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不是义工
国家服务的责任
一)在新加坡公民行为所有男性入伍,永久居民登记承担国家服务在达到16岁,他们都必须为2年全职的国家服务于18岁,紧随其后的是40天的动作预备国家服务,每年到年龄50年
二)主要的申请者处获得的第一代公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或投资者的方案,方案的国家服务,免除男小孩理所当然的公关状态下他们父母的赞助下国家服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有的国家服务入伍承担责任,年龄在13岁及以上的,必须取得一个出口许可证在海外旅游为3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
三)国家服务承担永久居民预计为国家服务的放弃或失去永久居民身份没有服务或完成全部的时间会有一个国家服务的不良影响,或将来应用立即工作或学习在新加坡和新加坡公民或状态
四)男性获得永久居民和新加坡曾经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新加坡都有可能被征召为国家服务无论哪种类型的永久居民身份且一直是理所当然的
点太机译了。应该修改一下
国民服役的责任
一)征招法令规定新加坡公民以及所有男性永久居民都必须在达到16岁进行国民服役登记。18岁时,他们都必须进行为期2年的全职国民服役。之后他们也必须每年进行40天的国民服役准备, 直到50岁
二)主申请者处获得的第一代公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或投资者的方案,方案的国家服务,免除国民服役(这段显然原LZ引用有误,所以我只好按正确的翻译)
跟随父母获得PR的男小孩都有进行国民服役的责任。有义务承担国民服役的人,年龄到13岁及以上的时候,如果需要在海外旅行3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必须获得一个出境许可
三)需要承担国民服役的永久居民如果放弃或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从而没有进行或没有完成全部的国民服役义务会对当前或将来的在新加坡的工作、学习、PR或者公民申请有不良影响
四)男性永久居民,如果以前曾经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都有可能被征召进行国民服役,无论(现在的)永久居民身份且是如何取得的 (这个显然针对第二条)
路过看看华文得~~~~
main applicants who are granted pr status under the first generation professionals/technical personnel and skilled workers scheme or the investor scheme and exempted from national service male children who are granted pr status under their parents’ sponsorship are liable for national service under enlistment act .
主要是这一段翻译要准确.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计划或投资计划获得PR的主申请人,和依靠父母获得PR的免除国民服役的男孩,根据征招法令也有服役的义务??????????????
这段英文有问题还是我的理解不对?????????????????
你的理解对也不对。问题是原文引用的有问题。我认为他引用有误
只这段英文有问题。 原文是
Main applicants who are granted PRstatus under the first generation Professionals/Technical Personnel andSkilled Workers (PTS) Scheme and the Investor Scheme are exempted fromNS. Male children who are granted PR status under their parents’sponsorship are liable for NS under the Enlistment Act.
一字之差。
回复 10# hanlccp
很关键的一个字,难怪越看越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