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政策下额外印花税(absd)适用1 公民1PR中的较高税率,即为10%,比7%高3%,想讨论下述方法是否可行?
购房为SC单独购买,适用7%,之后产权证加名,加PR名字,共同还款。
问题:购房后加名字是否复杂,如涉及到律师费,过户费等,其成本是否高于3%,
期待大家的意见!加名也有STAMP DUTY,除了原有STAMP DUTY,是否还收ABSD,虽然我没这么干过,但以新加坡政府堵漏洞的本领,我相信这样做的成本只会高不会低一个owner也可以共同还贷款我估计楼主想动用PR的CPF一人买房也可以两人还贷。我家也是一个公民的确这样,一个sc给CPF mim sum 限制了,不知道一个sc产权,但是否可以用pr的cpf还款,如楼上说的那样,有什么限制吗?不可以的。请问楼上,你说的共同还款仅仅指银行贷款可以,但CPF是不可以共同还款的是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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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下1 公民1PR购买2nd property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