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月1日和现公司提出辞职,有一个月notice period。公司提出要用我今年剩余的7.5天年假offset我的最后一天,提前走人,剩余的年假不给钱。由于我是裸辞,还没找到下家,没有需要提前走的需求。想问一下我有权利要求最后一个月休完年假再走么?
现在就请年假呗,要辞职了,大家总是不能好好的客观对待,特别有些公司的HR,魔怔了一般。
没看明白,什么叫用 7.5天offset掉最后1天? 7.5天,怎么会就offset 掉1天呢? 剩下的6.5天是你的资产,你可以跟公司讨要offset 或 给钱的。
说错了,提前我的last day。
这个正常,公司可以不用cash out年假。如果行情不好或者公司不需要你做满一个月,用年假抵完全合法合理。
这么说,那公司就不欠你年假了。。。。那你的问题是什么? offset了不就是休了么?
公司应该给你12月整个月的薪水,然后扣掉7.5天就是19号下午就可以走了,应该是这样算的吧
领12月薪水提早走,没啥吃亏不吃亏i。
都十二月了,你这样辞职有十三薪吗?
这种情况公司让你上班到20日中午(按五天制计算)走人,20日下午到31日7.5天用年假抵消,12月工资给整个月。
HR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不是啊,就是只会付我到19号,而不是一个月的薪水,剩余的年假等于变成无薪假了,我想问的是公司有权力强制我提前last day么
如果剩余的时间当有薪年假休掉,提前你的last day,而不另外折算成薪水的话,这个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提前却又不付这笔钱的话,是不对的。。。
可以跟公司商讨,如果不成,提出异议是你的权利。。。
真有家底啊,裸辞,干啥不等拿完十三薪或者花红再裸辞。。。
这样是把年假当无薪算了,要看合同怎么写的
毕竟十三薪当初没有写进合同的,今年没有,加上做的也不开心,就走了
一般都是按满月付薪水,往前扣掉你的假期,让你早走。有的敏感岗位,甚至让你立马走,但薪水照付满月。
公司这么霸道,mom知道吗?
这种现象没有的,跟公司讨,除非你违约,还没到合约(如果有的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