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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

请教一下SC+PR在坡的房产配置问题~

基本状况: 我本人在申请SC中~ 最近在积极打算购买房屋的事情 因为未来有家庭后买两套房(自住+出租) 所以想请教一下各位大神有没有什么比较推荐的方案 能够合理避税~我目前的一个方案是我先和父母LTVP买一个二手HDB,将来结婚后两个人再买一套EC。
不过不是很确定这个方案的可行性, 例如我在婚后夫妻买EC的话 手上的二手HDB是可以保留的嘛?假如可行的话 EC的额外印花税是不是要按我妻子的额度算呢(假如她是PR的话 ABSD就是5%?)?
非常感谢~


EC在5年后可以卖给SC和PR,10年后私有化了等同私人公寓,购买MOP十年后的EC,才可以保留HDB。


不可行。。。ec和hdb,每个人只能放一次名。新加坡没有人有特权,占两个位,总理也不行。


等你拿到公民了再考虑这个问题不迟


等你有了妻子再说。


别这样啦。。。现在的年轻人还是需要赞的,第一套hdb还存在贷款问题,就想到第二套的规划了,策划长久才能长久平安。。。
不过新加坡房屋政策非常难预测5年以后的情况,ABSD等等,很可能5年后没有了,更别提10年或15年后的事了


楼主,首先你无法预测未来得政策走向,其次你无法预测你未婚妻对你行为的反应。建议等你找到对象,你的计划得到认可再说。


多谢解答~看来可行的只有HDB+Condo的组合了


那个自然 只是最近在各方面了解 想问问是否可行先~ 不可以就直接打消这个念头了


好处都想得到很难 这不是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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