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当今新加坡房产市场,压在买家身上有三座大山:
1)【TDSR】(还贷比例限制:每月总还贷数额不能超过收入的60%)
2)【LTV】(贷款额度限制:第一套最多借75%,第二套45%,第三套35%)
3)【ABSD】(额外买家印花税,SC第一套0%,第二套12%,PR第一套5%,第二套15%,外国人一律20%,公司一律25%)
讲真,没有政府的这些调控,以坡县的先天条件,房价走势应该像天朝房产一样蹭蹭蹭地往上涨。不过俗话说的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说新加坡政府部门是群英荟萃,但民间的智慧也不能小觑。相信大家对于房子割名(Decoupling)应是有所耳闻,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房产割名的那些事。。。
什么是割名?割名,简而言之,就是把一方所拥有的房子份额转移到另一方,达到把卖方名字腾出来的目的。割名,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达到节省或者避免支付买家额外印花税(ABSD)的效果。
【割名的前提条件】
在决定是否割名前,你首先要做一下资格审核。对于HDB而言,割名早在前几年已经被禁止了,但也不是完全不行,HDB份额转移可以发生在父母和孩子之间,或者是前夫和前妻之间,这个在以后的文章中会详谈。对于私宅来说,割名没有太多限制,只要不破产或者即将破产,割名在理论上都是可行的。不过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CPF的使用
在购房的时候,大多数买家都会使用CPF(支付首付,月供等)。那么在一方卖掉份额之后,出售所得中的一部分需要先返还CPF账户。而且,当买家的年龄在55岁及以上的话,需要先从CPF拿出$171,000存入退休账户,剩余的CPF才能够用来购房。
2)独自承担贷款
当转移份额之后,接受份额的一方,也就是买方,需要独自承担贷款。银行会根据买方的收入来相应的调整贷款额度。
3)卖家印花税
份额转移涉及到“买”和“卖”双方,所以买房需要支付买家税,卖家,如果购房日期少于三年,需要支付相应的卖家印花税,前三年的印花税比例分别是12%,8%,4%。
【割名操作的成本】
割名的成本主要有如下三种:
1)买家印花税
2)卖家印花税
3)双方的律师费:因为涉及买卖双方,所以需要支付两笔律师费用
有些脑袋灵光的人想了,既然是内部的份额转移,那么我以超低价,比如“1”新币,转移份额给另一方,这样不就能大幅减少印花税了么。理想很美好,然而,现实并不允许。政府明文规定,印花税的计算,是由“实际交易价格”和“市场价格”中高的一方来决定的。举个例子,甲转让50%的份额给乙方,转让总金额为$1,但是该份额的市场价格为$500,000,那么印花税按照$500,000,也就是价格高的计算。
【案例说明-四大情景比较】
说了这么多,割名到底是否能省钱,能省多少钱?为了让解释更加形象一些,我下面列举了四种不同操作方法进行横向比较,以求得出最优的配置方案。
故事背景:
李先生和李太太现在拥有一套市价120万的公寓,拥有的方式为【共同保有-Joint Tenancy】,也就是双方都拥有房子50%的份额。李先生是公民,李太太是永久居民。当前的公寓已经供了一段时间(超过3年),而且现在手头上有点积蓄,放着也是闲着,所以他们考虑购置一套一房式用作投资,假设一房式的市场价格为80万。
【情形1:李先生和李太太不作割名,共同购入第二套房产】
因为没有割名,所以视为第二套房产,再加上因为是共同购房,所以额外印花税按照高的来,也就是PR的第二套房子的税率来计算,也就是15%。计算过程如下:
印花税(3%):$800,000 * 3%-5400 = $18,600
额外印花税(15%):$800,000 * 15% = $120,000
律师费:$2500
总费用:18600+120,000+2500 = $141,100
【情形2:李先生和李太太不作割名,李先生购入第二套房产】
因为没有割名,所以视为第二套房产,但是因为是李先生独自购房,所以额外印花税按照公民的第二套房子的税率来计算,也就是12%。计算过程如下:
印花税(3%):$800,000 * 3%-5400 = $18,600
额外印花税(12%):$800,000 * 12% = $112,632
律师费:$2500
总费用:18,600+112,632+2500 = $133,732
【情形3:李先生买入份额,李太太购置一房式】
这种情况下,因为李太太已经把份额转给李先生,购买投资一房式的时所需要支付的额外印花税,是按照永久居民第一套房子计算,也就是5%。
李先生买入120万房子50%份额所需支付费用:
印花税(3%):600,000 * 3%- 5400 = $12,600
律师费:$2500
李太太卖出120万房子50%份额所需支付费用:
律师费:$2500
李太太买入80万房子所需支付费用:
印花税(3%):800,000 * 3% – 5400 = $18,600
额外印花税(5%):800,000 * 5% = $40,000
律师费:$2500
总费用:12,600+18,600+40,000+2,500*3 = $78,700
【情形4:李太太买入份额,李先生购置一房式】
李太太是PR身份,买入50%份额需要支付PR第一套房子的额外印花税,也就是5%;李先生是公民身份,购置一房式只需支付3%的印花税,无需支付额外印花税。
李太太买入120万房子50%份额所需支付费用:
印花税: 600,000 * 3% – 5400 = $12,600
额外印花税:600,000 * 5% = $30,000
律师费:$2500
李先生卖出120万房子50%份额所需支付费用:
律师费:$2500
李先生买入80万房子所需支付费用:
印花税:800,000 * 3% – 5400 = $18,600
律师费:$2500
总费用:12,600+18600+30,000+2500*3 = $68,700
【横行比较的结果】
由此可见,在上述的四个情景中,第四种方案是最省钱的,比第一种不割名用双方名字共同购入的方案节省了高$141,000-$68700=$72,300。不过当然,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割名后是否能够独立承担贷款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其次,割名是否绝对划算还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待割名的第一套房子的价格足够高,投资的第二套房子的价格足够低,那么割名操作可能不一定划算。所以,建议买家在做决定前,首先要把不同的情形都列出来,做一个详尽的成本核算,然后再制定最优的购买策略。
技术文支持
如果,双方的份额不是50%对50%, 而是99% 对1%, 那么1%一方转给99%一方,这ABSD怎么算,如果120万的房价,按1%来算ABSD,是不是很划算。
印花税:12000*(3%+5%)=960元
回复第2楼dn2008的帖子:[爱你]
回复第3楼zhy999的帖子:对的,这片文章的例子是joint tenancy,如果是99-1的比例,是tenancy in common,这种情况下割名更划算。所以在购买公寓的时候,如果未来有割名的打算,可以安排律所做99-1的份额安排
99-1的话贷款的时候是否也是按照99和1来计算贷款额度?还是银行根本不管这个?
回复第6楼dn2008的帖子:银行不管的,银行是看OTP上的业主名字,可以是两个业主,一个人贷,或者两个人贷,都可以;份额分配在律所办理
买公寓按99-1的份额,会比较麻烦吗?律师费还是一样的吗?谢谢!
我买的公寓就是按99:1,律师费,银行贷款同其他情况没有什么两样,将来1%割名给99%,律师说,跟一般买卖一样的,就是省下很多印花税,这是个“漏洞”,可能政府以后要调整,也说不定。
银行贷款和CPF使用,同买房人的所占份额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