口饭吃。

你这辈子就是这么过来的吧?你祖宗传的家训也是这样对吗?那我敢断定,你爷爷肯定是汉奸。按你们家的理论,没有办法不当汉奸啊。不然就要头破血流啊。


1.有没有赔偿楼主看看合同,自己掂量吧。
2. 投诉的方法多了,离开新加坡也可以发email。MOM不受理,还有大使馆呢,大使馆不管,还有报纸呢,报纸不登,还有网络呢。我还不信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小孩子有空想了,晓林说的是“晓林的确以为社会是有阶层的,怎样的阶层必须她所在的阶层行为准则行事” 所谓阶级斗争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俯首帖耳,任人欺侮。还要赔笑脸,装可怜,哄欺负她的人开心,求得一口饭吃“  西方要走民主路线,东方要革命。但无论民主还是革命都要有策略,毛派的你进我退,躲在山上,不是你想的胆惧害怕;西派的苦读法科,议会斗争也不是你想投降俯首。作为下一阶层的民众没有资源,首先是生存,才有后面的故事。 逞匹夫之勇,你以为你是夏明翰?人家是有主义的,你有什么? 你真的还差得远,沙子都不是,徒增笑谈而已。。。


晓林的看法体现了华人一个很重要的劣根性,那就是仗势欺人,为富不仁。自己占优势的时候就为所欲为,处于不利地位的时候就要低三下四装孙子。好像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平等,什么是尊重,什么是骨气。


你爷爷的阶层肯定不低,应该属于汪精卫周佛海之类。你们家的人一贯都以你爷爷的路子行事,光棍不吃眼前亏。打仗的年月当汉奸,和平的年月当奴才。有钱就装大爷,没钱就装孙子。这就是你家的行为准则。


你们这些孩子一点不知道楼主之苦,反正任何损失都不是你们自己的,看热闹唱高调谁不会啊
真这么有正义感,考虑一下帮楼主追讨一下中介费或干脆帮她填补一下损失吧


你看到楼主之苦了?人家钱没了,工作丢了,你不但没一句公道话,还上来就一通数落,让人家去认错哭求,还自愿减薪,什么梨花带雨,什么感性柔情,又什么夜场挂花。你当是写网络小说呢?

我建议楼主找地方说理,这是唱高调? 好吧。你倒是不唱高调,专走下三路。


键盘侠


你。。。你。。。你这说的也太直接了吧。。。改天我们去喝两杯


我这是挑了半天才挑出来的委婉说法。


想看看你不婉转是啥说法。。。


不婉转的都被屏蔽了。


一帮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乞丐饿急了会为了一碗饭下跪,你怎么不去跟他们讲尊严?
你们都不缺钱,为了区区两万块钱去求老板当然会觉得没尊严。
但是拿自己的尊严观去强迫别人就管得有点儿宽了。

你们还不如让楼主去请最好的维权律师,哪怕打几年官司也要告到老板倾家荡产。这多有尊严呀!
键盘侠只关心自己的面子,反正不管楼主损失多少钱都跟你们没关系。


你又是个老几,上来就嚷嚷? 楼主的损失是我们造成的? 现在不就是在说怎么挽回吗?投诉讲道理行不通,难道认错哭求装可怜就行得通? 本来楼主没啥错,认了错不是更给老板把柄? 何况老板都说了不会改主意,装装孙子老板就改好脾气了?
本来就拿不回来钱,反而要自己减薪。挣那俩钱,减完不白干了? 到底是谁不关心楼主的损失?


你开始出的那几个馊主意只会让楼主损失更多。
当然,键盘侠的面子最重要。永远不会认错,所以现在改口谈尊严了。

如果你愿意掏机票钱把楼主请回新加坡,并且负担她在新加坡的一切费用,那么我也支持楼主去投诉。

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是留在新加坡求雇主也不会回国去求黑中介。只有留下来才有机会,一旦回中国去了,中介才不会理你。


你有好主意你来啊。你以为就你有脑子? 楼主都低声下气求谅解了,连休假都不要了,还得咋求雇主? 认他当爹,白给他干? 你有本事说服老板让楼主留下来,键盘侠给你当。


新加坡有不少这样的例子,老板和中介串通,找茬辞工骗取中介费,这件事情不能完全排除这样的可能性,不过对于楼主,并没太大区别,海叔认为,不论老板是不是象晓林所说也是个爽快人儿,就是粗俗些,爱听好话,好个面子,楼主也是个年轻女孩儿吧,就象楼主描述的,居然扯到如果和男人睡觉如何如何?试问,这样的垃圾狗屎老板,他敢对本地新加坡女孩这么说话吗?这种贱货就该被人在脸上狠狠抽,这样的贱货没有父母姐妹吗?这样的贱货居然在论坛还能找到支持者,也真是奇了。这样的贱货,海叔祝他出门被车撞死。


可怜楼主一定回去了。。。。要是不听别人嚷嚷,听晓林的说法多好。
在那个时刻那个场合,楼主只是老板手中一个小小蚂蚱,不论你多有志气多能闹腾,都是无用之举。过不了这一关,未来能不能来新加坡都是未知,也许小孩子们会说:不来就不来,在有尊严的地方活得更开心。但无论如何这样的挣扎没有任何意义,也证明不了任何东西。人性都有缺憾,这个老板可能在某个时刻或这个时刻行为过火,你们能肯定他一定是个坏人吗? 也许他每年做慈善的钱比你们的薪水高几倍,一年做的善事比你们多几倍,为何不能低头给别人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别人恶,你更恶,意义何在?人的心中都有恶念,晓林前面说了,冤冤相报,恶只会积累,垃圾永远在你心中口中,眼中只有不平,心中只有不满,真是阿弥托佛。。。。


其实你们都猜错,晓林祖先是十恶不赦的秦始皇,满意了?说商纣王也可以,开心了吗?


你别往脸上贴金了,你祖上最拿得出手的名人是李莲英。


说到慈善,我倒是想起一个人来,据说也是个慈善家,却因为在家里打骂女佣,结果被女佣拖去淹死在泳池了,玉石俱焚,谁吃亏,呵呵。


可以考虑一下李斯,李世民或李鸿章吗? 姓李的坏人不少啊。。。
就算老板是满口脏话的垃圾人,也别去招惹他啊,80%,90%的wp是拿不到自己护照的,都抵押在公司呢
楼主送上门,也不低头,按你们的意思闹场大的,咋做啊?说说听听,可行吗?


她回去了没准是破财免灾,因祸得福。对女下属动不动提上床的事,这种老板只是粗鲁吗? 漫说听你的不管用,就是真留下来,在他手下干两年,那得是什么样日子? 就这样还得去玩什么梨花带雨,你不如直说让楼主投怀送抱算了。

听你的,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们家人?


你倒是哪只眼睛看见楼主招惹他了? 你的不招惹就是去跪求,哭诉,什么梨花什么雨,然后什么感性什么柔情是吗?你能肯定这招好使? 你老婆女儿常这么干?


楼主送上门去要护照啊。。。。其实这倒真不能怪她,晓林也常招惹一些垃圾人的呢。。。只是这些垃圾人的等级比晓林差得多,倒没啥事。。


要护照怎么了?楼主自己的护照,问问都不行? 扣押护照本来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何况楼主只是要临时用一下。再说不给就不给呗,就招惹他了?不要了都不行? 非得开除?
从老板的所做所为判断,无非两种可能:
一,跟中介勾结,找楼主的茬赶她走,算计中介费和回扣。
二,居心不良,抓楼主的把柄,用开除做威胁,逼女孩就范。
前一种,求他没用,后一种,求他正好上套。
至于你,你招惹垃圾人当然没事,没人比你更垃圾。


1.过去有中介勾结雇主,现在几乎灭迹了,Mom的处罚很重。
2.从现象上看,老板要么心情不好,要么杀鸡儆猴。新加坡存心不良的老板有,很多,但不会用这么low的手段,因为法律太严,一般是小恩小惠的利诱开始的。病假接着出国旅游,工作还不到两个月,晓林也不喜欢这样的员工。说说你自己吧,来新加坡几个月后出国旅游的?别打谎语


一般新加坡老板也很少吃窝边草,除非特别特别出色或真送上来的,否则尾大不掉,也没面子。新加坡有漂亮女孩的地方太多了。你们想多了。。


你老眼昏花了吧?楼主拿病假了吗?你再回去看看整个故事,楼主当天还在正常做工,本来第二天就应该休息。而第三天的假是前面节日加班补休的,关病假什么事?
楼主刚来不久,有两天连休,机会难得,又有朋友邀请,出去玩玩有啥错? 何况她前面只是说不舒服,又不是什么非要卧床静养的毛病,要不是需要找老板拿护照,她去哪老板管得着吗?
你连个来龙去脉都没看懂,就一连声地让楼主认错认错,求老板求老板,认尼玛哪门子错? 既然没错,又求老板啥啊?你这么明白,你给求求呗。

满足你的好奇心,我的护照从没离开我一天,想去哪里拿年假就可以。


你这倒是蛮内行的,可惜你不是老板,不然你真的是个祸害。


不正面回答,就是说你自己也没有工作两个月就出国游玩?为何啊?有护照这么方便也不去,可以说说为何吗?


有啥难说的,头一年除了回家哪也没去,不是因为不好请假,那会要攒钱买房子。你满意了?

楼主没请病假,正常休息。两个月就出国玩,有毛病吗? 老板无理由硬找茬,你倒是挺会替老板找辙的。老板是你大爷啊?还你也不喜欢这种员工,你算老几?


晓林这种人要成了老板,估计就和楼主遇到的这种变态老板一样。wp来新加坡是工作挣钱,又不是来坐牢,工作时间之外,凭啥不能出国去游玩呢。


这老小子无理搅三分,本身稀里糊涂还总是摆出一副见多识广的鸟样,纯粹找扁。


1.公司业绩上不去,首先要整肃公司文化,读读mba吧。试用期这样松散态度,一定不是老板喜欢看到的。
2.晓林不去做老板最大的原因就是狠不下心,下不了手,有几个资本家的积累中没有员工的血泪。


你看,你这种鸟人真的是滚刀筋。刚才误会人家拿病假旅游,就算是你老了眼瞎。现在又扯到什么整肃公司文化。你咋知道她公司业绩上不去,你又哪只眼睛看到她松散? 休假不轻轻松松难道还得神经兮兮的? 你自己睡觉都得瞪着眼睛? 这是你的MBA学来的?

还什么不当老板是狠不下心,你还能再不要脸不?拜托你狠下心当一回給我们看看。然后再来扯这个淡。我看时间不早了,你还是骑上你那破自行车接孙子去吧。


这个员工也不是什么好员工!
这个老板也是流氓本质!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员工耍了小聪明,想拿假出游。而去拿护照的时候,肯定有质问为什么护照要被扣押之类的言语碰撞,不然也不需要打电话去财务部求证老板的话是否属实。这种员工说好听点是有点胆识,说难听点叫不识时务。
老板暴怒之后就象巴刹卖榴莲的流氓恶棍,言辞与动作卑劣粗俗,哪有老板敢用女人与上床来比喻员工的工作表现,这是本质的暴露。

小老板与员工之间没有什么不可跨越的阶层,老板只是拥有财富的代名词,不代表阶层与素质,小老板也就只有小财富。谁也不敢说,员工哪天就比老板更成功地拥有财富。大老板就不敢讲了,大老板也不需要直接面对员工,也不会这么粗鄙,装也会装出个big样。

往往不听话的员工,或当不了好员工的人,都有当老板的潜质,这姑娘是不是前倨后恭不知道,不然她后面的表现挺妥协的,然而这老板并不象个有胸怀的人,再怎么说,这个员工还没差劲到得开除的程度,明显是老板过份处罚。
姑娘要是去mom陈诉,自己刚上班没多久,中介费用还没偿还清楚,没钱买机票,而中介与老板不肯给机票,而自己不想变成迂期逗留,希望mom伸出援手,帮忙解决一下。难道mom会坐视不理,而中介与老板就能轻松甩锅?
员工已经悔过,已无退路了,老板还不肯原谅,还求什么求?所有能吐出侮辱女性言论男性都有畜牲本性,缘木求鱼没有必要。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曾经是这里小作坊里的车床工,回国后在深圳发得财比他的前老板多n倍。

事情发生都发生了,无法挽回就勇敢面对,吃一堑长一智,无论以后当员工或是当老板,都是一个经验教训。


比较客观。员工刚来几天,对公司肯定没什么归属感。年轻贪玩,不会来事,都是常有的。
也算是个教训吧,我还是那句话,破财免灾。留下来可能更倒霉。


老板流氓本质我同意,但是员工小聪明我不认可。就楼主描述的来看,她并没有耍任何小聪明,身体不舒服是事实,有药房量的血压为证,当天也并没有请假。隔天请假,请的并非是病假,而是自己的年假,第二天同样是调休的假。如果说病假连着年假要护照去玩,那可能是不诚信,耍小聪明。但是明明是休自己应该得到的假,并没有任何的问题。
退一万步说,就是个休假的问题,公司就开除人,这合适吗,好歹先搞个黄牌警告吧。你看smrt的那个家伙,第二次醉驾了,都入狱有案底了,smart还当宝一样,降职为高级副总裁,啧啧。。。。


员工请假就是当天请的假,有明显的意图!
拿护照才是第二天的事!
请回到第一楼认真看帖!


当天只是说去药房量了血压,请没请假楼主没说。但是从描述来推断,义安城工作然后去义安城的药房,我的理解是上班中间去了药房一次,然后回来继续上班。


这个还真说不清,楼主七月一号觉得不舒服,但并没有请假,只是去查了血压。7.2本来就该她休息。7.3拿换休,经理是破例同意的。从这个角度说,楼主马上又要去玩,是欠考虑了。但也不能认定楼主就是耍心眼,占便宜,或许她认为怎么休息是她自己的事。至于老板,如果真是因为她请假去玩不爽,不批准就是了,最多训诫几句就完了。这个老板不但不依不饶,还言语狂妄,措辞下流,完全不拿员工当人看。楼主没有当面顶撞已经是够忍让了。至于后面楼主退到墙角,宁愿放弃假期,带病工作,老板还是坚持开除,那就更过分了。


一般来说,最底层员工休息个几天甚至一两周,直线经理完全是有权限批的。而本例中才两天的假,经理都不能自己做主,要直接和老板谈,可想而知这是一个根本没啥规章制度的作坊而已。


看来你们就是认为她没有马上请假,她晚上就跟经理讲了,她没拿病假,也许是拿不到病假,这没什么好粉饰的,就事论事。
她第二天去拿护照就被炒了,哪里可能拿到假?拿不到假就不会想去印尼了,前后顺序不难厘清。


经理批给她假了,而且警告她  For this time only。。。经理做不了主的是,护照的事,其实经理也是看到给假了,就要护照了,她推给老板,那是不想把自己卷进去。。。


经理不是两天假不能做主,是不敢给护照。


不明白你在讲什么,咋是她想拿病假拿不了呢?她7.2休假是早就排好的,本周补休一天也是早就定下的。只不过她要求连起来休而已,经理也同意了,她为啥还要拿病假啊?如果她拿了病假才提出去玩,你说的才成立。


我也是这么理解。


按照楼主说法,7.1晚她请假的时候还没有准备要出去玩,是晚上才跟朋友讲好的。随后她才意识到护照还没有,所以第二天一大早她才跑回公司要护照。如果她处心积虑要出去玩,7.1就该要拿护照了,何必第二天又跑一趟? 所以我相信楼主不是耍心机。
当然了,以上是楼主一面之词。但要怀疑也得有根据是不是?


因为你们在讲,她又不是拿病假。。。病假并不是一看医生就肯定有病假。

而事实就是,她7月1号去看了医生,晚上跟经理讲了(这是楼主原话),2号是休息日,要求3号连休。再不明白,只有问楼主了。


7月1号要拿护照的话,没有假期。。。


你看走眼了,她7.1没看医生,只是去药房找人查了血压。她是打算7.2先去看医生,再去玩的。你再仔细看看。


但是从楼主的话里,她压根没想到要护照会有麻烦,那干嘛7.1不拿,7.2要多跑一趟,你解释一下。


她压根没想到的东西多得去了。。。
7月1号,她想不到经理会批她的假期,不然可能提前一天被炒。


看看你的逻辑。她7.1想不到经理批准假期,就已经合计出游的事?


你有必要这么执着地扯吗?
她不敢拿护照就是因为想不到假这么容易拿到,想出游可以说是预谋吗?有了第一步,才好实行第二步,不然有假没护照,有护照没假都实现不了出游。
她要早拿了护照,就不会批她连休假期了,她的连休假是因“病”而得的。她拿了假,就拿不到护照,因为老板觉得她在骗假。


楼主说的药房不是诊所?有些诊所的名字就叫xx药房。
如果是普通卖药的店,有给人家量血压?还是楼主觉得头晕,自己让人家给义务量的?那人家义务给量的还有什么记录?还谈什么证据?

总之这姑娘拿假又拿护照就是司马昭之心。


你也很执着。现在我们的依据只有楼主的陈述。不是吗?她讲的已经跟详细了,我觉得她说的合情合理,合乎逻辑。如果你觉得哪点不可信,那就指出来。全凭主观猜测只能把问题搅混。


你又是在主观猜测,她都说了是屈臣氏,还让老板去核实,那能拿病假吗?你有跟我辩的功夫,好好看看人家讲的故事,哪不合理指出来,别先入为主,好不好?


你相信7月1号晚上去跟经理讲连休,经理批了之后,她的朋友就马上知道有团要去印尼,然后连夜报团,人家旅行团连夜就接受的?


人家说的是,7.1晚上她跟朋友讲起连休两天,她朋友就建议她去印尼玩,而她也觉得既然以后都拿不到连休了,这次真的是个机会,而且7.2看完医生时间还早,去印尼来得及,所以同意了。这有啥不对头?
去印尼巴淡或民丹的船一天十多班,报团哪用什么旅行社? 无非就是定个船票加酒店而已,网上弄一下也就几分钟的事,咋就不可能马上订?
你要是怀疑什么,不看人家的原话,全凭自己想象。


好吧,你相信你的,我怀疑我的。


你随便怀疑,但别给人家下结论,除非你有根据。


你真搞笑,不扯你就无法度日。
楼主跟你说她只是去巴淡或民丹?你咋没想她是去巴厘?你又有什么根据?难道不是你在猜测?臆想?因为我们都是当天去当天可以回,不需要报什么团。

我给这楼主下什么定论都无关紧要,炒她的不会是我,也不会是你,把她捧上天,你我也无法提供给她一份工作。

事实无法改变,楼主回了,不是因为我的结论,而是因为她自己的行为。


是我搞笑还是你搞笑。争点啥你都得赢,无论有理没理反正嘴不软。
我说她去哪里了?你说当天订团去印尼不可能,我只是说如果是去民丹巴淡,马上订团是可能的。要说根据,只有两天假,要去印尼也只能去这俩地方。当天来回不用订团,人家是要是想住一晚,订个自由行的团有啥问题?去巴厘? 一夜游? 你是不是抬杠?
我犯得着捧楼主吗?所有人都是围观者,无非讨论个是非曲直。你说人家耍心机,什么看医生拿不到病假才请假,还什么明眼人一看就如何,又什么司马昭之心如何。而你罗列那些依据又经不起推敲,所以我说你是凭猜测。有理说理呗,急什么眼。
行了,到此为止,算你赢了,好不好?


ABC暂时领先…..


算了吧,我弃权。


你的嘴根本就没软过!
去前面几个帖看看,我@过谁?跟你争?

你理解不了的事情就会加个想象,楼主没说去哪里,你有依据了?

我说的去民丹当天可以来回的意思,就是不需要急于两天连休就去。你说她带病做工,咋不说她带病旅行?真正生病的人还有精力与心情玩?

带病做工的员工可是有大把,原因很多。带病旅行的人不多吧?


在你眼里楼主没有半点错?谁讲了她的错,你就跟谁急眼,这就是我说你把她捧上天的原因。

你当然犯不着去捧她,所以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么落力地袒护。


1.追究细节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a.一面之辞。b.结果在那里。
2.前面说的那个70岁的老人蛮有意思的,其实应该受到鼓励,虽然学识差了点,到底肯想也热心。如果不是想骗捞一笔的骗子的话。


行了,你都赢了还没完,血压低又不是啥大毛病,非得在家趴着? 人家好容易有个休两天的机会,不想白瞎了,带病出游有毛病吗?你以为人家跟你一样啊?拿自己当公主。你爱想象你就想呗,你愿意当天来回就来回呗。总之你对,行了吧?我不想跟你扯。


我也想象一下,你就是那个老头。你俩简直太像了。


追究细节不能说没有意义,为什么产生争执,就是看不过去有些人明明是老板无赖,偏偏要把脏水泼在受害者身上。


有句话叫做:不作不死!
这个老板不止这个员工吧。。。


我不是拿自己当公主,而是懂得自爱!也有自知之明!

你不是说我赢了吗?哈哈!


我跟谁急眼了? 我骂晓琳,是因为他枉顾事实,一味美化流氓老板,还让女孩去牺牲人格尊严。该骂。

你们一个两个无端地攻击楼主,没一句实证的情况下,光凭主观判断,就质疑人家人品。我看不惯,替她申辩几句罢了。自始至终,我没夸过楼主一句,反而指她不懂事,欠考虑。这叫把她捧上天了?

你说我袒护就袒护了呗,你理不理解能咋地?


1.晓林没啥美化老板的,试用期刚生病就要出国玩,的确授人以柄。
2.老板就是那个档次的人,就好像你满口脏话,没必要把自己和低层次的人放在一起,只需要平心静气的评断利弊。
3.作为楼主,上中下三策由她自选,自己斟酌利弊,自己决定,没有任何人能强逼她。
4.那个自称70岁的,说不定就是一个想骗小孩子一笔钱的骗子,真的70,不一定。如果不是骗子,倒满热心的。不过晓林绝不会选众筹,没必要,几个朋友就好。众筹,人太多,太麻烦,首尾多。


以你的公主身份,自然不会理解一个WP要休息两天有多难。所以你的质疑就好比胡不食肉糜。

再说一遍,你赢了,我不想纠缠了。


你那叫上中下三策啊?你的上策,去认错去哀求。你倒是说说,该认个啥错? 老板明明是个流氓恶棍,你说什么外表粗俗,内心感性。让楼主去求老板,去梨花带雨,求得老板一片柔情,还说什么老板不在乎那点工资,不够夜场挂花的。你的话比脏话还恶心一万倍,你比那个老板更让人恶心。还自吹自擂,说什么不愿当老板,是因为不忍心对员工不好。真想知道你的脸皮有几米厚。我要是你老板,立马把你开了,省得我对你不好。

我不愿跟别人纠缠,但是你,你说一次我骂你一次。


你们之间纠缠,我不想置评。
我们攻击楼主?看你这用词就是在急眼。


小孩子对人性了解不够,1.坏人也是人。2.坏人也有善念。
面对坏人无法逃避的时候,强力抗争,无谓举动,于事无补。不如唤起其内心善念,也是度其从善。
认错,就是说自己工作不够努力,不该试用期就出国游玩,应该在家休息,学学语言,以后更好工作。 当然不是你所想的那么龌龊。


我跟你没纠缠,是你说我客观的。


我说比较客观是看你前面的帖子,大部分认同。但我不认同耍心机之类的推测。质疑人家耍心机玩手段,不算攻击难道算夸奖?
你说算啥就算啥吧,总之我不想跟你斗下去。


靠牺牲尊严唤起恶人善念? 你当楼主是佛吗?以身饲虎? 你咋不让你老婆女儿去替她求求老板? 看能不能度其从善?

动不动小孩子如何,你七老八十了? 还是精神有问题?


Ok oK  我买瓜子去。。。


1.恶人自有恶人磨。
2.承认不该试用期出国旅游做出退让,算不了牺牲尊严。
3.好汉当或不当,当事人自己知道抉择。像你这样的垃圾,晓林没兴趣教化你,有点乏味了。


试用期老板也不是付了24小时的工资吧,凭啥合法休息时间出国去玩就不行呢?晓林的这个思维实在是不能理解。


1. 我就专磨你这恶人
2. 试用期不能出国旅游,有这个规矩吗?你给定的? 你定的你去认。
3. 你注定是当不成好汉,你只能给流氓恶霸当奴才


约定俗成,从90年代和20世纪,Mom收押金之前,每年偷跑黑下来的男男女女成百上千,所以wp的护照都被老板收住,mom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你们这些拿ep出身的不知道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员工有出国游玩的权利,老板同样有不喜欢这样行为,开除试用员工的权利,道理就这么简单。


驴唇不对马嘴,如果要黑下来,护照要不要有啥关系呢。如果要偷跑,试用期过了难道不会跑?老板能永远把人的护照扣住吗?
交了那么多中介费,来这里就为了偷跑,和钱过不去吗?


你这又是扯淡。老板压护照是怕损失押金。跟喜欢不喜欢员工出国有毛关系。老板扣护照,我们拿过ep的都不知道,就你知道? 你又是个啥p?

老板说,护照一扣两年,这跟试用期有关系吗?你这么胡诌八扯,不惜把自己扒光了替流氓老板遮丑,又是为了啥?老板是你干爹? 还是你干女婿? 那个土鳖老板还能找个借口,说楼主装病骗假出国,你比老板还牛叉,直接说我就不喜欢你出国,所以开了你。还道理就这么简单,你都这么牛掰了还用得着讲道理?

什么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看你一点都不可怜,但是真的很可恨。


发重了。
发重了。


就算大多数人都不支持层主,层主还是那么固执。
层主你的观点太主观,每个人都愿意看到恶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lz这个事情,分两块来讲:
1.老板的做法是不是恶。没有老板喜欢这样的员工,今天说不舒服要连休,经理同意,明天就说连休那一天去旅游。要知道这个连休的前提是因为lz身体不适经理才特许的,明明是以身体不适为由申请的却可以出国旅游,在新加坡这绝对给人不诚信的印象。所以老板觉得lz骗人是合情合理的,再者,鉴于lz没过试用期,直接开除也是合法,所以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怎么也不能说老板是个恶人。(这是基于lz陈述的推断。)
2.大家都不支持层主。层主已经先入为主的认为老板是个恶人。而且还建议lz去跟老板斗。其实我觉得新加坡还是相对公平的,大家都不要扯别的,跟着法律的条条框框走,前面已经说过了,试用期直接无理由可以让员工立刻走人,反过来说,员工也可以分分秒炒老板直接走人,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这就是道理,这就是公平。过了试用期,也会有相应的条例约束雇佣双方,所以这方面没有什么道理不道理的,合法即是道理。所以试用期,员工确实是弱势,所以应该要注意点的。在者lz的情况,抛开对错先不讲,一没身份,二没财力,拿什么跟老板斗?报了MOM受损失的还是lz,硬气点回国,吃亏的也是楼主。所以如果以lz利益为优先的话,层主的观点确实有不妥之处。


呦呵,那些个走了,又出来个你。大多数人不支持层主,你是说我吗?你统计过谁支持谁反对了? 你要是人头数都没点,就说多数人反对我的观点,你就是主观了。

事情已然出了,楼主在这吐槽,不就是让大伙评理的吗?我说说看法咋了?我固执啥呀? 又不是我被开。如果楼主说的都是事实,这件事楼主请假没毛病,出去玩处理欠妥,但最多也就是个不懂避嫌,引起误会。但怎么也不到开除的份上,这个观点主观吗?

反过来说,身体不适就得关在家里躺两天? 楼主血压低,可能是累的,可能是营养问题,也可能是压力太大。既然不是病假,坐上一个小时船,去印尼那两个小岛放松一下,既不用长途跋涉,又能放松身心,咋就不行?单凭她要求去玩,就反推她前面撒谎骗假,你这个逻辑就不主观吗?

老板是不是恶人,大家自有公论。我跟老板又没过节,哪来的先入为主? 能对着女孩子大讲上床如何如何,大讲黑白两道如何如何,好人做得出来吗?不管楼主怎么解释退让,还是一意孤行,完全不顾及对员工的伤害。从他的言行,我判断他是恶人,主观吗?

这样的老板,居然有人还让楼主去低声下气去哭求,去自愿减薪,去装可怜,去什么唤起他的善念,现实不现实先不说,何必自取其辱呢?这个主观吗?

同情弱者,是正常反应。天下事大不过理字。老板无理开除,中介不作为,去MOM要个说法,又不是去法院递状子,有那么恐怖吗?什么MOM偏袒雇主,什么楼主会被扣下一年两年,不能走,不能工作,要自己承担开销。我不知道有多少是这样的,但至少跟MOM的调调不一样。

官方的说法是,外劳如果跟雇主或中介有争议,应该联系MOM协助。MOM除了监管,还有个调解的职能,又不是去了就得你死我活。就算是真的要调查,当事人只要把需要陈述的都交代清楚就可以离开。如果有必要留在新加坡配合调查的,在居留期间允许另找工作。

当然这些都是官面上的说法,实际情况如何,我不知道,你们也未必清楚。连问都没问,单凭道听途说,就认定了MOM会偏袒,不管用,会带来更大损失,到底是谁主观?


现实一点吧,sg这种老板多了,wp公司保管护照是常态,你没遇这样的而已。


莫名其妙,谁说保管护照的事了?扯哪去了?


好一个“合情合理合法”,言外之意就是这个小姑娘“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呗…???
三观被刷新。
法律层面试用期内双方都有权利随时走人,问题是公司开除员工的理由是什么?没理由或者编造理由辞退员工,你当MOM是自己家开的?MOM还没参与调查就有人直接下定论说“合法”,你比MOM还牛逼,MOM都得听你的。
步入社会,很多时候身不由己,不是所有老板都喜欢傻白甜,希望楼主吃一堑长一智。


说得好,不能认为法律上老板有权解雇员工,那就想解雇就解雇,根本不用理由。

常言道,法外还有人情。MOM是政府职能部门,不仅仅要依法,还得讲理不是吗?尽人皆知,每个外劳都是花了大钱,甚至举债才得到来新加坡的工作机会。是的,法理上这跟雇主无关。但要是每个雇主都这样,随随便便把外劳开一个又一个,而完全不顾外劳的损失,最终伤害的是新加坡的声誉。

前面那位说我叫楼主跟雇主硬干,是固执,是不顾楼主损失。楼主没忍让吗?有用吗?楼主7.4发第一张帖子的时候,准证已经割了,机票都买了。那是我让她对抗造成的? 事已至此,她还有啥损失要顾忌? 说软话,求老板,把准证再粘回去? 真是笑话。

有人说楼主可能是前倨后恭,激怒了老板,这倒是有可能。楼主可能刚来不久,对本地企业文化了解不多,又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所以说话直了些,比如质问压护照什么的。但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各位在二十来岁,血气方刚时候遇到这中人渣,能否比楼主更懂得克制忍让?

还有那个晓琳,尽是废话,责怪楼主不该两个月就出国,还拿他自己刚来三个月哪也没去说事。又说人家交男朋友不好,,,挨得上吗?你那是啥年月?  你把你儿子女儿圈三个月,也不许谈朋友,试试呗,不把你家房子拆了才怪。


天下很多事情都给不懂事理的垃圾搞坏了。。。
楼主有理由有机会有能力去mom投诉吗?结果都在那里了,还嘴硬,事情不在自己头上,唯恐天下不乱。
投诉理由是中介费?对不起,新加坡中介没收,也没字据,mom能接受吗?无故被解雇? 试用期,老板觉得员工工作态度不好,如果需要同事的证据,老板可以给出一叠,mom能受理吗?楼主逃脱保安公司的监督,去大街上或总统府喊冤,你这是在害楼主还是在帮她?  
晓林一遍一遍说这么浅显的道理真烦。。。。


投诉雇主无故解雇,对女工言辞下流并且威胁恐吓,说什么黑道白道都有人,投诉中介不履行职责为她另找工作,不行吗?害她什么,你倒是说说? 依着你说的去哭个梨花带雨,唤起流氓老板的感性柔情? 然后再自求减薪,求流氓收留? 你咋这么会向着楼主?
“楼主逃脱保安公司的监督,去大街上或总统府喊冤”。你咋这么有想象力呢?你以为别人跟你一样精神分裂?


去mom投诉雇主无故解约,对楼主自身于事无补,资方在新加坡是占优势的一方,随便找个理由都能混过去。
但是这并不代表投诉完全就没有用,投诉都是有记录的,你这家公司,三天两头就有人来投诉无故解约,你以为mom是瞎子吗。
只不过,投诉的收益者,不是楼主,而是后来的可能受害者而已。


如果mom能接受所谓无故解雇的事件,至少还需要1000工作人员。晓林前面说了,过去有过雇主和中介勾结事件,现在基本杜绝了。这一事件中老板正常营业,才不会去惹这种麻烦。试用期啥叫无故啊?认为你工作态度不好还不算理由? 如果真的需要,找班组长写几份报告,何难之有?mom不是难民收容所,必是先回国找国内中介。和新加坡中介有合约,你看见了,说了包找新加坡工作做满两年?任何笨蛋中介都不会有这样的条款,还一定会有如因本人工作态度不好的原因,中介不承担任何责任。 害的结果还不明显吗? 事件的结果就是楼主失去新加坡工作机会,押送回国,未来能否来新,未来能否拿回中介费都未知。


你可真的能胡搅蛮缠,7.2出事,7.3准证割掉,买机票,7.4楼主发的帖,已经是既成事实。这个局面,是我让她投诉造成的? 还是你未卜先知替她去投诉过了? 到底是谁嘴硬?

你家开的MOM? 你说不受理就不受理? 你说杜绝了就杜绝了? 你要是说坏人都杜绝了,内政部警察局还解散了呢。

中介该不该为她另找工作,前面别人说得很清楚了,我懒得跟你扯淡,你自己往前面看。

楼主投诉一下,无非是去排个队拿个号,见见官员,陈述一下遭遇,哪怕在官员面前哭个梨花带雨,起码也比哭给那个人渣看强不是吗?见官员申诉又不是打官司告状,请不起律师花不起堂费。这就能把她害了? 依着你去人渣那梨花带雨唤起柔情就把她救了?

就算楼主回国了,写个EMAIL费什么事? 把这个帖子cut&paste一下而已,要楼主什么能力?人家能力比你强多了,至少能把事情来龙去脉说清楚,不像你颠来倒去,前言不搭后语。


这一点我前面就说了。已经这样了,给他记个黑点也是好的,那老家伙居然说这是耍无赖。干了缺德事还不许别人说,到底谁无赖?

别的不打紧,就抓住他说黑道白道都有人的话,新加坡政府对这个可是很重视的。等官员问起,黑白道都有什么人的时候,看他还怎么嚣张。


1.楼主投诉没有任何结果。2.她连投诉的机会都没有。  按你们的想象是不是告老板禁锢人身自由更有胜算啊?幼稚之极


你是mom部长,有木有结果你说了算? 她有没有机会投诉,投诉什么都听你的? 你算老几啊?


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我信你,你歇了吧。


对,血气方刚,我18岁那会儿是直接甩手给了那个雇主一巴掌,后来一直后悔那时没有练铁沙掌……


十多年前有个国人手起刀落宰了个管工,也没判死刑,过段时间就要刑满释放了。


新加坡的法律咱弄不明白,比如上次马西岭那个人,掐死前妻女儿,又把房客女孩逼到窗外空调上掉下去摔死。两条人命,说什么有家族精神病史,弄个误杀,蹲了五六年出来了。


我说你的逻辑主观,是因为你在套用你自己心里的一杆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的观点只是想说明,根据雇佣法令开除这个事情有没有违法。因为这直接涉及到如果lz去MOM要说法的结果和成本的付出。

你说怎么也不到开除的份上,说我是反推,还是你认为老板的行为,都是以你自己的标准在衡量。事实就是lz试用期内,老板有这个权利随时开除,老板可以用自己的一套评判标准,所以既然lz想要利益最大化,试用期内确实就应该注意点。

至于出了事情以后是硬杠,还是低声下气,这个是lz自己的选择,有的人咽不下这口气,就直接刚,有的人选择利益最大化,暂时低头,这都是个人选择,没有对错,就看lz是怎样的人,根本不存在自取其辱一说,毕竟如果现在直接硬杠lz吃亏就吃定了。无论lz的目的是想留下,或者找机会刚老板,暂时低头的机会都比硬杠来的大的多。


小姑娘是弱势,但是我们只是抨击某人的意见不适用。

作为公司来说,试用期内确实是无需理由,随时可以让员工走人。试用期内终止雇佣,不需要任何理由。如果你硬要一个理由,内部岗位变动,人员结构变化都可以是理由。这都是合法的。

我并不是支持黑心老板,只是就这个事例说一下看法,1. 老板没有违法(黑不黑心咱不说,毕竟只是听了lz一面之词。) 2. lz想搞事情吃亏的可能是自己。


再怎么讲法律,那杆秤也是以事实为依据,楼主把请假和出国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了,老板以不诚实来裁退她这个理由不成立,是事实吧?

我说老板犯法了吗?我只是说老板是恶人。明知道错怪了楼主,还要坚持开除来显示权威,还要说那么多龌龊话,摆明了是欺负人。要是事情还有转机,软的硬的都可以商量。楼主发帖的时候已经无法挽回了,准证都割了,机票也买了,低头还有用吗?讨个说法,就叫搞事情?这么窝窝囊囊回去,楼主的利益就能最大化了?你倒是说说看,咋最大化?


没有理由,随意编造理由来解雇员工,这个也合法,是你自己的理解吧?没有一个公司敢公开宣称它如此行事。

MOM要求雇主在解雇员工之前,至少有三封警告信,而且同一个月里面,不能以同样的理由,这就是限制雇主随意解雇员工。虽然试用期没有这个条规,但如果有争议,MOM真的过问起来,也不是随便编一个理由就能搪塞的,政府官员也不是傻子,只听你老板一面之词。

反过来,如果政府也认同雇主肆意妄为,外劳来新加坡岂不是背负着巨大风险? 试用期的工资普遍低于正式雇佣,那么每个老板都可以频繁解雇更换员工,来降低成本。更不必说还会有老板跟中介串通来坑外劳。这种损人利己的事居然合理合法? 滑稽。

我说的去投诉,不一定能管用,尽管抨击好了。依着你们,该干点啥呢?楼主没低头吗?管用了吗? 已经都这样了,这头还能咋低? 你们一再说来硬的不对,咋软法,说来听听。


应该第一时间用晓林的上策,刚说要开除,就服软,说自己错了,不该出国,让老板给观察期。第一时间老板没同意,就死磨硬泡,下班接着找班长去说好话,或再找老板或中介一起求情。
错过这个时间,就要马上找中介,进行晓林的中策。
一味强辩,说啥出国旅游是自己应该有的权利,自己没错,老板粗俗坏蛋,要mom上诉要投诉,晓林只能呵呵了。。。。。。看样子是真没见过啥叫坏老板。。。


你睁开老眼看看,第一时间,楼主说过不出国没有?不但不出国,连假都不要了。唤出你那感性老板的柔情没有啊?只换来一句话,我的决定是不会改变的。多牛掰,皇帝一般。
你哪只耳朵听到楼主说坏老板了?楼主解释她没欺骗,让老板跟药房核实,这不是正常回应吗?第一时间就认错,认个啥错老板才满意啊?你说说呗。你的上策就是死磨硬泡,人家一个姑娘家,哪有你这么厚老脸皮,为了不剥削员工,老板都不当。


让老板核实啥,好证明自己没错。。。。。直接了当说,自己错了,应该好好在新加坡学学语言加强业务,不该想着出国玩,求老板给一个机会,原谅楼主年轻,先给考察期也行,工资一部分做押金也行,表现好再给。。。。。这个生死关头,必须如此。
这些人吃软不吃硬的,一个员工对他们来说也就一根草,犯不着这么认真的,低一低头也就过了,险关过了,再想其他。。


你这个无耻啊,真的是有水平,能自己把自己踩到一根草这么扁,就差说我坦白从宽了。

不用核实,承认欺骗,那不正好给老板把柄? 老板没理还蛮横呢,得理反而让你三分? 你的逻辑咋就这么怪呢?

你看你说的那个话,就跟地富反坏右被批斗时候一个语调。什么加强学习,好好表现,是不是还有认真改造啊?你该不是在文革期间让人斗傻了吧?


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肯定不可能在每种不同的情况下对每个人都公平。

举个例子,楼主这种情况,请假+出国,可能发生在楼主身上是事实,但是某天有一个小A以同样的情况,以旅游为目的,借口不适然后请假。这种情况结果相同,但是动机完全不同,老板又如何甄别这种情况呢?所以这个情况个人觉得是比较模棱两可的,如果老板随和不计较,那是最好,但是如果老板较真,辞退也没毛病。


什么小A小B。老板甄别这种情况干嘛?吃饱了撑得穷嘚瑟。员工请假期间,爱干啥那是他的自由,只要他按时回来做工就行。不是吗?

如果老板不喜欢员工连休,那么就规定不能连休,如果老板发现员工骗病假,那就开除。这些都正常。人家拿正常假,假都准了,还要管人家去哪。不过分吗?楼主要是去圣淘沙住一晚,老板就舒服了?区别在哪?不就差那四十分钟的渡船吗


不用核实,也没要她去说她自己欺骗。。。。只是要她低一个头。说自己贪玩,应该学习,不该贪玩。好大事,还去核实,追究责任,把自己看太大了吧。。。。晓林都说了,老板根本不介意核实与否,这是员工的态度才是关键,让他这把无名火熄下来。。。


不核实也不否认,那不就是认了? 她没低头吗?她假都不要了还玩个屁啊?她怎么说的我不知道,但我相信是个人都说不出来你那么肉麻的词汇,还在这教小女孩。你比老板恶心多了。


太好玩了


如果对话中,一个员工一开始认为老板没理蛮横的想法来对话;那么老板一开始就认为员工在偷懒不够勤劳来对话,怎么就不可以呢?
关键是如何生存和自己期待怎样的结果。。。
说实话,新加坡很多老板根本不在乎员工休不休假,层次也低,一句话就是喜不喜欢员工和她的态度,给他点虚的面子,你能逃过一次人生陷阱,何乐不为? 核实?核实你是对的,老板错怪你了,要他下跪认错吗? 天下还有这么幼稚的。。。


为啥不甄别,这是诚信问题好吗?你不能说因为请假这种行为正常,理由瞎编就没问题。

这就跟我以前遇到的老赖一样,借钱借口总是他妈死了,他爸死了,他自己生绝症了,虽然行为都是借钱,但是你老实说你有什么困难,真的该帮我会帮,找这种借口骗人,虽然目的一样,首先诚信就没了,我自然会怀疑满嘴跑火车的人,以后会不会还。


试用期不算是正式雇佣,你之前帖子MOM的贴图已经说明了,雇佣期间辞退MOM是没有规定的。
你应该明确2点:
1.过了试用期:雇主辞退员工,必须要有通知期,且支付通知期的薪水
2.没过试用期:没有通知期,所以无论员工有没有错,雇主可以直接辞退

就像7天无理由退货一样,试用期内一个道理。至于老板钻空子,用3个月辞退,这只能说法律对这一块暂时还不完善,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法律肯定会不断完善,但是只要有空子可钻,绝对还是会有人去钻的。


你的意思是老板在你头上拉屎你也得说香的? 你这身子股还真是硬朗,跪了一辈子还能板板整整的戳着。
老板说的你不诚实,要开除,不是说你贪玩,不好好干活。你明明冤枉,申辩都不敢,直接就跪舔?
要不我说你祖上是李莲英。真的基因强大。


的确,试用期可以开除。但不是无理由,而恰恰是需要正当理由。比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态度不好等等。只不过这时候裁退员工,手续上相对简单而已。不用三封警告信。

以你的例子,你买一部手机,7天内无理由退货。你肯定是有理由才退货,除非你处心积虑白用那几天。如果一再这么干,商家肯定把你拉黑。再者,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没有货损,而员工被无理由裁退,员工和中介都面对损失,所以不可能不问为什么。

别再跟我抠法律条文了,很乏味。


那就甄别啊,如果老板甄别是为了真相,那么这件事就该还员工清白啊,坚持开除有道理吗?


我的意思是说,有些事情无法甄别,因为你无法证明员工的心理活动,所以就旅游这件事情,老板永远无法证明员工内心是不是以欺骗为目的。那老板为了降低风险,做最坏打算,这有什么问题?


你刚才跟我纠缠了这么久法律,难道不懂法律的最基本原则是 无罪推定。老板不能确定员工是否诚实,他就该继续考察员工,最多把他调离敏感的岗位。而不能仅仅以我怀疑你不诚实做理由来惩罚。
何况这件事,老板要弄清楚并不难。对他来说只是一个电话的事,就能挽救一个员工的前程。什么叫降低风险呢?难道冤枉一个好员工,让其他员工唇亡齿寒,不是风险? 我看他就是作。


年轻人一定要这么说,事情就简单了,甄别了屁,你很有理,可惜就是被开除了,慢慢申诉吧。。。这些假装站的只不过为了争吵争吵,现实中说不定比瘪三还瘪三。。。。。哈哈哈


晓林建议楼主快找这几个正义之士为你申诉,一定会讨回公道的。看看有没有啥补偿,没有要到也不要紧,正义之士会安排的。


你这种人最擅长跪舔,当然不会被开除。开除了也没事。到时候你狠下心来,当老板就是了。


你不是最能装长者吗?咋开始满地打滚了?


你自己刚说不要讲法律,立马又来跟我讲法律…我跟你纠缠是因为我觉得老板没有犯法…而且你说的这个是对犯罪嫌疑人来讲的…法律是强制性的…所以有无罪推定是为了避免冤案…

但是这里涉及的问题是诚信,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和信任,并没有严重到触犯法律的地步,所以不适用这条。本身试用期员工和老板就是双向选择,没有一方是强制的,既然有可能不诚实,为什么老板还要继续考察,直接换一个更符合自己要求的不好吗?


你可真会抓话把,我说的不要抠法律条文了,很乏味。谁说不要讲法律了?
换人可以,楼主不就是被换了吗?理由是怀疑诚信,事实就是如此。至于这个理由站不站得住,那就让MOM去说呗。把人当物件,任意摆布,不爽就换一个,反正我不出钱。给人家造成的巨大损失也不亏心,这种雇主缺德不?
我也没说他犯法,我相信MOM是讲理的地方,不是冷冰冰的法庭。也不会纵容雇主无理地欺侮外劳,特别是用什么黑白两道的言辞相威胁。这样说,你满意吗?


嗯,说的太好了,mom现在有点麻烦啊,有纵容雇主无理地欺侮外劳,还有是个冷冰冰法庭的嫌疑。虽然不过看样子谁也不会上法庭。
相信mom为了洗清这些嫌疑,一定请楼主回来,让黑社会的老板不做赔偿的话,也要承认错误的。这真是正能量,你的相信要你自己的道德绑架吗?


你要是喜欢挨骂有的是机会,今天我没兴趣。等哪天专门伺候你。


这个也太坑了吧。搞的都不敢过去那边工作了


你看,这就是讨论的意义。少一点人踩雷也好啊。


你真没必要怕,
1.新加坡80%的老板都是很reasonable的,是有些老板层次低些,暴发户嘛,要求也不能太高。。。。。你看不是那些很多叫得欢的,都没遇到一些恶的,才有他们在这里这么义正言辞。。。他们真遇到,不知道怎样做龟孙子呢
2.wp会惨一些,ep替代性差一些,境地会好很多。。。


很对啊,你这样的就是那些龟孙子的代表。照你的标准行事,就不怕被开了。从这点说,你还真有点价值。


说个曾经发生过的事,某些细节不清楚,但是绝对真实。新加坡某餐厅,蛮大的,目前有6间店。有个中国女孩在餐厅做工,服务员。这女孩长得不错,餐厅几个本地厨师(手艺不错,厨房说得上话的)就大献殷勤,女孩也乐得接受一些恩惠。腰板也直一些,不像同样是中国来的服务员,没有对餐厅经理唯唯诺诺,毕恭毕敬,甚至低三下四。但是该做的工作还是照做,没耽误。
经理就很不爽,一则经理向来和厨师不和,再则其他中国人态度都OK,怎么你就不巴结我?这个经理可以说是个大坏人,能欺负你1毛,绝不会欺负你9分。例如随意增加工作时间,减少加班费,开会时对着中国人说“你们走一个,我请一个,一点都不缺,都静静的”等等。还有,经理有通过中介赚钱。经理就对女孩说“你的工作有问题,几个厨师为了你争风吃醋,影响工作”。其中一个喜欢女孩的厨师对女孩说“不用鸟他经理,我要出去自己做,请你做工就行,工钱多,不受气”。女孩一听也好,也就没把经理的话当回事。
在女孩做了半年之后,准证(SP)割掉,那个厨师也开了餐厅,给女孩申请准证,但失败。厨师急了,眼看自己小情人逗留期限将至,亲自去人力部问,人力部回答,这个女孩被上一个雇主投诉,拉入黑名单。厨师就带着女孩再去人力部,女孩问原因,人力部只给结果——黑名单,具体原因无可奉告。女孩拿出开会时经理辱骂员工的录音,人力部收下,表示会调查。逗留期限到,女孩再次询问人力部,无果。女孩回国。

至于说到找媒体投诉,以前在报纸上看到一个,牛车水某餐厅,中国厨师给报社说厨房蟑螂遍地,卫生极差,并附上照片。
我估计这个厨师是和老板闹翻了,否则绝不会仅仅因为卫生问题这样折腾。这是猜测。
老板受询时说,是厨师做工懒惰,被老板训斥。故意抓几只蟑螂栽赃餐厅,已割掉准证,送上飞机。
没再看到后续任何报道


我相信MOM是讲理的地方,不是冷冰冰的法庭。也不会纵容雇主无理地欺侮外劳


服务员还能拿sp,还绝对真实,呵呵呵


天下乌鸦一般黑,世上地主一样狠。


抱歉,只能说你见得少,EP的打杂都有,EP的销售也有,还没底薪。还有大的电子厂,新加坡都两间工厂,EP,底薪2600。文件由中介作假就是了,薪水单照着给政府报的签字。具体发多少,另说


别笑,真的有。几年以前常去裕廊东文苑楼,那里边好几个中国女孩都是拿SP。


刚被踹扁,又爬起来了,你还真是踩不死的小强。我又不是老板,你再怎么死缠烂打,也领不到赏,最多挨一顿骂。


MOM要求雇主在解雇员工之前,至少有三封警告信,而且同一个月里面,不能以同样的理由,这就是限制雇主随意解雇员工。虽然试用期没有这个条规,但如果有争议,MOM真的过问起来,也不是随便编一个理由就能搪塞的,政府官员也不是傻子,只听你老板一面之词。


怎么了?你抹了大烟油了?这么精神。还是刚让你女儿老婆去梨花带雨,给你挣回来点白粉抽了? 道听途说一个故事,咋比你女儿给老板当小三还让你激动啊?


哈哈哈,别人都说晓林老顽童,晓林还不敢告诉他们晓林在玩网游。。。。。
你们现在年轻人应该没看过玩蛐蛐吧,就是拿根毛草,拨它一下,钜钜两声,再拨它一下,就是这样的。。。


帮你老板抓两蛐蛐,让它们打架,老板高兴了没准不开你了。听说过有受虐狂,还没见过你这样挨骂有瘾的。那我就配合你呗。


牛!这才叫血气方刚!

楼主没有血气这一说,起先:拿护照时会让一个老板得打电话去财务部核实老板所言是否真实,
而后面被老板羞辱之时,她却妥协了,而且让她去取钱买机票都乖乖听其摆布。

也许这姑娘年轻,也可能她初来乍到,对于老板羞辱女性的言辞、用黑白两道来恐吓的时候,录音报警,去mom投诉,至少得有一张机票,说不定老板还得让她私底下解决一些事情,毕竟侮辱女性与恐吓都是不法行为。这姑娘的处事能力不咋滴。


好長的帖子。看完之後覺得這個姑娘和老闆都有問題,最後的結果就是公司損失一員工,姑娘不但丟了工作也損失了中介費。當然直接損失最大的還是員工本人。
如果是老闆,肯定不會喜歡每天跟你講合同講條件,小病拿假不上班的員工。開除走人估計也是遲早的事。
但是老闆處理的方法也有點兒太簡單粗暴了,既然不想用她了,可以給她時間讓她換個工作嘛,沒有必要搞得這麼狠這麼絕,把人害這麼慘。
這兩個人都有問題。引以為戒吧!


小病拿假不上班,你确定楼主是因为小病不上班?


钢筋你好。
不好意思误闯了你的领地!~


哎呦,你不说我还忘了,新加坡官方办点事还真的是慢。HDB答应给的调查报告石沉大海,看来什么事都得催。你那没有接到什么答复吗?有的话不妨共享一下。既然你这么急,那咱就继续呗。

事情过去这么久,咱也该静下心来,先摆摆这个道理。顺带也让大家明白是咋回事。网上辩论,斗嘴,互喷,太正常不过了,反正针对的是马甲又不是真人。就好比我喷晓琳,喷的是他让楼主对流氓老板认怂的观点,他或别人喷我也一样。生活里我们并无过节,也不会起争执,网上就是网上。
而你不同,报复心异常强烈,就为了该不该跳广场舞这么点事,网上占不到上风就开始朝现实里找补。挖隐私,断章取义,泼脏水。把毫不相干的旧贴,个人信息,甚至家人资料,地址,电话罗列到一块,统统都贴上来,甚至到我太太ID那边去挑拨,还去hdb爆料,手段实在是毒辣。虽然我没事,但每天在狮城上发日租贴的那么多人,要是hdb顺手查查,得多少人让你害了?就这点破事,也值得你出阴招,下黑手? 这么个玩法,不太阴损吗? 你在网上无论怎么攻击我都可以,在现实里骚扰我家人或诬告,我怎么能容忍?

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气平了,也疲了,本以为这篇翻过去了,既然你念念不忘, 那我再问问咋回事。


“我相信MOM是讲理的地方,不是冷冰冰的法庭。也不会纵容雇主无理地欺侮外劳。新加坡官方办点事还真的是慢。”
好像都出自一个东西之口,按照这样的逻辑,有人是准备提供食宿让楼主在新加坡等到天荒地老,还是准备让楼主在国内盼星星月亮啊。。。
好了,来钜钜吧


这个世界最缺乏的是什么? 是理解啊,小妹。
虽然要去了解一个垃圾人是有点勉为其难,但了解垃圾从何而来,对社会还是有好处的。
你倒是有心,了解了一下它,通常来说垃圾的成长和它自身的经历是有很大关系,否则绝不会满腹怨气和不满。想想看,60年代的到12年还在寻寻觅觅另一半,暂不谈这是这么失败,长时间的心理扭曲可见一斑。不论是生活窘迫还是爱钱如命,到需要日租自己组屋的地方,也是压力所在啊,所以一切心理扭曲的来由都是有出处的,就算满口垃圾,你有何必在意,只不过自曝其丑罢了,大家工作也闷,笑笑就好,真的把它当真??哈哈


她说我找另一半你当真了,我说我刚从你妈那回来你信不信? 我看你们两倒挺般配,一个喜欢作恶,一个喜欢受虐。凑一对正好。


不用洗白,是不是垃圾,自己心里清楚。。。


用不着洗,你咋洗也长不出割掉那一块。


呵呵,说些无聊不相干的,自淫好玩吗?真幼稚。


故意为之,想被禁言,而逃离这里吗?


你都认了你祖上是李大总管了,我又没说忌讳的话,为嘛要禁我的言? 你要玩,就陪你玩呗。
你说逗蛐蛐,我孩子小时候爱玩一个游戏,叫乌龟怕铁锤。几排窟窿,每个里面一个乌龟,一会一只探头,赶紧拿榔头砸一下。我觉得挺好玩的。可惜你没有得玩。


我只是对你不满,哪有对社会不满那么严重?
警察没上门我也没办法,我承认高估了他们的效率。你说是啥养就啥养的吧。
没事,后面几十年,咱都会在这不是吗?不急。


所以,小妹啊。人不能因为路上有狗,就不出门的。网上打狗队懒惰,就自带棍子或狗笼。
千万别败了自己上街或上网的心情。


楼主姑娘性格太软弱了,属包子的,把我这火爆脾气给她均一点,估计结局可能是另外一个版本了,哎,一种米百种人,好人坏人,善人恶人,性格这玩意儿,别人教不会的……


我跟他说什么,前言后语都在那。你有兴趣就翻翻。没兴趣就别废话。


删了不会再建? 从海川,到随笔,到狮城,你不是一路都转过来了吗?我出去转转,再回来跟你们玩不行啊?


对不起,那时候我是红小兵,不过看过红卫兵斗反动学术权威,你小时候家里没赶上运动吗?


你现在总算看明白是女孩要找我喝茶了,那时候你为啥说是我找女孩喝茶?


凭他跪舔的功夫啊,绝对是家传的。老板一怒不管对错先俯首下跪认罪。凭他刚被打蔫又转眼蹦起来,我猜他刚抽了白粉。凭他教楼主那种撒娇求可怜,哭个梨花带雨的手段,我猜白粉是她女儿从老板那求来的。有根据吗?不信你翻翻,他是不是这么说的?


我说的是找中年朋友,男女不限。你可真会cut。你老公来我喝茶,哪怕喝酒也照样欢迎。不过我没有那个什么问题,别误会。


你看你又往沟里带,我只是说我目睹了批斗地富反坏右,我可没说文革好啊。你爸爸不是教授吗?受冲击了吧?遗憾。


你要真想评判,那就往回翻到头。从63楼之前,他倚老卖老,一口一个小孩子,幼稚,我虽然也驳他,但大家还是正常讨论。从我说投诉不一定有用,起码给老板留个记录。63楼他说我耍无赖,我才回击。后面他叫女孩找老板哭求,减薪,认错,戴罪立功。还说要女孩哭个梨花带雨,才能唤起老板的感性柔情,简直恶心至极。 我说你老婆女儿要遇到这样事,你会让她们这样吗?他说他家人永远不会遇到这事。后边的你自己看吧,话赶话的事。


就知道你会提这个,吵架归吵架,你要不是先贴我家地址,我老婆电话,连我孩子的资料都贴上。我能跟你计较? 我贴你父母照片还涂掉脸。只想提醒你翻资料谁都会,你索性拿我那些调侃贴大肆宣传,还张冠李戴胡编排一气。为了压制我,还威胁要举报我日租。这跟广场舞挨得上吗?是否违规我不清楚吗?怕你啊? 没想到你还真就去点炮。到今天我还奇怪,我日租和整套出租的广告连着,你咋不报我整租? 那不更狠? 组屋整套空着,不租我让它长毛吗?


我有个推测:如果这女的长相不错的话,有可能流氓经理有非分之想;结果人家男朋友都有了,还要调假出去游玩,气急败坏之下……


你爱叫你就叫呗。反正你叫大妈没错。


你就别添乱了。


太好了,你问完最好通知我一声。20/12/17,HDB两个人来,所有租客的资料都拍照留底了。网上注册的资料也给他们了,我说我需要一个书面报告。他们告诉我几天后给我回Email。本以为圣诞节前赶趟,谁知道就没音了。错过了圣诞礼物,让你失望了。


要不你再报一回呗,那次的可能太久了,他们查起来费劲。你再弄个新的,日租整租随你便。不过这次说好了,要是没违规你自己去自首。别麻烦人家警察蜀黍,好不好?


我攻击网友能把房子玩没? 你网友是建屋局的?


咽不下啊,所以我也想有个下文呢。


我知道你在赌场干过,论赌你比我内行。我的牌大小不重要,我知道你手里都是垃圾就是了。


要不是你爆,他们咋会来呢?两三年绝对不会,那样房客都走了,还查个茄子。他们上门挺快的,不到一个礼拜就来了,我以为报告我没收到,送到你那去了,谁知道你也没收到,那就奇了怪了。是要问问。


那就修吧,我骂了晓琳,你爱替他挡枪?


你这不是设套套我吗?我好好的整套租着,为了跟你斗气,特意发个日租等人家骚扰? 然后你再去点炮,再折腾一回? 你这不像上了年纪人的心思啊。


你还别说这个话,爆是你的权利,但也要负责任。我帖子放着不动,谁爱爆谁爆。


我啥时候说不是我发的了?我说我广告贴几年来都没动过,只不过用我太太id发的,你不是都知道?


你真逗,网上的争执,用网下面的阴招打击对手。当初我说过我不怕你爆,现在也一样。你爆什么随你去。我也犯不着激你,因为你不用激也能干这种缺德事。


替我老婆发的,不对吗?你不是都把她名字电话贴了?


你把我家人孩子信息贴遍,又编排我那么多乱七八糟花边,公开挑拨我们夫妻感情,发现没用,又用租房贴来威胁。你敢说这些不是你干的? 我跟警察说的是,因为有这些前因,你的所谓举报带有明显的报复意图。何况还是诬告。


我有没有日租,你知道? 那个帖子你不是都发給HDB了,人家都查过了你还报? 你是故意耍人家玩吗?好啊,来吧。


这个啊,没错,是我发的。我说的是替她发的啊。你爱爆就爆吧。不过我记得你爆过了。你那个报料的email里面有啊。那个网页日租没一千也有八百吧?你不顺便多爆几个?


我也觉得是开始是楼主太天真,三个月都没过就以生病换休的方式请假出去玩。。。。牛逼了。建议楼主找国内中介处理,毕竟收钱的是国内中介。wp的话机票应该是雇主出,但是如果雇员同意自己出的话那也就不关雇主什么事儿了。说白了,你告不倒老板的。赶紧去找中国中介帮忙。


如果中介正规,事情又真的像楼主说的这样,那么应该能争取到一部分退款的。前提是要好好说。


事件应该解除在最初,回国很难拿回中介费,道理很简单,先不用说商人都是在做慈善,更别说无商不奸,他们没有成本,会好心提供机票给你新加坡两月游? 一定会坚持楼主的缘由,到嘴的肉难讨回。    新加坡商人哪知道啥叫黑白两道啊,让他去中国趟水,骨头渣子都难留下。。。
楼主的公司已经算正规了,有无赖公司,连工资机票都不愿意出,和中介扯皮,看来Mom的工作还是有成效的。
愿楼主就此成长,来新两个月,也不结交一些能出主意的人,年级轻轻还怕以后没机会旅游?都交的啥朋友啊。。。


这个问题就是焦点,这个生病骗休成立吗?楼主请假时候还没有要出国,这个骗从哪里来的? 要是她真打算骗,好7.1拿完假就顺手要回护照岂不省事? 还用7.2再跑回店里?


焦点是楼主给赶回国了。。。。。骗或不骗,你说没骗,老板说骗,都不重要。窦娥再怨,也断了头。
要是楼主早认识某些人,免费提供日租,帮助她逃离保安公司的监视,逃去Mom抗辩,晓林也愿意乐观其成。


重要的是都断头了,你还一直让楼主求,跪求,哭求,死缠滥打。梨花带雨,好使吗?能把死人哭活了不?


两个月要是结交到你这种专门死缠滥打的朋友,就没事了呗。


两个月认识晓林,肯定不会让她去印尼,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事件就在她提出出国拿护照的一瞬,爆发了 。。。
国内独生子女和很多孩子一样没吃过委屈,还去争辩要求核实,核实啥,让老板向你承认错误,对自己头两个月的表现真的这么自信?自己真的业绩很好,老板会不知道?


早认识你人家姑娘就被坑了。


这个肯定不会,这里晓林见过两男两女,如果真祸害了谁,这一二十几年他们还不早跳出来,能让晓林危害至今???


这是谁把abc给害的禁言了?


一定是晓林啊。。。。。。出言不逊,满口脏话


请大家理性、文明发言。
对骂人,攻击网友者,屡劝不改我将对其进行禁言处理。


本帖已经成为了骂战帖,无继续讨论的必要,故关闭。

大家散了吧,去喝喝凉茶,吹吹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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