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PR,5年前买了组屋,1月12日房产新政出来之前,签OTP买公寓, 但是真正执行OTP 要到1月12日之后, 当然肯定能在2月1日之前执行。问题是这种情况下,这个PR 屋主要卖掉组屋吗?
研读1月12日房产新政,得到的信息是
1)1月12日之前签 OTP 买公寓,1月12日之前执行 OTP, 那么这个PR 可以同时拥有 hdb 和公寓。
2)1月12日之后签 OTP 买公寓,1月12日之后执行 OTP, 那么这个PR 在拿到公寓钥匙之后的6个月内要卖掉组屋。
我属于第3情况
3)1月12日之前签 OTP 买公寓,但是要到1月12日之后才能执行 OTP, 那么按照降温措施,这个PR 要不要卖掉 组屋呢?
降温措施对额外的印花税倒是讲得很明确。第一种情况还是老的印花税条例。第二种情况新的印花税条例。
第三种情况,只要能在2月1日之前执行 OTP, 也是老的印花税条例。
但是降温措施对pr 买了公寓就必须 卖掉组屋这个讲得不清楚。原文是
From 12 January 2013, PR households must dispose of their HDB flats within six months of purchasing a private residential property in Singapore. PR households who had earlier been allowed by HDB to own a private residential property in Singapore prior to 12 January 2013 will not be required to sell their HDB flats. However, if they buy another private property in Singapore on or after 12 January 2013, they must sell their HDB flats. Please see Table BHowever, if they buy another private property in Singapore on or after 12 January 2013, they must sell their HDB flats. 这句话讲得不清楚。我理解是针对第2种情况。但是,如果扯皮,第3种情况也可以说,你只是1月12日之前签了 OTP, 并没有在1月12日之前执行OTP, 所以真正把公寓买到手是在1月12日之后。所以适用新条例,必须卖掉组屋。
各人说法不一,所以,论坛的各位,请帮忙解释。谢谢。没影响。
不用卖掉hdb。
但是不可以出租hdb。现在越搞越糊涂了。请问什么是 exercise otp。是指当天买房在发展商那边签的吗?还是几天后,办好贷款,在律师那边签?楼主误导人
1月12后前买 2月1日前执行OTP的 就不受影响哈
说明你没看清楚条例别纠结了,律师confirm了,咱们第三种情况的没影响,不必卖HDB关键是今天我的律师说我要卖hdb。真是纠结。买个房,出什么新条例,又不讲清楚。烦人。你不要吓我啊!律师跟我说不用卖。你是哪一天签的OTP?你是哪家的律师?我的中介,银行家,律师都说在2月1日前exercise OTP没影响。楼主,私信你我的电话了,我们最好直接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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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屋的PR,1月12日前签OTP买公寓,1月12日后执行,要卖掉组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