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明白人指点:
夫妻双方中国公民,都是新加坡PR五年,现一方欲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请问:
1,是否可以在新加坡申请离婚还是必须回国内离?
2,如果在新加坡受理,适用新加坡法律还是中国法律,因为新加坡法律很难离。
3,新加坡法庭的离婚结果国内是否承认?是否还要回国再次办理国内的离婚手续?
4,在哪里提离婚申请容易离婚成功?
谢谢答复我问题的各位朋友,愿你们事事如意!
我也想知道
你们在哪里结婚的就得在哪里离,在哪结婚离婚就按当地法律,这种一方不想离的案子最费时间和律师费,是长久账,得做好心里准备
要看你们是在哪里注册结婚的
我们是在国内注册的,因为男方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新加坡律师说或许要分居三年,可是这样拖太久了
谢谢答复的朋友
国内结婚的到大 使 馆离啊
跟新加坡没关系
那房产呢 怎么办 HDB
那房产呢 怎么办 HDB
在国内注册的现在好像大使馆不给办理离婚
回国离,一般冲突法原则都是婚姻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这样在国内离婚,就更好。而且离婚在国内不是太困难,而且在国内的离婚裁判文书,是可以公证的。有些国家甚至与中国直接有司法认可条约。所以回国内离婚。我是专业人士,虽然对离婚不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