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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大使馆网站上关于双国籍的消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1岁前新加坡承认双国籍,是新加坡单方面的措施。
原则上,一旦入了新加坡籍,就不能再使用中国护照。


一直都是这样,不是新闻呀。。。


小孩没有宣誓,理论上还没有真正拿到新加坡国籍,只是先享有了公民的福利。


加入新加坡国籍是父母的意愿,而不是小孩“自愿”。
而且不满18岁就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 “完全行为能力人”,自愿做的任何决定都不算数。


这说的是成人。
成人确实不用操这个


谢谢回复。
不过个人认为,这种说法缺乏说服力。


应该是对所有人,不然就会有说明的。这是国籍法的规定。
如果只是成人,那么为何小孩办护照要求到ICA开未入籍证明?直接办理了不就行了。


怎么认为,都无所谓,能操作就行,管那么宽干什么


小孩办护照,需要的不是小孩到ica开未入国籍的证明,而是小孩的父母。。。


中国有很多地方不需要任何未入籍证明就能直接办理


国内有户口的话回国办理被,但是理论上来说一般会要求销户


这个讨论过很久了。小孩不发新护照,大人则是必须注销旧护照


不管你怎么觉得,法律就是这样。

最简单的例子: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就算她真的是自愿的,也照样算你强奸。

就是因为 非完全行为能力人没有“自愿”的资格


如果监护人没有权力让未成年子女去与别人发生性行为,那么监护人做主给未成年子女更换国籍的情况当然也不能算是“自愿”。


形象,生动,举一反三


有道理。不过,就这个,不同国家不同解释,呵呵。
就国籍这点上,国际公约是成年人可以自己抉择;SG是等到服完兵役的年龄才可以抉择。中国只能跟后面


赞。任何事都要自觉地举一反三,而不是自己认为应该是这样就应该是这样


1,看来你没搞清楚监护人的权利和监护范畴。比如,监护人无权让被监护人从事违法活动等。

2,大使馆已证实,孩子拿了中国护照,然后又加入新加坡籍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你要不信自己打电话去问)


非要用,也拿你没办法


1、换个不违法的例子,你觉得监护人有权利变卖子女名下的房产吗?
2、反正我没看见任何白纸黑字,电话里当然可以随便说啦。“小孩换国籍不需要去大使馆放弃中国籍”,这也是大使馆工作人员给我的回答。

另外,我从来不认为大使馆一个接电话的就有司法解释的权利。


偷偷和你说,接电话的只是员工


不能办理护照大家都知道,但“自动放弃国籍”则不成立。比如说,他们不会給你发出“放弃国籍公证”。
另外,任何时候只要你出具“未加入xyz 国籍证明”即可申请中国护照。而成人,是没这种待遇的,因为你已经正式放弃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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