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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Dawnchen请进来,请教签证问题★★★

DAWNCHEN您好,因为晓林说您比较在行这方面的问题。 所以发了个帖子向您请教一下,感谢您的解答.
1) 我本人是PR,现在申请我女朋友拿Entry Visa (有效期30天)进来,她来了之后我是否可以仍旧用Visiting Friend的理由帮她申请延期一段时间,比如1-2个月,因为希望她能在这里过完新年再回去,不知道成功的机率大么?
我看移民厅的网站上还可以用找工作的名义申请延期 (我女朋友是国内普通本科毕业,市场营销专业),这种理由的话能延期3个月以上么?
我应该选择哪一种比较好呢?
2) 假设可以成功延期的话,她应该是持短期的Social Visit Pass对么? 请问持有这种签证是否可以出境,比如去马来西亚或者泰国旅游.
3) 当初申请Entry Visa(30 days)的时候移民厅要求我缴纳了1000新币的押金,我拿的的VISA 背面写着”离境时请将此卡交还给关口工作人员“。如果她申请了延期的话,将来她离开新加坡的时候那个签证早就过期了,是否还需要交还或者特别跟关口工作人员说明一下呢? 是否会影响退还押金?
4) 我这种情况如果直接在新加坡注册结婚,我帮她申请PR,批准的可能大么?
不好意,可能写的有点复杂,因为我希望可以解释得比较清楚,非常感谢您耐心和热情的帮助!
Best Regards
Aoting


你要找的人没有出现啊。。。。。


不过支持你,帮你顶。。。。。


不过支持你,帮你顶。。。。。

谢谢楼上的兄弟!


If……you really don’t have any excuse to extend her Visa, you still can try to bring out some unprovable concerns to ICA officer. It May get chance to extend 1 more month. But as I know that if she is a young single lady….I knew …got many rejections…
Good Luck!!
Hi Dawnchen, 非常感谢你,我还想问一下如果我要向移民官员说明我申请延期的理由,那就是直接把理由写在签证申请表格上面,还是另外附带一张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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