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SP。我在新加坡做工已经超过3个月了,试用期是3个月。
但现在老板不想用我了,要解除合约。
本身我很想继续待下去,可是老板若无意想留,我也没有办法。我该怎么办?
如果老板真的让我走人,我是不是应该得到一些补偿和机票呢?
谢谢。。。
试用期后解约员工 是合情合理的
除非合同有写
不然你应该没什么补偿
没有补偿,除非合同有写。
给你送到家门口得了呗,再给你找个工作,介绍个对象~
正常老板都不会要你这种人~
别人也没赚多少钱,要是还是花了中介费,
你这样说,他会伤心的
最近有些昧着良心的中介和雇主商量好收取中介费的,你是找中介的工作吗?
你是通过中介找的工作吗?现在中介跟雇主合起来骗钱的很多啊.
LS说的也有可能,之前我就听说有这样的,那女孩通过中介花了8000新币,做了三个月老板故意炒她的,还让中介再帮他们介绍人。太无耻啦!
准证取消后只有14天的逗留期限吧。
你现在要马不停蹄的行动了,打电话找找工作,或看朋友工厂有没请人.千万不要坐以待毙,倒计时归期.
人这个时候不能绝望,努力后不成功以后也不会有遗憾.
加油啊,不要放弃!
加油啊,不要放弃!
加油,楼主
加油把。嘱咐楼主.现在的中介…….真应该枪毙
你可以那两个礼拜的旅游签,赶快找工作吧
加油找工作把~LZ~!~祝你好运~!~
加油,坚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