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
PR 副申请人的工作经历是不是不用填?表上好像没有地方可以填,但是在review的时候又出现了要填full employment record.
另外,双方都是EP, 主申副申如果批准了是不是都是同样规格的PR? 不是说副申的一直要依附着主申吧?特别是副申之后如果要帮父母申请ITVP?
非常谢谢!
有就要填,没有可不填,目前还有工作还需要公司出在职证明信。。。
只要批准,官方来说都是相同权利和义务的PR,但是副申肯定依附主申,尤其在renew的时候能体现,如果婚姻关系存在,主申renew不到,副申也是renew不到的。。。
在申请父母的LTVP的情况下,目前,主申优势也不见得比副申大,如果薪水高,副申也是能给父母申请到,如果薪水不达标,主申也是申请不到的,不是说拿到pr就一定能给父母申请到LTVP。。。
谢谢回复。
renew的时候。一定要主申去renew吗?
而且我在表格的副申请里,找不到可以填工作经历的地方。只有一格填现在的薪水。 倒是在review的时候,又出现了说提醒要填全部工作经历
婚姻关系内,只能主申renew,且成败一体。。。
哪里能填就哪里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