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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关于新加坡做工没满3个月想辞职的问题

本人08年来新做工,(08-13拿的wp准证)13年1月辞职回家过年,13年5月(拿sp准证)又来新加坡做工,换了家公司,到这个月底就做满3个月了,现在想再换家公司。请问大大-我如果先辞职,能不能再在新加坡逗留1个月找其他工作?之前还有听我朋友说,如果来新加坡工作没满半年还是1年,好像要支付给新加坡政府,总收入20%还是30%?………其实我是想跟公司提辞职,变相要求加薪的,后路也要想好-如果公司不肯我就想在外面找其他的公司,就是不知道我辞职后还能在新加坡逗留找工作吗?如果找不到-还要交那个什么总收入的20%30%再回国吗?请知道的大大告知下,谢谢!!!(公司和我没签合同,就是公司暗地里向我收取1个月的底薪当押金,按月扣,我就是想在它还没把押金全部收到手之前,赶紧想办法…….现在就是想先了解下情况,再做决定)先谢谢大大们!!!!!!

如果没记错,好像SP准证割掉是可以有一个月的时间的。在新加坡工作在60至183天内,需要百分之20的税的。提醒一下,你如果以辞职来要求加工资,我不知道你老板是中国人还是新加坡人?新加坡人的思维方式与我们有点不同的。他们认为辞职就是辞职。如果有什么回答错的,请指出。

先谢谢楼上的哥们!!如果可以逗留1个月给我找工作的话,就足够足够了,要交20%的税也没有关系,可是我拿sp后还没做满1年,不知道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待遇?。我老板是台湾人,公司这种机器也是我1个人开,当初他请我来的时候也是通过中介的(他也花了钱)我现在也差不多把本钱捞回来了,所以想在下个月拿到工资后和他说我不做了,看看他会不会给我加薪,(不能直接跟他说要加薪)给我加我就留,不给,就2败俱伤-哥再去找份工作就是了(还好我才押了300给他,这个月领工资的时候-我说我这个月要买电脑,让他下个月再扣,下个月不留,我押的300也要从他给我的工资里扣回来,不能给他捞到好处)ps:吐槽下…打工就是这样-又要拿着底薪,又要受气,又要看人家脸色,看大家勾心斗角-也是因为这样,让我们成长,让我们把压力转换成动力,大家加油!!!!!!活出自己的一片天

如果在这一个月之内我找了另一份工作,那我还要不要交那20%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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