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生活

这样的组织形式,是否触犯新加坡法律?

因为工作关系搬来亚龙许久了,发现这里人员构成杂乱,除了深肤色的异族同胞外,大体分为国人及越南人群体(包括中国新移民,留学生,客工等),新加坡土著&洋人expats,马来西亚华人三大股势力。社会地位参差不齐的国人虽然在该地区数量极多,却常处于弱势状态,有苦不能言,有难没人帮。越南人还好说,一般上跟国人处于结盟状态,坡岛土著跟洋人则大多属于英语文化圈自成一派不怎么跟圈子外的人打交道(除了部分老年人)。而人数相对少的马来西亚华人气焰却十分嚣张。我在想有没有可能在不触犯坡岛法律的情况下把亚龙一带各行业的国人拧成一股绳,搞一个类似新加坡那些,四川天府会,江苏会,晋商会之类的社群,形成一种区域性同胞互助会的组织,当然不会是干什么打家劫舍的犯罪勾当,纯粹是互助性质的公益社群。请问这样做合乎法律吗? 听说新加坡法律对结党结社这类情况容忍度非常低?


你说的这些公会已经存在了。另外还有姓氏公会,比如张氏公会,何氏公会等


需要申请并注册,否则就是犯法


亚龙这边各种姓氏会馆确实挺多,但走来走去看着都像是大门紧闭没什么人的样子 其实汉人这些大姓看着笑笑就算了不必当真,基本就是攀附冒认而已,但凡姓杨的都自称什么陕西弘农杨氏后忍,认杨素为祖宗,张氏则大多自称河南张良后代,姓王的全自称太原王氏,哈哈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