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事18岁,马来西亚pr。与公司签合同六个月,如果不做满6个月需要赔偿2个月薪水!现在她要辞职去上学了,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现在她想走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1.需要赔钱吗?
2.合同生效吗?听说不到21岁签合同不可以的?
3.有什么电话可以咨询吗?
谢谢解答!18岁了, 需要赔钱,如果要问请打去MOM。MOM不管这个,因为合同已经签了,人力部管不到,这是员工和雇主之间的协议,我以前打给人力部问过,你朋友还是好好和公司谈,看能不能少给些。既然已经签约就有法律效力 找公司谈也不会减少 你同事会被公司追讨赔偿的 如果不赔偿公司有可能会告上法庭当然你的同事什么都不管也可以 不赔偿 告法庭也不也出现也可以 太不负责任了,要走也要给一个月时间通知啊。
分类