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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郁闷!

很难!保重!


好难。什么都要通过mom。那还有啥办法哦。


sp 应该不可以做partime。。。
您现在算法发了,搞不好会被遣送。。。

除了小的刚开的99.99%中介公司应该没人帮的了您。


还让你拿WP就算是不错了  其实是要被遣送的


完全没有希望。你和你做part time公司的雇主都是触犯了雇佣条例,现在让你申请WP,是出于人道,让你在案件审理期间挣饭吃,不是其他的。你的比较好的结局是罚款回国,然后今后的几年也不用想回来工作了,5年10年后的事情就难说了。


你对自己触犯雇佣条例的事情看得太简单了,还申请这个那个的。你的性质严重一点的都可以坐牢了。


在另外张贴,LZ还给了中介钱申请PR


这个LZ真的很傻很天真,还欢迎有偿拿回护照呢,现在是犯法护照被新加坡政府扣押,在这个法制社会还以为中介能从政府这里拿回护照呢,傻不傻?


LZ。。。小弟今天闲着,才那么勤劳做好人。。。

您来详细解释那份partime, 是否是服务业(理发店这类),还是卖东西。
如您的partime是正当的买卖,应该不必坐牢,最多罚钱, 也有被遣送的可能性。
当今您最好是接受WP,小心别在犯法,找个好理由(如家人病了缺钱用),
写封求饶信给ICA,CC:给中国大使。希望劳工部从轻发落。


既然希望劳工部从轻发落就该写信给MOM啊。


是中介公司 12# 烤蛋


不是这样说的,你的SP准证写明你只能在这个公司工作,雇主要你去其他公司你可以不去,也可以到MOM投诉,如果公司让你去偷抢你也照做吗?你的情况和另外一个帖子不同,那个是到了新加坡发现被骗现在协助调查。


没错是MOM


哈哈,你上面写的是ICA,是不是忙着烤蛋没注意啊?:loveliness:


今天在此言论版打字打的手都有点软了。。。
原来天真无知的同胞还真多


所以在这么中规中举一切依法行事的新加坡,这么多骗人中介还能生存,靠的就是天真无知的同胞,老以为新加坡和国内一样,只要有钱有路子就可以搞定一切。:@


你拿SP的时候,签过不得在其他公司服务的文件的。不要以英文不好为借口,英文不好,回来查字典搞清楚了才签,你在新加坡签的任何政府文件都是有法律效应的,以后可以以此来起诉你的。
请看17楼烤蛋的原文,这是SP表格,你一定签过这个表格才拿到sp的,所以政府现在可以说你是明知故犯的。


LZ, 在网站找到的资料,Partime 最高刑罚, 罚款五千新币,从此不能在新国做事。


现在还是个bad timing,现在很多事情都是从重的。


犯法和犯错误不一样的。犯法就很难办。犯法了很难在新加坡做工。


LZ,您讲清楚点。是您SP那家公司让您去其他公司工作,还是您自己找的?


通过相熟的中介 27# 烤蛋


同情一记。
估计遇到这种事情的人也不多,希望有经验的人给点中肯的建议,别老说风凉话了。
马后炮帮不了忙


现在很多公司没有活做,就安排自己的工人去别上班,顾主就不必承担工资,打工人也是逼于无内啊!


您在A公司以SP 身份做事,在通过中介去B公司兼职。被查到后还付钱给中介申请PR。
您如不是在这言论坛公开讨论会不会在找中介处理。如那中介是那么相熟,怎么明知兼职是犯法的还介绍您去。再来那中介知道您的SP有问题了还帮你申请PR。 您到现在还以为在新国有钱可以使鬼推磨,还想找后路的话。。。在下到有条后路让您考虑。新国有间医院叫板桥的。


看好另一张贴,是办创业准证 37# 烤蛋


新加坡政府是它玛丽隔壁的欺负客工,既然来了就是赚钱,没什么好怕的。


楼上这位骂也没用,在新加坡触犯了法律确实不好办.你自己黑着还劝别人不要怕,有什么意义么?
楼主还是找一些理由求情一下比较好,PR应该是不可能的了,不要花冤枉钱给那些中介.有时就是这样,走错了一步,你得付出代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你还可以回头重新再开始.


中国人习惯蔑视法律,而且还理直气壮


楼主上火,喝点凉茶


lz真可怜


LZ, 1.你转去另外一间公司做part-time,那原先的工作辞掉了吗?。。。
    2.还是身兼两职?。有没有把你的FIN NO.告诉兼职的公司,和他们签合同了吗?。。
    3.如果你是偷偷做part-time,兼职的老板难道还把你report给mom?如果没有报告给mom,怎么会找你老板要薪水单!!!这都能查到啊,lz该不会被人举报了吧?。。。

希望lz能度过难关,你其实说的不清楚,大家似懂非懂。。。


说的很清楚,只是在这一间公司任职,只是状况出在我没有每天做工和没有薪水单的问题,(不排除有举报的可能)当然如果雇主坚持拿cash的话,可能我是没有问题啦,但他的公司要查到全部就有大问题了,所以就牺牲了我喽b] 47# 鱿鱼丝儿


首先,先答谢这么多人的关注!虽然很苦恼,但是我还是相信问题出了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在此发帖本是想得到大家的集思广益,但看来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风凉话大有人在,好像中国人到了这里都学会修心养性讲人话办人事了,奇景!在中国挑着灯笼找个说公道话的都没有!希望这些人继续在这里发光发热!我坚信我还是会继续我的新加坡生活!到时看我的存在会不会打击到那些在这里遵纪守法的良民了······(这个事情在新加坡的专业人士那里都算个屁事,中国人反倒警觉了!)


你说的很不清楚呀,一楼分明说的是”在一间公司做文秘sp,几个月后通过熟人转去另外一间公司做partime”.现在怎么又成了”只是在这一间公司任职,只是状况出在我没有每天做工和没有薪水单”?
而且一楼说的是”通过熟人”,但是你和MOM说的又是听从雇主安排.

看了你的描述,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你找了个公司挂SP,想申请PR,这个问题比SP兼职还严重.你到底哪句说的是真话呀?也许是你的表达有问题,但是我们都看不明白你怎么指望去说服MOM?
你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很容易让MOM反感的,万一让人家觉得你人品有问题怎么求情都没戏.搂主还是想想怎么把故事编圆了吧,然后就不要再改来改去了.

另外我还是那句话,”中国人习惯蔑视法律,而且理直气壮”.其实我自己也包括在内,至少我自己买版盘时没觉得什么.但是你现在已经被抓了,还是这么理直气壮的话,就自求多福吧.


楼主,你在这里求助是没有用的,很多人都是人云亦云,盲人摸象,
最简单的就是去mom问,并且尝试各种可行的方法,寻求法律咨询
不需要听别人的,
难道别人说不行你就不去尝试了吗?
在这里寻求答案根本就是浪费时间,找气受


楼主,你在这里求助是没有用的,很多人都是人云亦云,盲人摸象,
最简单的就是去mom问,并且尝试各种可行的方法,寻求法律咨询
不需要听别人的,
难道别人说不行你就不去尝试了吗?
在这里寻求答案根本就是浪费时间,找气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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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的本意也是想看看在这里有没有更好的建议,可感觉上我是在这里show me than 给大家评判我的做人道德和准则······


嗯,我的本意也是想看看在这里有没有更好的建议,可感觉上我是在这里show me than 给大家评判我的做人道德和准则······


LZ请别误会,大家都是在有限的知识中给您最好的回复。
如大家只想看show, 才懒得费那么多唇舌来给意见。

您兼职犯了劳工条例这是事实。
再来您不断的重申“我是说听从雇主安排的啊”, 感觉上您兼职那份工作好像不合法。
如是这样,劳工部、律政部可能要您留在新国,做污点证人。
您若不方便透露,大家也只可以凭您给大家有限的资料提供意见。

在此还是同一句,别在找中介走后路了。


看第一贴还觉得LZ有点不值

继续看,觉得就是在丢人现眼,犯错误还这么NB,劣!


终于看完了 说啥的都有 我也说两句吧  来这边是都是为了赚钱 但是也讲究个方法 有错误就改了 现在不是找中介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因为LZ犯法了  你这种情况如果按照正常的判罚是5000 或者监禁2星期 或则两者兼施 然后遣送 但是事在人为了 我也不能说一些刺激你的话了 但是我告诉你 用你最诚恳的思想去找MOM也许有得救 别想那些歪路了


所以在这么中规中举一切依法行事的新加坡,这么多骗人中介还能生存,靠的就是天真无知的同胞,老以为新加坡和国内一样,只要有钱有路子就可以搞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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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蛋 真是好心人那。感觉也没有什么人在风言风语。只是一般人的见解与看法而已。
要是我可能没耐心继续回答下去,不过烤蛋 还是很有耐心咯。
人家反感不想听就少讲点了,也许她遇上烦心事脾气不好了。
不过。。。呵呵。人家想走那NB的路也随它去。
好心回答还反倒被讥讽。中规中矩做人,好像也是有错。已开始看贴还保有同情心,现在看来不值呢。


楼主业不知道还在不在,也许已经离开新加坡了?


谢谢您抬举,在下刚好在放假等下一趟工程。
在这段时期,在下除了吃饭,睡觉和偶尔出去钓鱼,都把所以空闲时间都花在此言论坛,
希望能减少同胞被骗。
LZ心情不好是可以理解的,在下没放在心上。在下虽然在这贴没法帮到LZ,不过至少将来想来新国的同胞,看到此贴后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不知道楼主现在怎么样了。。
不过
不过怎么样。。。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
孤身在外
遇到这种事
的确是当头一棒
俗话说病急了乱投医
也是人的共性
和国内国外的没有多少关系

在此希望楼主好运!


人还在新加坡,谢谢大家的关注!帖发出来就预料到会有形色各异的回复,不过还是要感谢那些发自内心的忠言和真诚同情关心我的人们!至于那些看帖论人有着“高尚情操”却还想说点粗言劣语的群类,我也会跟着“无聊”着!呵呵,谁能看惯谁呢?!有心没心,忠言劣言,我都还是会继续从中搜寻扑捉对我有用的信息和鼓励,谢谢有心人!


结果值得关注!!!


有点迟钝的在下终于想通LZ在讲什么啦
LZ不是兼职,是挂名间公司申请SP,
不必上班,当然没领薪水,也自然没薪水单。
被人举报后,没法拿出在职的证据。

这种案子,应该是要您上庭作证人。
如劳工部起诉您,应该请律师,
这个case,有的打!!!

这纯粹的中介和雇主串通的。
您可以推卸一部分责任。

P.S:黑心中介也在看此贴,可能会恐吓LZ。
LZ快快找个律师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啊!


板涉嫌打女顾客

(2009-08-21)
早报导读

疑因文件处理事宜起冲突,文件代办公司上演铁公鸡。公司老板涉嫌拳打另两名女顾客,昨天被控蓄意伤人。另一名女顾客疑因加入混战,帮公司老板打人,也被控上法庭。

  涉案的一男三女都是中国公民。男被告吴国豪(44岁)已成为本地永久居民,他是正大商业策划机构(Honesty Bizcorp Consultant)老板。

  吴国豪面对两项蓄意伤人控状,指他在去年6月10日上午在位于桥北路的正大商业策划机构拳打一对姐妹韩萍(46岁)和韩芬(39岁)。韩萍的身体被揍,韩芬的脸部挨拳,导致鼻尖轻微骨折。

  吴国豪聘请李与李律师楼的律师。律师表示要向总检察署陈情,要求案件展期。案展下个月28日进行审前会议。

  根据公司网站,该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工作准证、学生准证、永久居民和上诉求情的书写与翻译。

  同时被控的中国籍女子李燕(40岁)则面对两项传票,指她在同时同地,掌掴韩芬,还拉她的头发,拳打她的身体,以及用脚踢韩萍的身体。

  李燕身材高瘦,皮肤白皙。她表示要申请免费律师,要求展期,获得法官批准。案展下个月10日过堂。两名被告获准保释在外。(人名译音)

http://74.125.153.132/search?q=cache:1xBy8p8BbNEJ:[url=http://www.zaobao.com.sg/sp/sp090821_020.shtml]www.zaobao.com.sg/sp/sp090821_020.shtml[/url]


公司名誉会受影响吧~不知道这公司在大家心目中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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