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大家说的都有道理,我承担应付的责任!
你读的是MBA么? MBA有一个8000块的accepten fee, 也就是说,只要你接受了课程offer,这个钱就要给。。。根你上了几节课没关系,那不是学费。
这个吗。。。
没有必要上升到中国人的高度。毕竟NTU里面有那么多中国学生。
还有,仔细看看和学校签的合同。这并不是说一节课8000块钱的概念。也不是你有没有占用或者浪费NTU的师资。如果合同上面有些,那就是白纸黑字。
任何文件签署后, 都必须承担应有的一切责任.
若校方入禀法庭追讨这笔钱+利息+庭费等等, 您还是需要面对的.
感觉难度有点大,毕竟你是接受了offer,还去上了一节课,感觉你不去上这节课,这8000也是得交的,毕竟错过了招生季,你这个空缺学校没法招生弥补。
新加坡law by law。晓林不认为ntu为了欺负一个中国人,只为了8000块。没人会去承担这个责任,也没必要,不是私人的钱。
说的很有道理,看来这个钱要还上!哎,损失!
听人劝吃饱饭,我觉得还是还吧!
听晓林已经将学费还给ntu了,此事就告一段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