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还少了那些,顺便提提读后的想法吧! 多加了14 和 15
我看第一本穷爸爸,是在很多年前。读的时候对罗伯特.川崎的影像很糟。心里在犯嘀咕,怎么有人会这么厚脸皮,把别人的爸爸当自己的爸爸还吹捧,自己的父亲却用来贬低。。。。。
我看了13,女人一定要有钱!
是啊!女人应该看,我就闪过了,没看。
我觉得《富爸爸》系列是好书。
起码比中国那些成功励志书好太多了。那些作者(成功人士)自我吹捧美化自己,装出一副人生导师的嘴脸。极其恶心,倒是骗骗小青年是足够了。代表人物是唐骏。
富爸爸的优点,首先是真实。书名就直接告诉你,关键就是爸爸。亲爸没钱不要紧,别人的富爸爸也可以拿来用。当然,别人的富爸爸不可能给你现钱(除非你是美女,拿xxx换),但你可以和富爸爸攀交情,学习他的发财经验。
那大家有没有玩现金流游戏?
当我们看了他的一系列书后,我们就是他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来源。
最近在看富人的阴谋,是老书了
第一部分阴谋
第1章奥巴马真能救世吗/26
第2章对教育的阴谋/48
第3章与金钱有关的阴谋:银行永远不会破产/68
第4章对财富的阴谋/88
第5章对财商的阴谋/108
第二部分反击
第6章认清现实/139
第7章你的游戏叫什么名字/161
第8章印自己的钞票/186
第9章成功的秘密:卖出/206
第10章为未来储备/228
第11章财商教育:不公平的优势/253
第12章如果我来办学校/277
似乎在从新叙述“时代精神”这部纪录片。
不一定,你知道的,有种东西叫盗%版,还有一种东西叫下载。。。。
其实卖书只是他们赚钱的一种方法,还有一种是演讲。记得某年该作者来新加坡演讲,门票高达1千多了。
还有一个台湾的叫做余世维的,演讲费也是高得吓人。
这跟歌星一样,唱片卖不动了,可以开演唱会。
一本都没有看过,觉得没有太大的用处
看了4本,都忘了哪本是哪本,
看了也觉得没怎样呀,那个清崎不也破产了么
啥爸爸都没看过的打酱油飘过,别人爸爸穷啊富的,跟自己木啥关系,没那个机遇,啥都学不来,不如少些理论多些实践来得实在
清崎没破产,是他经营的其中一个产业。
看过第一本,看了会思路不同,记得两个词,资产和财富自由
那是他早期的一段经历而已。那时他还没有出书,没有从事后来他发财的那些事情。
他把这段经历写出来,我反而觉得他很真实。失败也是一种经验。华人名人许多给自己贴金,吹牛夸大骗人的一堆谎话。
我并不鼓励大家买这些发财致富成功之类的书籍。但如果要买,富爸爸系列起码比中国那些名人出的书好上一万倍。
确实是破产。只不过是很早期的。
请看我楼上的回复。
你指的应该是这个:————————————————————《富爸爸 穷爸爸》作者旗下公司破产
【大纪元2012年10月14日讯】以《富爸爸,穷爸爸》一书走红的作者清崎(Robert Kiyosaki),因旗下的丰富全球有限责任公司(Rich Global LLC)官司败诉,遭法院判赔2,400万美元,清崎已申请破产保护。截至今年8月20日,公司只有180万美元资产,负债2,590万美元。当中有2,370万元来自7月份纽约法院宣判其向以往合作伙伴支付的赔偿金。
据《纽约邮报》报导,今年4月,清崎的丰富全球有限责任公司败诉,法院判赔2,400万美元给美国知名教育机构Learning Annex和其创办人札克(Bill Zanker)。美国地方法院陪审团认为,先前清崎利用札克创办的Learning Annex作为平台,办过好几场演讲,获得百分之百的利益,包括2002年在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演讲,因此美国地方法院判清崎赔偿2,400万美元,毫不为过。据悉,清崎于1997出版代表作《富爸爸,穷爸爸》,以生动故事形式阐释现金流和负债概念,连续六年打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70年代时他也试过办公司清盘,其后凭炒作房地产致富。《自由时报》报导称,据了解,双方互打官司是因为札克的公司让《富爸爸,穷爸爸》成为全球畅销书,但清崎并未履现承诺付酬分红,而《富爸爸,穷爸爸》一书于1997年出版以来,全球热卖,迄今销售量逾2,600万本,清崎知名度大开,成为火红的财经评论人。Learning Annex创办人兼董事长詹克表示,清崎的品牌是他打响的,而且让清崎茁壮长大,按两方签定的意向书,他该取得一定利润,但清崎却反悔赖帐。他说:“脱口秀天后欧普拉和好莱坞大明星威尔史密斯都信任清崎,但他却对大家食言而肥。” 在今年4月,清崎公司遭判决败诉后,清崎近期向法院声请破产保护,清崎旗下富爸爸公司(Rich Dad Co.)执行长苏利文(Mike Sullivan)表示,清崎不会用个人资产付帐,且该判决不实,赔偿的金额已远超过公司价值。苏利文表示,涉案的丰富全球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保护,与富爸爸公司以及清崎无关,该公司已经停止运作超过两年。但仍旧是让不少粉丝对富爸爸的理财励志故事,失去信心。一位自称“李开复”的人在微博中发表评论认为:“现在普遍的成功学不可信,因为:有些作者自己除了写书没做过实业,他们写的成功学纸上谈兵,无可借鉴。”
书,看到一定程度就不用再看了,不实践,总也是纸上谈兵。 拓宽了思路,就要付诸于行动。
我评论一下上面的那个新闻。
破产其实分企业和个人破产。两者并不相等。企业的破产也不一定导致个人破产。
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破产是很寻常的事情。没有什么好吃惊的。
有时候企业破产是好事,可以把许多负债甩掉。
李开复在微博中发表评论认为:“现在普遍的成功学不可信,因为:有些作者自己除了写书没做过实业,他们写的成功学纸上谈兵,无可借鉴。”
李开复自己才是没有做过实业的人。李开复无论在微软还是在苹果,其实就是一个高级打工者。而且李是靠自己的发明专利获得职场成功,一般人(除非是成功的发明家)毫无借鉴之处。李开复离开大企业后,自己出来创业,根本没有成功,烧了一堆投资者的钱。自己还落下了癌症。
这让我想到另个奇葩,那个以前老在电视上fair 人的川普。一天到晚申请破产保护令让自己脱身的贱招术。。。。。
Way 版,得饶人处且绕人呀。
人家都生病了,而且那也不确定是他写的吧。
得饶人处且绕人,李开复在教训林妙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
他生病了,我就不能评论他?历史上多少人都去世了,那岂不是都不能说?
是不是他写的,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对他的评论是否说错了?
申请破产保护令不是贱招术。
破产保护是有利于社会经商,鼓励创业,保护企业家的好政策。
允许失败,宽容失败者,才有利社会的进步。
中国那种,一旦破产,就被人瞧不起,就被人追债追一辈子,才是不好的现象。
李开复这种伪君子,我说他几句你都要我饶恕。
为什么对申请破产保护令的人就不宽容了?
没说不能评论他,只是建议能饶就饶?批判是个人自由。
不落两边,评判怎有对错?
不知道你从哪里来的对破产保护的负面印象。也许是你个人,也许是中国人普遍如此。
创业,大部分是以失败告终。有些人以为创业很简单,那是他们只看到生存下来的。失败的没人看到。失败率如此之高,如果是失败一次,终生失败,那么还有多少人敢创业?因此,从社会角度,从经济角度,必须保护创业者。这个保护就是企业的破产只限于企业,不追究个人。
从人道角度,从常理角度。一个人努力创业,付出了许多(资本,时间,精力),结果失败了。失败本身就是对他最大的惩罚。他没有害人,没有犯罪,为什么还要追究他,让他一辈子爬不起来?
说到这里,你也许说:他就是骗钱的,就是故意破产来逃脱责任的。
这是对企业破产保护最大的误解。
如果该企业老板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有违法事实,比如诈骗贷款。企业破产保护,并不会免除该老板的责任和罪名。至于所谓的故意在企业破产之前故意转移资金,破产法令是明文禁止的,如果被破产清盘师发现,该老板是会被告的。
中国人很奇怪,对骗子之类,特别地宽容。所以骗子被揭发了也没事,隔段时间又出来了。因此中国的骗子满地都是。但是对破产者特别的严厉,特别的歧视。破产者往往是一辈子抬不起头。
当企业破产,也可能导致个人破产,如果该企业是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
这个我当然知道。
我专业就是做破产清盘的。
破产保护是美国那边的用法。新加坡没有破产保护的用法。不过基本道理是一样。
新加坡法律上,企业破产不采用“破产bankcruptcy”的用词,采用的是“清盘(liquidation或者winding up)”。个人破产才采用“破产bankcruptcy”的用词。
在提到企业破产(法律上应该是清盘)时,所指的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新加坡税务的做法,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不算入企业(company),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虽然号称是公司,但交的税是计入个人所得税。类似地,法律上在处理破产时,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不算入企业,没有所谓的企业破产的说法。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出现 债务,责任直接由owner承担。owner无法支付,就是个人破产。最常见的误解,就是很多人以为老板可以轻易通过申请公司清盘脱身,而不需要负责任。事实上,如果老板在经营企业的过程本身有违法,公司清盘并不能脱罪。相反,很多老板的犯罪行为,就是企业清盘后被揭发出来。新加坡2005年就有个有名的案子,一个上市公司清盘后,老板被判坐牢多年。破产清盘法令,保护的是合法经营但经营不善而企业倒闭的老板。而不是违法诈骗的老板。
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是属于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在税务的划分在新加坡是属于和个人类似。
是的。
请参看我上一个回复。
税务实践中,税务局不把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当做企业(companies),而是当做business。当提到企业所得税时,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不属于其中的范围。
类似,破产清盘实践中,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也不当做企业来处理,而是当做个人破产来处理。因此,严格来说,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不存在“企业破产”这种事情。
再科普一下,那种以为公司老板可以通过恶意地企业破产清盘来脱身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除了我前面回复中提到的,公司老板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之外,如果公司老板在贷款的过程,是以个人身份担保,那么即使企业清盘,银行依然有权向老板个人要求负责未付清的贷款。
破产清盘法令除了保护创业者,也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员工,维护员工在公司倒闭时的权利。
哈哈。男人也要有钱。不然传宗接代的权利都会被剥夺,残酷啊现实。
放第一部分上来有兴趣的自己找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