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2008年来的新加坡 公司两年续签一次的WP,2012 年续签到2014年 ,现在2013年公司要和我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 这个合理吗?我看《外籍劳工法》规定工作5年以上,提前解除合同,至少要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我 ,还会有补偿么?如果公司没有提前通知我,补偿是怎么算?还是公司 提前解除合同,雇员就能得到赔偿?谢谢 各位有心人士的帮忙
小小建议;及早咨询律师,以免公司单方解除,应对措手不及。(这叫:水未来时先堵坝)OK
准备 MOM 咨询先,单方面解约 我也有合同而且合同没有到期,我也没有做违法和违反合同的事情,。所以个人认为 公司单方面解约是要赔偿的。谢谢你
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合同一共8页,完全没有提到提前解除合约的问题
我主要关心的 是有无赔偿? 是否和网上说的一样,工作5年多被解除合同,有3-5个月的底薪赔偿? 法律依据 在哪里。 谢谢大家
为什么合同里面会没有解除合同的条款。
建议咨询律师,以免浪费宝贵时间
看到你的情况,想到可怜的自己。合同是关键
本地公司比较抠,跨国公司通常会赔多点。遇这事还真是烦累。。
木有任何赔偿。
法律是 关键
正常能赔你一个月,要毛都没那你公司是够烂的。
请问 基于什么 会只赔偿一个月呢?
法律的依据是合同
法律凌驾于合同的
对 要想法律帮助你 你需要有些依靠在手里
嗯 明天MOM 公司不敢承认是裁员。一批6个这样 解除合同
联系好其他人 一起想办法
明天就去 咨询 人已经有了,除了 已经被送走的。。。。呵呵 谢谢你的关注
仔细看一下合同,合同是关键。裁员有的公司有赔,有的没有。公司与你们解除合约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