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申请PR,连带上我的,他们HR说最近很多人被拒签,原因就是没有提供原工作或现工作单位的离职或在职证明书。
现在我们碰到了问题就是,离职的证明书开好了,但是上面的英文名字是名在前,姓在后,和护照上面的不同,但是证明里面又有本人的身份证号码的。
想要叫原来的单位修改了以后再作一份,结果公章和人事章都被老板带出去谈合同去了,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我马上要来新了,可能来不及了。
不知道这里又没有申请过PR的朋友提供过相同的证明的,里面名字和护照里面的颠倒一下可以吗?
谢谢!
申请表格有要求和护照姓名相同….就最好不要做这样的尝试…..如果楼主实在太急的话也可以就这样发去移民局… 再让老板再改一份证明书更新资料…或者被拒直接上述(如果被拒理由是姓名不符的话)
楼上得MM,我不是申请表格得姓名不对,这个我当然不敢乱填。是我的提供得一项证明文书上面得名字得次序和护照得相反。其实原来这个是可有可无得,但是我老公公司得HR说,最近查的比较严,最好有。所以我们才作的。但是我们做的时候也没有人提醒我们一声,国内得HR也没有办理这种证明得经验,就按照了一般名在前,姓在后的形势,盖了章了。现在章不在我所在的城市,那个急啊!!!
消息正确吗?我有个朋友被拒,什么原因也没有写,已经离职的国内公司的证明有什么用?那需要开什么样的证明呀?也万分着急,都等着PR能成功申请下来,把老婆带上找个稳定的工作呢!
就是离职证明,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兹有本公司前任员工xx,男/女(身份证号码为:xxxxx),曾于xxxx年x月x日进xxxx有限公司(全日制),任职于xx部门xxxxx职务,至xxxx年x月xx日离职。特此证明。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