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9年2月提交的pr 申请,全家申请,我主申请。
来新10年,IT 行业,基本工资6000。
老婆来新8年, 销售行业,底薪2450,加上提成月薪平均4500。
有一女儿,请了菲律宾女佣。
9月收到ICA 邮件,要求提交家人的就职工作信息。当时提交我老婆,父母和哥哥的资料。
10月又收到一模一样的邮件,猜ICA是要我老婆那边的信息,所以10月2号又提交了老婆,父母,哥哥,太太的父母,太太的哥哥的工作信息。
10月15号收到被拒信。
这是第五次被拒了。。。需要申诉吗?
1老婆家属关系公证迟早是需要的。
2.没必要这么细,写做生意自雇就好,如要进一步材料,会要求。通常不需要营业执照
3.晓林没好友,也不加好友
意思是我最好也是提交我老婆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就职资料?
工作经历需要全部列出来吗?
1.按要求填写。
2.你和你太太的工作经历是需要的,别人无须。
3.关系公证是必须的,以后你们可能为他们申请来新签证,他们工作经历当然不需要,说现况现况现况
我把所以家人的信息都提交了,我老公申请DPR。提供的是简历:有我老公父母,我父母,我妹妹妹夫,老公哥哥嫂子
没有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已经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