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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涉嫌贪WU近60万,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前…

涉嫌贪污近60万,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前经理被抓。 一直以来,新加坡都是全球有名的廉洁国家,国家不仅对受贿处罚严厉,对行贿处罚也从不手软!曾经在新加坡有人因为“送”了一盒香烟就被判了坐牢。在公务员阶层,政府也一直奉行高薪养廉,但就算如此,还是有人控制不住自己的贪念,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最近,48岁的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前经理Ivan Koh Siong Wee被指接受数据资料服务公司董事长贿赂,涉嫌贪污受贿近60万新币! 涉嫌对Koh行贿的人是数据库资源公司Database Resources Services Pte Ltd的董事长Low Pok Woen,该公司主要业务是数据资料服务,行贿估计是为了换取与国家图书馆管理局的一些业务往来。在2005年到2006年期间,Koh曾5次接受Low的贿赂,当中包括资深国家图书管理员Lee Tsu Tsuan的13.5万新币。目前,Lee暂时没有被控上法庭,而Koh和Low则是在7月23日被控。目前,两人均以8万新币保释在外。

贪污调查局发文告表示,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前经理Koh将被控56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状。 根据新加坡法律,对行贿的最高惩罚是10万新元,或坐牢5年,或两者并施。虽然看起来严厉程度还不如公共场所涂鸦被判鞭刑、贩毒被判绞刑。但是,新加坡对于贪腐惩罚的严厉,并不表现在重罪重罚,而是表现在轻罪重罚,即对很小的贪腐处以相对很重的惩罚,从而避免了“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恶果。

在新加坡,就算你说两句“我会照顾你、还有好处”,这都算是意图行贿,要被起诉!因为新加坡法律规定:不管行贿性报酬给予或未曾给予,接受或未曾接受,只要“同意给予”或“同意接受”,均被视为犯罪;不管贿赂性报酬的接受者已经行动或未曾行动,或“无意这样做”,均被视为犯罪。

新加坡反贪一直以来都非常严格,但这是在自毁前程,根本得不偿失!


真的是无处不贪WU。。。。。世界无国际


“轻罪重罚,与重罪不成比率。”你的意思是,新加坡要贪最好官大些权大些???


新加坡对贪WU的处理类似于贩毒,只要有这样的行为惩罚就很重,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不要搞,要搞就搞一票大的然后跑路。但是贩毒搞一票大的很容易,多抗几斤就行了。贪WU想一票大的很难呀,就算在国内,也是积少成多的。


什么都是需要技术含量的,别人以为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如丰收教会,如佛法大主持


教会那是信众自己无脑交智商税,政府官员要是贪WU那是贪WU纳税人的钱,两者的性质不一样,所以后者要严惩,前者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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