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圈】在新加坡搭飞机信口雌黄,结果被罚4500元
还记的今年早些时候,一哥们在新加坡机场因为一句话惊动两架战斗机护航的“大乌龙”事件吗?
小回顾一下!
今年4月5日下午2时27分左右,在一架从新加坡飞往泰国合艾的酷航TR634班机上发生,机上当时载有173名乘客和6名机组人员,班机的机师在起飞后得知有乘客宣称行李中藏有炸弹后即刻通知机场。
新加坡空军部队接获通报后立即出动两架战斗机,前往护送航班折返新加坡,机上的179人安然无恙。班机过后撤换机组人员,在延误4小时48分后重新飞往合艾。
后经调查确定是一起乌龙事件!
肇事的跟们本来和两个朋友飞往泰国合艾,他带了一件手提行李上飞机,但因行李太大,无法放入座位上方的行李舱。一名空姐见状,上前告知行李超大需办理托运,但这故们执意要把行李塞进行李舱里,他塞了几次,行李舱的门都无法关上,他只好取下行李。
空姐问他是否要从行李中取出任何所需物品,以及行李中是否有受管制物品时,这哥们居然大脑充血的脱口答说:“没有东西,只有炸弹”。
…
就是这句玩笑话,引发了后来的事件!
飞机起飞后,空姐才通知组长有关“炸弹”一事。组长严厉表示不可掉以轻心,要立刻通知机长,但无奈飞机正在起飞中,组长无法即时告诉机长,待起飞后她才得以通报机长,后者立刻通报机场,安排飞机折返。
这哥们因抵触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遭逮捕协助调查。
近日,在抵触骚扰法令的的罪名下被控上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罚款4500元。
所以说,膘从口入、祸从口出,啥时候都要管住自己的这张嘴…
认罪后被判罚款4500元。。。都不够油费吧?
估计背后有靠山,F15单架飞行一小时5万元(包括损耗)。这个敏感时刻开这种低级玩笑,严重怀疑他IQ只有90或以下。
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三架飞机直接额外费用几十万了,还有100多个乘客的时间工作耽误费用,还有机场相关费用,还有安检费用,机组人员费用。。。超过100万了吧,估计他也赔不起,就做个顺水人情了,4500元算了。没有靠山才赔不起啊。
OFFENCES
Intentionally causing harassment, alarm or distress
3.—(1) No person shall, with intent to cause harassment, alarm or distress to another person, by any means —
(a) use any threatening, abusive or insulting words or behaviour; or
(b) make any threatening, abusive or insulting communication,
thereby causing that other person or any other person (each referred to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as the victim) harassment, alarm or distress.
(2) Any person who contravenes subsection (1)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subject to section 8, shall be liable on conviction to a fine not exceeding $5,000 or to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not exceeding 6 months or to both.
(3) In any proceedings for an offence under subsection (2), it is a defence for the accused person to prove that his conduct was reasonable.
罚款不超过5000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你引用的法律是不当行为针对某个人,危害性不大。本例中已经造成了至少上百万的经济损失,而且是涉恐行为,我认为法官明显量刑过轻。如果非要用这一条来处罚,应该顶格处罚,也就是罚款5000加上坐牢6个月,杀一儆百,给后续无脑的人先树个标杆。可是这个判决一出,标杆就太低了,这法官的水平和南京法官差不多。
说得好像法律系统全部根据你的个人意志一样,既然中级法庭要这样判决必定有先例的,也是要看被告人是否有前科之类的调查,如果中级法院直接按最严重判决,被告人完全可以上诉到高等法院,对于什么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个不在刑事范畴。航空公司和其他乘客可以走民事诉讼。
就4500元付款能让他长记性?
难道不能吗?我觉得够了,法官很公正合理和有智慧。你怎么判断他还敢再来一次?我相信他不会再来一次了。要不要打赌?
这事情已经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了,是涉恐事件。刑事判决只罚款,非常的不恰当,起码应该要坐牢一段时间。
这事估计后续没有民事诉讼了,否则报道中会提到的。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说,这人全部家当赔光都不够,直接破产了。
如果判罚严厉,上诉到高院,那又如何呢,高院维持原判不就行了,这个案例我不明白有啥可以从轻发落的情节。说实话,打个电话给航空公司报个假警的惩罚估计比这个都重。
判决不是只给这个人看的,还需要震慑其他潜在的犯罪分子。这个判决,显然无法震慑。
我觉得已经够震慑了。反正我是被震慑到了。毕竟他没有特别的恶意,没有犯罪的意图。至于犯罪分子,即使你弄死他,他也许也会去做。为了这些犯罪分子,你真的想弄死这个人吗?我觉得不需要这么狠。4500元可以买2台很好的手机了呢。
呵呵,不要以为新加坡法律条款多就可以直接最高判决。乱世用重典,新加坡又不是乱世。而且这个被告人也只是开个玩笑,当然你要过分解读我也没得办法。(咨询过法院朋友),这样判决很合适。如果你觉得新加坡法律严,你去看看交通事故的判决如何,估计你更义愤填膺。
呵呵,新加坡的法律,对主观犯罪判罚力度较大(此例除外),对过失犯罪处罚相对较轻。而交通事故恰恰就是后者。只要不酒不跑,天大的事故都不算个事。
和讲究客观事实的自然科学相比,法律的主观性比较大,所以什么法官朋友说的话,并不一定就是对的,只能说是他的个人看法而已。网上还有不少法学工作者在坚持说彭宇案判的没错呢,只能呵呵了。
油费保安费的那啥都是航空公司在破费,破费得起,反正也算打了个广告,坐他们的航空是安全的。
机上的乘客就这么白白被耽搁了?4500就了事了?
赔不起就坐牢啊
搞垮一个对手不难啊,派几个人过去开几个炸弹玩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