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签的合同,我想12月,或者1月向公司申请辞职,1月或者2月初回家过年。貌似新加坡有个工作未满半年要扣税的,而我如果2010年1月辞职的话,政府又要从2010年算起了,而不是从我签合同那时算起,是不是这么回事啊?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会被扣税吗?如果要扣,是按什么比例扣的?
不懂比例,但要扣的比做满一年多。
这个我也不太懂
本想助人为乐的。。。
少于183天的话就是15%税率 否则就和一般PR和新加坡人一样了
20000以上起征 第一个10k税率3.5% 第二个10k税率5.5% 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