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情况如下,准备十一月申请pr,各位帮忙分析下,谢谢
1、夫妻一同申请,(十月回国结婚,不出意外的话在十月十号前后办结婚证,然后就拿到公证处做公证),结婚这么短一起申请会有影响吗?
2、我是拿sp,薪水都是1800,我是大专学历,后有专升本,有学位证书。到十一月来新加坡就工作两年了,公司会帮我出信申请。我老公也是拿sp,薪水是1850,本科学历,到十一月,来新加坡有一年四个月。根据这样的情况,我们打算一起申请pr,以我为主申请人。现在有个问题就是,我老公的公司帮忙出信的可能性很少,而且工资条自己手上也没有(公司不是很正规,每个月都是直接拿cash的)。如果我们申请时,可不可以不提供我老公的工资条?还有就是如果幸运的ICA批了,我老公还需要公司签字吗(我老公想两年合约满后,不再和现在的公司继签了,不想受威胁:)?
大家帮我分析下,不胜感激!
1。应该没影响
2。没公司的工资条,可以自己照实呈报,如有银行存折可以用来做证据。 可以不找公司签名,不过要书信解释。
坦白说,你们的条件刚刚好。。。不过可以试试。
觉得你和老公的条件都很好哦~~ 一起申请或者单独申请应该都没有问题呢~~ 祝楼主好运哦~~
我们的钱都是混在一起用的,所以没有银行的存折可以证明我老公的工资收入的。
你们申请的关键不是在你们结婚时间的长短,而是在主申请人的条件。
一般如果夫妻拿结婚证的时间在申请PR的时间之前,都没有问题。最起码不会让ICA认为你们是假结婚。
但是主申请人才SP,只有2年的在新工作时间。个人看法有点悬。
Anyway,祝你好运!
您老公是拿SP的,那最低工资是1800,如真的没法子证明,唯有自己写信呈报。
如ICA问起,坦白解释公司不肯帮忙好了。
根据我目前的小道消息,十月或十一月公司会给我加薪,加多少现在还不好说,三四百应该是有的吧,但要体现在工资条上,我看要在11月底的才可以体现出来,所以也在想是要在十一月还是十二申请。
谢谢,祝贺你成功申请到pr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