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准证 斤斤较 文章作者 blog 发布日期 2018年9月19日 斤斤较无评论 是滴 自顾人士要求会更高 1.孩子是新加坡老公的嘛?如果是,早就应该pr了,为何是三年准证。 2.如果不是,被拒不奇怪,自雇,工资是自己开的,不做作数,需要看公司运营,税收雇佣等等 条件是不够,薪水都太低。。。 ← 收了警察的警告信…..求助 → EP欲申请PR求评估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评论 显示名称 * 电子邮箱地址 * 网站地址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 Current ye@r * Leave this field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