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去HDB 1st appointment, 随后去见律师。原来和agent还有banker说定lawyer fee S$2000,stamp duty 3560. 但是律师给我门签字的时候total fee 是S$6560。 多出S$1000,他们告诉我S$500是办理过程中的其他杂费,S$500是银行贷款的stamp tax(律师为银行贷款盖章所交的税)这个是不包括在先前所说的律师费里面的。最后因为我觉得很不合理,和他们商量,他们说可以去掉S$500的杂费,但是S$500home loan stamp tax 一定要收。不然他们拒绝接受我的case。因为我的交屋日期比较紧,来不及找其他律师了,只好签了。请问他们这里做是合理的吗?我感觉被骗了!!!
michael8330你 歇 菜 吧 你 。 悄 没 声 的 赚 你 的 钱 得 了 , 别 哪 儿 都 露 个 头 。 以 前 的 斑 竹 为 什 么 灰 溜 溜 的 走 了 ? 体 无 完 肤 。 好 好 查 查 以 前 的 帖 子 。 人 生 有 轮 回 ? 论 坛 也 一 样 。 谢谢你提醒, 我会注意.
靠,两位切磋,快如闪电。mike涵养不错。
我问了一些买过房的朋友,多数人根本不知道有这 addition S$1000就以糊里糊涂的付了。为什么中介和banker在向我们解释买卖过程中所需交纳费用时要刻意隐瞒这一项?!
不错所有买房子的人要注意~~~~
这个……,2,3楼的切磋也太快了吧? 发生了什么事,那钱到底该不该交呢?不过 michael8330 的涵养还真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