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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

悲愤,独生子被无辜杀害

我家住内蒙,我的独生子陈超逸在山东烟台影视表演学校上学,2008年11月8日上午在学校被无辜杀害,作为父母我们非常悲痛!而且特别愤怒!

    我举报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局刑警队队长王志刚玩忽职守,胆大妄为!

    案发现场的全部过程学校都有监控录像录下来,学校一共有九个探头,案发当天就被办案人调走,但办案人王志刚并未随案交移交到检察院,原因是录像丢失,而在一个月后又拷制了一段假的录像。太假了能看出来我孩子当天穿的衣服(血衣)是夹克衫而录像是毛衣。

     作假证,凶手是在学校被抓获(凶手杀了人离开学校是被老师骗回学校的)而起诉书却写凶手到公安局投案自首。证人证词凶器长度与公安局所写都是15公分。而凶器的长度21公分。太多太多的疑点与漏洞他们根本就不在乎,因为我们是平民百姓是外地人。

    我的孩子是为了保护同学不再受到伤害,挺身而出被杀害的。他是一个非常快乐善良的孩子。一个非常优秀的学生,为正义而失去生命,他才19岁啊!他身死异乡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浑身是血惨不忍睹已经令人非常惋惜,令父母悲痛欲绝!身为国家执法人员为包庇罪犯竟明目张胆践踏法律尊严!如此视生命如儿戏!令人震撼!

    罪犯如此残忍竟一刀就把被害人的左右心室穿透。而且连捅数刀,刀刀致命。本案非常明了。为正义献身的得到弘扬,杀人犯应得到法律的严惩。可是本案却被百般掩盖,难道背后还有什么更惊人的黑幕?我孩子在2008年3月开学不到一个月就离开学校。他很单纯回来之后只说黑暗不想再去学校上学。8月末烟台影视学校校长阙磊多次打电话来叫我的孩子去学校上学,到了学校仅2个多月就离奇被害。

    法庭上故意杀人成立,公诉人当庭推翻检察院的自首成立意见书,宣读自首不成立。而法庭两次开庭并不宣判。只说故意杀人也不可能判死刑,因为现在国家没有死刑。判死刑的是特大连续杀人案。太可怕!是谁敢一手遮天?

    我们只能无奈的愤怒,悲愤无又奈!但我相信中国的法律!我相信正义公正长存!我只求真相,还逝者一个公道。

    我也只能求助百姓的最高父母官,请为我们主持公道!敬请青天为我那惨死的孩子主持公道!他是非常出色的一个孩子。

        

                    被害人陈超逸的妈妈:谢俊香敬上。

                     QQ号824053272,电话号码15049032070


不是没有死刑,而是要像所谓的有人权的国家一样,尽量不用死刑,不是罪大恶极现在一般不判死刑。


希望 这位母亲 节哀顺变


难道中国就没有刚正不阿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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