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国内,明年到期。
今年公司开始交CPF,但每个月的负担太重,于是想到可不可以以自雇人士的身份等年尾去报税。
如果以自雇人士的身份带了一年的稅单去RENEW,还需要出什么证明材料指明自己是自雇人士吗?
这个方法行的通吗?
谢谢。
海外收入不需要报税,
自雇人士,人都不在新加坡 何来的境内收入
ICA不傻
可行,这间公司她可能是股东或老板,所以即使在国外,还是有收入的。。。
不过不是说自己自雇就是自雇,需要自己公司经营的证据。。。
顺便说一句,那种靠代缴cpf的伎俩开始被ica注意了,据说一抓就是一串。。。
好,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