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可参考外交部网站《外国驻华使馆认证规定、收费一览表》)。所以,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看到这些规定联想到,费劲办的双认证,在超过六个月再次使用时,是否会因时效,又要重新办?
我也想知道
出生公证绝对没有时效。结(离)婚公证一般没有时效。因为钱是会被花掉的,所以存款证明是有时效的。根据其他帖子上的消息,只是出生公证和结(离)婚公证需要做完全公证(即省市公证 => 中国外交部领事认证 => 新加坡驻华使馆领事认证)。对于完全公证认证,如果国内所在地有新加坡驻华的使领馆,就不需要上北京办理。具体的步骤,新加坡驻上海的总领事馆网站说得非常清楚:非新加坡政府颁发但需认证的文件必须先交由公证处公证,外办认证,再送交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馆作签字认证。(原文请看:http://www.mfa.gov.sg/shanghaichi/notarial.html)(另可参考驻京领事处的说法:http://www.mfa.gov.sg/beijingchi/notarial.html)除新加坡驻北京的大使馆之外,还有以下总馆、领馆: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馆
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
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
新加坡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
新加坡驻成都领事馆
中国外交部领事认证====一定要上 北京 去办的 吗? 上海是否有办事处呀?
白忙左场。。。
本人问过外交部,婚姻状况公证书必须是半年内的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