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了解情况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1:我老公EP工作签证,准备申请PR, 我可以一起递交材料以妻子的身份申请PR吗(我现在还没有到新加坡,近期会以DP的身份过去)?
2:之前看到有个帖子说可以这样,但是在ICA的网站上没有找到可以用的申请表格。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用那个(a) For Spouse/Child of a SC/SPR ,然后注明我是和老公一起申请?
3:如果可以一起申请,老公公司出的reference letter里用不用提到我?
4:如果我去那边有了工作(但工资不高),还可以和他一起申请吗?
谢谢!
1:我老公EP工作签证,准备申请PR, 我可以一起递交材料以妻子的身份申请PR吗(我现在还没有到新加坡,近期会以DP的身份过去)?
可以
2:之前看到有个帖子说可以这样,但是在ICA的网站上没有找到可以用的申请表格。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用那个(a) For Spouse/Child of a SC/SPR ,然后注明我是和老公一起申请?
直接用你老公的那份申请表,你没有单独的表格
3:如果可以一起申请,老公公司出的reference letter里用不用提到我?
不用
4:如果我去那边有了工作(但工资不高),还可以和他一起申请吗?
可以
ysome, 非常感谢你的热心回答!
祝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