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实龙岗MRT附近。一套3+1
当初找的时候中介和我们说是公寓。结果去了一看,公寓式组屋。
简直就是用公寓的价格去租组屋。
我们签了一年,但是因为有两个朋友耍了我们,所以空下一间房间
我们4个人付2500,顶了3个月,最后终于找到人进来住了。
当时和房东商量,可不可以减一点钱,房东丝毫不管你的死活。
叫他加张写字台,结果拿来个吃饭的方桌。
一开始这样就算了,OK,顺顺利利的住下去,虽然多付了很多钱,也就算了。
受了我们空调维修费,说是一年里可以维护4次。
我们的空调不冷了,叫他叫人加药水,结果每次都是叫人来洗空调的网。
就是不肯加药水!每次洗完第二天就不冷了。
之后有一个租客要搬走了。
我们就和房东说,如果接下去还是找得到人住进来的话,就住,找不到的话我们就搬走了。
押金我们不准备要回来的。
结果他们还要我们付中介费,说是我们这样损失了他的中介费。
靠,那我们的中介费呢?
就算这样不算。
他们是一对新加坡人夫妻,每次打电话和他们商量事情,总是男的说要和女的商量,女的做主。 女的说要和男的商量,男的做主
靠!
最后连帮忙我们找人住进来的中介也对他们没话说了。
本来说好我们找得到人就继续住完这一年。
他们却和中介说不行。
该给的违约费都要给,要继续住还要重新给钱!!!
到这个时候我真的只能说这家人家完全是看在我们中国学生好欺负了!
昨天才说可以。
今天又说不行!
完完全全眼里只有钱!
能扣下多少钱就扣下多少钱!
本来还想想办法找人进来住完这最后几个月,现在,搬走吧!
完全在给他们便宜!
不是说他们的房子不好。
可惜人品太差!
这种人真是让我对新加坡人的素质很无语
真觉得以后不能友好的去想象那些新加坡人的想法。。。
沙发!
吃一堑长一智!
坏人还是不少,尤其ZHONG JIE
可惜这回不是中介
中介还是帮着我们的,是房东在贪钱
我真无语
押金留给他买药吃 搬走了就算了
现在看帖的人应该练就一种本领,就是不要只听一家之言。
如果客观的来说,房东的做法其实没什么错,人家是按协议书上走的(你们找中介了,说明肯定有协议书,好好读读先)。房东帮你是人情,不帮你是本份,根本谈不上什么欺负中国人。
不是帮不帮的问题
而是最后的问题
我们没有完全确定搬走的情况下他解除了合约
并且说,不管我们是不是要继续住下去,押金还是要拿走,还有叫我们补他中介费
请问,扣押金是无所谓,因为我们毁约
中介费呢???
还有,什么叫我们要住下去的话还要再重新交中介费重新给押金?
小额法庭, 告他
这种人脑子进水, 耽误大家的时间和金钱
额,房东是华人?我之前遇到的马来房东也是这样的,哎
告他什么呢??
我是要去翻翻新加坡的法律条文,看看到底是谁对谁错了
就算取消合约,也是应该双方都知道的条件下取消的,我们连他们什么时候取消了都不知道。
新加坡人。
夫妻
防人之心不可无
教你一招狠的,用这个地址去找大耳窿借钱,然后一走了之。
我是收你仓鼠的那个。。。
加油吧
不行就搬了把
這樣的房東
真乃是人才阿
怎麽到處都是
好好看看法律
是誰錯了
如果是那房東問題
那就和他法庭見唄
跟这样的 没道理好讲
这样低素质,下三滥的招数都想的出来,佩服佩服。
自己租房的烦恼
跟大耳聋借钱肯定是要证明这房子是你的。。。不然你当人家傻啊,一张租契就借钱你。。。
我还是觉得是一家之言。。。如果有协议,你要提前搬走,就放弃押金。。。他要你赔偿中介费,你去看看协议有没有这一条,没有的话你就当他放屁。。。搬走,他还能去告你??。。。如果你又不想搬了,他们要在租约到期前赶你走(你们没有错的情况下),不但可以要回押金,还可以让他们赔偿一个月租金。。。这些都是明文规定的,你不用怕。。。如果你们确定自己没有做错,上小额法庭告他们!新加坡人最胆小,如果真的他们无理,你要告他们就怕了!
把身份证上的地址换成那个地方就可以了。PR 是可以随便换的,其它准证我就不知道了。
NB!! 但是现代的阿隆应该也是有risk management的吧?
有的话,报纸上就不会有那么多无辜遭殃的倒霉的人家了。
= =||我知道是你
嗯嗯~
我们只是说可能会搬走。
而且协议取消是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的,所以格外的不爽。
完全没有错什么
偶是学生。。。。
而且我觉得这种人就是看上你中国人在新加坡不敢惹事,什么都是能躲则躲的感觉
就欺负死你
而且在这里不是无所事事的话也都没什么精力去和他们闹
他们就看准这点欺负你
第一,我们不和房东住一起,请问我们有什么问题?
第二,这是很明显的房东为了赚钱,我们没有做任何其他事情。
而且说白了,我们和房东没闹过,一切只是我们可能搬,于是房东为了钱,做了一系列措施
我也才在新加坡房东那边亏了3600~
唉~
房东骚扰呀~
这年头~
唉~
我在研究那个合约
他们签的时候都完全没看就签了!
气死我了!!!
上面写了没有书面证明的话就不能养宠物
这下还有什么好说的!
完全就被房东有机可趁
新加坡人就死要钱!
我恨死了!
不气不气~
什么都不是问题~
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气坏了可不好了~
=0=要砍人了!
不懂这算不算。
因为合同上的东西他们在签约是完全没有告诉我男朋友里面的内容。
我BF竟然也TM不知道好好的看一看条例!!!
我气死了!!!!草!!!!
并且当初房东就说可以养,而且他每次来都是很开心的看着小兔子的。
刚刚我翻合同的时候看到有这么一条,而且是把口头协议全部否定了的。
真TM无语
我给我的商法老师发了邮件
看看该怎么办。
气死了!!!
但是他声称自己已经取消了合同
我们之前问了另一个经纪
她说,要取消合同,必须房东递给我一张书面的协议,然后我也要写一张同意的协议才可以取消
不然我的房东现在做的就是违法的
= =||。。。。。。。。。。。。。。。。
养肥了吃
新加坡本来就是人际冷漠,一切向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