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境管理新规增设Q签证 华人回国探亲最长达5年
中新社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张冬冬)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中国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该条例充分考虑到外籍华人的特点,专门设立了Q系列签证,华人回国探亲居留最长达5年。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受访时表示,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海外华人提出,希望给予海外华人更多的出境入境便利。为此,条例专门设立了Q字签证,主要发给申请入境探亲的海外华人,以便驻外使领馆对申请Q字签证的海外华人签发有效期、停留期较长的签证,为其回国探亲提供便利。同时,条例还专门设立了团聚类居留证件,主要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海外华人。
其中,申请Q1字签证,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Q1字签证持有人入境后,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家庭团聚类居留证件,居留证件的有效期为180天至5年,外国人可凭此居留证件出境、入境及在华居留。
相对于Q1字签证,Q2字签证的签发对象和签发条件更加宽松,即只要是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之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之亲属,都可申请短期探亲签证,且仅需提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以及邀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信息。Q2字签证停留期最长可达180天,停留期满后还可向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延期。
资料显示,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根据外国人申请来中国的事由,普通签证分为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字8个具体类别,分别对应定居、工作、学习、访问、旅游、过境、乘务、记者等事由。此次新《条例》施行后,中国的普通签证由原本的8类调整为12类,增加R(人才)、Q(探亲)、M(商贸)及S(因私)类签证。(完)
给力
如果这个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是指户口或者是需要户口才能办理的证明,那些已注销户口的入外籍华人怎么证明自己与国内亲友的关系?那些未注销户口的入外籍华人会不会因为申请Q1签证而被强迫注销户口?听起来这个Q1签证似乎有陷阱。看看具体是如何实施的吧。
Q2签证只需国内亲友提供身份证就能停留180天,这个真不错,欢迎。
比如出生证明一类的。。。
呃,依当今法律,入籍他国本来就应该主动注销国内户口,不注销才是违法。。。。
说“陷阱”二字不合适吧。。。
出生证明需要户口才能办的,除非是入外籍前就办好了。
是啊,出生证明+公证,学历+公证,这些出国前都应该办好啊,新加坡这里申请什么东东都要这些的。。。
按规定是如此。在实际操作上,你不主动去注销户口,户籍机关是不会替你注销户口的。是他们允许了你的“违法”行为,你为什么要花钱去替户籍机关做他们本应该做的工作呢?
说“陷阱”的意思,主要是说通过Q1签证使已入外籍的华人暴露未注销户口的事情,而迫使他们花钱去做户籍机关应该主动去做的事情。也许不太适合,但就是这个意思。
有些人丢失了;有些地方需要原件,用完了;有些文件过期了,需要重办。这些都需要出示户口重新办的。
是人家懒得查
一旦查出来还是会“好心”帮你销了的。。。。
是查不得,那么多权贵富豪都在这样搞,偶们P民只是在他们大树下乘凉罢了^_^
主动去注销户口,是不需要花钱的!
还能提养老金等金。
5年啊,
既然是户籍机关应该做且可以做的事情,而他们懒得做不去做,所以是户籍机关渎职了吧。造成入外籍人士“违法”的事,也有他们一份功劳啊。
180天的Q2不错。5年的那个,感觉像是新加坡的DP哈哈,和国际接轨了。
有人申请过了吗?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